经济特区升级为先行示范区,深圳改革迎来综合性新使命

来源:《财经》杂志 2019-08-20 20:39:32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味着,深圳将由经济上的先行先试,转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探索一条可供复制的示范之路

《财经》记者 焦建 | 文 苏琦 | 编辑

8月18日,共十九条、全文四千六百多字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从经济特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为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城市的深圳,被普遍解读为以《意见》出台为标志,在新时期被赋予了新使命。

“《意见》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标志着深圳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8月19日,《深圳特区报》在社论中指出。

在解析这一阶段的任务时,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穗港澳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张光南对《财经》记者称,“与建设经济特区时期肩负的以经济领域为主的‘改革探路’使命不同,深圳此次要建设的‘先行示范区’,对标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大框架,肩负的是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使命,改革将是全方位的,而且要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目标,改革广度和深度都将超越以往,一轮新的改革浪潮将在深圳掀起。”

从“先行区”到“先行示范区”

在此之前的一段时期内,对于曾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前沿的深圳,一度有观点指出:随着特区经验不断推广,中国改革开放也不断深入,深圳已出现了“特区不特”现象。

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被不少相关研究人士解读为自1978年之后,中央对深圳政策“红利”的再度加码。

而此次《意见》的出台,也经历了一个提法和任务不断提升的过程:

2017年5月22日,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在参加深圳代表团审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时指出: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

自此开始,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调查与研究工作迅速开展起来,相关的会议与相关文件也依次举行或出台:

同年8月,深圳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召开,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努力走出一条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深圳特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之路;同年12月,深圳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召开,审议通过《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决定》。

到2018年底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一概念,则第一次在中央层面的相关公开论述中出现:

2018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获审议通过了《意见》。

综合《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相关研究人士的意见来看:《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在总结深圳过去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成果与经验的基础上,深圳已大致完成了其“特区”任务,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则意味着深圳将面临新的挑战:由经济上的先行先试,转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探索一条可供复制的示范之路。

在《意见》中,赋予了深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并提出通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提升教育医疗事业发展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等举措。

“从发展成就看,深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最佳选择。”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王小广近日也撰文指出:对深圳而言,这是党中央赋予的新使命,是深圳作为中国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新目标、新定位;对国家而言,通过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挥先行者的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可以避免走弯路,从而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

2018年11月中旬,王伟中在接受《南方日报》专访中曾经提到:“从先行区到先行示范区,要求不仅先行,继续敢闯敢试、敢为人先,而且要在先行中当示范;不仅要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精彩样本,更要成为城市范例”。

就发展目标而言,《意见》则提出:

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信息部部长郑宇劼则对《财经》记者指出:《意见》其实经历了一个从地方争取到中央确认的过程,“其中很多说法其实在深圳层面上是不太敢提的,比如‘全球标杆城市’,再比如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发展目标等等方面,中央在《意见》中都给予了确认。”“以前有种说法是没有改革空间,不做事也不出错。现在是改革的空间打开了,要的就是看深圳能够如何进一步在各个层面上拿出新的改革成绩。”

此外,《意见》也提出了要全面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强调“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

“与以往单纯强调经济改革相比,这些说法的空间其实是很大的。”郑宇劼认为。

实质优惠

《意见》自公布起,开始在深圳各界引起热烈反响。其亦被誉为是深圳获得的又一个“干货多、硬货多”的重大政策红包。

据了解,《意见》提出的多项改革措施,部分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意见》只是对此进行系统化进行了表述,并且以中央的名义发布。

例如,《意见》中提到的“支持深圳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日前已经落地,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最快本月底就会对外发布,而其他领域的实施方案也正在加紧研究制定中。

此外,经济改革依然是《意见》中着墨较多的部分,“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被放在前列。而科技和金融,也被普遍解读为是经济领域改革的主要着力点。

《意见》对此提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深圳建设5G、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和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

在此之前,基础科研等源头创新的缺乏,一度被认为是深圳发挥大湾区内辐射带动作用上的短板。以大科学装置为例,截至2018年6月,全国已建成的大科学装置22个,国家“十三五”规划新建大科学装置16个。这38个大科学装置中,深圳拥有的数量为0。

《意见》明确了深圳在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并特别提出,将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这也是继上海、合肥、北京后,全国第四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以往深圳也被称之为科技之城,但很多科技成果是以企业为主导的应用型创新,真正在基础科学方面深圳取得的成果并不多。《意见》能够将深圳列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这其实是非常有含金量的一点。”郑宇劼认为,“此举真正将深圳纳入到了国家的科技创新体系进行布局。”

此外,《意见》还要求深圳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未来通信高端器件、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发展智能经济、健康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在各地发力科学中心建设的竞争中,深圳代表大湾区,发挥深圳高新科技优势,向联合香港、广州等城市共同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另外,也可以看到,深圳将成为综合性科学中心的主阵地,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挥发挥关键作用。未来,深圳将由产业发展向科技创新、科学发现转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新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曹钟雄称也向《财经》记者指出,过去深圳更多以产业创新见长,未来深圳在基础科学研究方面发生实质性变化。”

港深竞和

目前来看,外界在解读《意见》时,普遍认为其将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深远影响,例如其提出深圳要在二○二五年前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并支持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意见》还指出,支持深圳实行更开放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并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民生上享有“市民待遇”。《意见》更鼓励深圳与香港、澳门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涵养同宗同源的文化底,不断增强港澳同胞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此外,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深圳在于金融方面的改革,也备受外界关注。

《意见》提出: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基金)产品互认。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并支持深圳试点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更多国际组织和机构落户深圳。

在此前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中,深圳在金融领域中的定位是“主要是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努力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

“上述提法主要集中在科技创新方面,以及发展成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对金融领域的说法不多。《意见》则明显扩展了深圳在这一领域内的定位和目标,深圳有可能会按照准国际金融中心的方向发展。”有香港金融研究人士指出,“短期内深圳未必能够取代香港,但此举应该有提早布局、让资金能够有新的窗口进入国内的意思。”“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因内地资本帐尚未开放自由流动,故而其与香港在金融业方面仍有差距。但如果采取深圳建特区时的‘一线二线区隔开来’的方式进行尝试,可操作性还是很大的。”

2018年时,深圳实现GDP从1979年的1.97亿元人民币上升到2018年的2.42万亿元人民币,仅次于北京、上海,经济规模首次超越香港(约折合2.40万亿元人民币)。

“香港现存经济与治理问题之解决,只有依靠发展,而不是内耗,不是停滞,更不是倒退。香港的GDP已经落后于深圳,如果有一天人均GDP也被追上,香港还是香港吗?深圳已成‘B计划’,港人岂能不深思?”8月19日,香港一家报纸在其社论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