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隐瞒病情 谎报疫情可追究刑责

来源:央视新闻 2020-02-08 10:45:59

2月7日下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法律支撑。

《决定》强调,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需要,发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依法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关闭或者限制使用场所、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措施,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决定》还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的疫情防控责任,全市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以及个人需履行的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决定》还强调,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决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服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政府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等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政务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的诊疗和救治工作,伤医、医闹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造谣传谣等行为,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台央视记者 张伟泽 邓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