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贤明:海南金融开放应被赋予更大权限

来源:《财经》新媒体 2019-12-07 23:22:24

“我们海南金融发展有进展、有突破,但是在离岸金融这一块儿严格来说还没有破题。”12月7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匡贤明在“三亚财经国际论坛——全球格局变化下的应对与抉择”上指出,究其原因,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海南自身的金融开放还需要加快,“因此要在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可能先要探讨不是说发展什么类型的离岸金融,而是说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和制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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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匡贤明

具体来说,匡贤明建议,首先应加快海南金融开放的进程,做到“放得开”。比如,可以在海南形成以外资和社会资本为主的金融结构,引进具备国际先进金融服务标准、金融服务理念的金融机构。此外,也可以探讨能否在海南率先试行人民币自由可兑换。

第二,在“放得开”的同时,还要做到“管得住”。对于目前的监管体制是否适应高度开放后的金融发展,仍需要做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未来,海南可以探索金融的综合监管模式,率先试点新的金融智慧监管和科技监管。

第三,匡贤明认为,海南要想发展离岸金融,最关键的是要赋予其更大权限,即要做到充分授权。“我觉得可能现在最需要一揽子授权。比如授权海南在离岸金融、金融开放等方面进行率先探索,率先试点。”

以下为发言实录:

邵滨鸿:谢谢。我们按照顺序往下走,现在我们有请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的所长匡贤明教授发言,我们对您表示尊重,因为在来海南之前,我们看到你们这一个研究院所做的方案,关于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港)的方案,里面有很多我们没有想到的一些观点,所以我在此特别想提醒你,把你认为你们这一个方案里面,特别需要重点去让大家了解的,可以在这里面突出一下。

匡贤明:谢谢主持人。中改院立足海南,始终把海南的发展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从建院第一天起就研讨海南如何走向大开放。在自贸港研究上,413后,我们也集中精力做了一些综合研究和专题研究,您看到的应该是最近的研究成果。刚才发言的几位都是前辈。我想在这里首先回应一下刚才主持人讲的几个问题。第一个讲为什么海南自贸港不可复制、不可推广,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海南独特的区位优势和独立地理优势元,也就是说我们是一个岛屿经济体。从岛屿经济体发展经验来看,毫无例外都是必须走高度开放的路子,海南过去三十年发展事实上也证明这一点,如果没有高度开放的政策和一个高度开放的体制,我们这个岛屿经济体,不要说在全国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就是自己要发展起来也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在海南实施特殊政策,不可复制,不可推广,既是从国家战略层面出发,也从海南的实际需求出发。

第二个就是海南的产业主体。12号文说的非常清楚,海南发展不能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而要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也是海南全岛建设自贸港的一个基本立足点,它和传统的自贸港不同,后者初期一般都是从货物贸易为主发展起来,海南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跨越这一阶段。以服务业为主导就决定了必须是全岛建设自贸港,而不宜“区中区”、“港中港”。“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就是我们的海南省”,这也是总书记在第二次进博会上所明确的。

第三个刚刚肖耿教授讲到关于货币问题,实际我们研讨过程当中感到比较困难也是这个问题。如果海南没有独特货币怎么办。主持人提到中改院最近的设计方案,事实上,1988年迟院长设计海南特别关税区方案中,已经提到单独货币问题。今天,在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进程中,时代和约束条件都变了。但这个问题是否有解决的可能?我觉得还是有。可以考虑的一个途径就是利用区块链的技术。在这方面有没有探索和试点的可能,值得深入研究。

回到今天的主题,最近中改院受相关方面委托,也就自由贸易港政策与制度做了一些相应的研究。在这里我集中就金融方面的一些考虑和大家做一个分享。吴市长提到,正好十年前的这个时候,国发44号文明确赋予了海南“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的政策。大家可以看到十年来,这个政策的落地并不是那么的理想。我们海南金融发展有进展、有突破,但是在离岸金融这一块儿应该严格来说没有破题。根源在什么地方?我觉得可能有人才的原因,有金融产品,金融业态,金融机构的原因。但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在什么?在于我们海南本身的金融发展环境,金融开放进程应该说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没有太大优势,甚至在某些方面可能还滞后于上海、北京这些地区。因此要在海南发展离岸金融,可能先要探讨不是说发展什么类型的离岸金融,而是说发展离岸金融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制度环境和制度条件。在这方面,我们提出相关的建议,我把它总结概括起来是三条。

第一条就是要加快海南金融开放进程。首先要做到放得开。自贸港大家知道是境内关外,对标全球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在这方面,资金,人员,货物的进出自由,金融的高度开放是应有之意。有些地方金融高度开放不一定是自贸港,但要打造自贸港就离不开金融高度开放。所以我觉得金融开放是第一个。这方面我们提出,甚至在海南能不能不排除形成以外资和社会资本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刚才肖教授提到包括跟香港的一些资本合作问题,我们可以在海南探索形成一种由外资和社会资本为主的金融体系,引进一些具有国际先进金融服务标准,服务理念的金融机构进来。这是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市场开放。其次就是在海南是不是明确在海南率先试点人民币自由可兑换,全域做有难度能不能从海南开始实行。第三就是在离岸金融法制化保障方面有一些重大突破。这是第一点,金融上面一定要高度开放,这个开放是离岸金融发展的一个前提。

第二个我觉得要做到管得住,海南发展离岸金融,有人担心风险问题。大家知道海南曾经戴着金融高风险的帽子。当然,这个现在已经摘掉了。现在发展离岸金融,基于我们现在的基础,会不会还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在金融高度开放时,我觉得需要构建与高度开放相适应的综合、高效、智慧的金融监管体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比如里面能不能探索一些综合监管方式。我们现在的监管体制,是否适应高度开放后的金融,是否适应离岸金融的监管,我觉得需要做进一步探讨和研究。第二个是可以在海南率先试点一些金融的智慧监管,科技监管。前几天省里提出的“链六条”,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这方面海南是不是有可能借助区块链相关技术,在金融监管的场景应用方面做一些探索。

第三点建议是海南要发展离岸金融,我觉得最关键的是要赋予海南更大的权限,要充分授权。目前体制框架下很多事情确实是中央的事权,在各个部委手里决策和落实。在“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这个要求下,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我觉得可能现在最需要一揽子授权。今年两会全国人大启动了海南自贸港立法调研,我们也承担着其中的一项专题研究。我们的一个基本建议是自贸港法,是一个基本法,是一个框架法,它是确定海南自贸港基本法律属性的法,不太可能对非常多的细节性的东西做详细深入的规定。而且这个过程会比较长。当前,需要中央对海南进行一揽子授权,只要符合中央明确的基本要求,就给予海南一揽子授权清单,授权你在比如离岸金融,金融开放等方面进行率先探索。在这个授权下我们可以有更大的空间来进行相应的推进,包括自贸港离岸金融的一些建设。

总的来说,我们希望赋予海南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能够有效理顺与各方面的关系,由此不仅推动海南的发展,也能够为完成国家赋予的战略任务奠定重要基础。谢谢。

我们所思考的问题,也是最大问题,是授权问题。它不是一个行政性的授权,而应该是一个法律层面,立法层面的授权。所以我的一个想法是尽快推进自贸港法制定,对海南进行一揽子授权;在这个进程中尽快推出一些早期安排,尽快实现一些早期收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