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天新增确诊超百例,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加速?

来源:《财经》杂志 2020-07-31 22:00:07

文|《财经》记者 焦建    编辑|苏琦  

7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最新疫情数据:7月30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7例,其中本土病例123例。

随着31省区市新增确诊病例连续7天上升、连续3天确诊超百例,亦为应对秋冬季可能的疫情,针对全国各地防疫体系的“查缺补漏”,亦在纷纷“紧锣密鼓”地加速推进之中。

7月下旬,随着国家相关部委批复同意立项,旨在提升京津冀地区、尤其是冀中区域和雄安新区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的“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国家区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正式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这是今年5月时由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下简称《方案》)加速落地的标志之一。随着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在中国国内逐步受控、疫情暴发初期时所暴露出的公共卫生体系的“缺床位、缺物资”等一系列短板问题亟待弥补,《方案》提出:结合国家应急队伍建设,每省份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据《财经》记者近期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湖北、江西、河北、广东、四川、海南等多省明晰了其相关项目落地的具体实施政策。部分重点城市的相关规划,也在一一落实之中。

国务院于近日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7月28日,在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在进行相关介绍和解析时透露,“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公共卫生相关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量是去年的两倍。未来将新增一批达到P3水平的实验室,支持每个省份改造升级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建设目标:提升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针对抗击新冠病毒传播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中国公共卫生体系短板及问题,欧晓理坦言,“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近百年来人类遭遇的影响范围最广的一次全球性大流行病,对全世界来说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特别是与疫情初期‘爆发式’需求相比,(中国)发热门诊的收治、传染病救治的床位、重要的医疗设备以及医疗物资等,在短期内都出现了一定的短缺。”

按照相关部门所制定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相关建设方案,在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将重点通过加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强化七项能力,完善三个保障。

“七项能力”分别为:强化发热门诊的接诊能力、强化可转换传染病区的收治能力、强化可转换ICU的救治能力、强化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强化传染病的检测能力、强化医疗废弃物的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能力。

“三个保障”则分别为: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保障、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应急医疗物资启用预案保障。

具体来说,为建立第一个保障体系,中国要综合考虑人口、区域等因素,支持每个省份改造升级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患者救治和重要医疗设备储备任务。

在今年5月公布的前述《方案》中,则对此有更为详细的规划:依托综合实力强,特别是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等专科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含中医医院)。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此外,《方案》亦对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疫情,对中国各级医疗体系如何增强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出了一系列分层次的新规划:

其中,在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方面,《方案》提出:适应县城城镇化补短板需要,适度超前规划布局,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形成县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

其次,在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方面,《方案》提出: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要建有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实现100%达标,作为区域内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诊治、医护人员培训的主体力量。人口较少的地级市指定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原则上不鼓励新建独立的传染病医院。

不仅如此,《方案》还提出: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落地多途径:资金何来?建在哪里?

建设规划目标确定之后,各地采取何种方式建设、资金如何保障,则成为上述一系列方案能否真正快速落地的关键。

从中央层面的资金保障来看,据欧晓理透露: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公共卫生相关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量是去年的两倍,缩减了其他的一些专项,集中支持公共卫生领域的建设。

“国家发改委也将继续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地方统筹用好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高质量的完成公共卫生项目的建设,确保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不留白、不缺位,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欧晓理称。

据《财经》记者获悉,今年7月14日,国家发改委曾发布过一项优化调整2020年度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相关通知。其中提出:结合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度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支持县级医院救治能力、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两方面项目建设。

在补助标准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6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西藏自治区和南疆四地州、四省藏区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投资安排解决,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所有项目中央投资补助实行最高限额控制。

为保障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国家发改委将优先在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特大城市布局;优先将承担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任务的医院纳入支持范围;兼顾儿童等人群就医需求。

据《财经》记者近日统计的各地相关资料则显示:具体到各个省市层面,则因情况不同,分为新建与改造升级等不同方式。虽相关部门的意见是“支持每个省份改造升级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但多地多个项目均为新建。

以湖北省为例:该省统筹建设的省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将落户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光谷分院。按照传染病救治要求,该院设有800张床位。在建成之后,平时将作为一家为市民提供诊疗服务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使用;遇到重大疫情发生时,则按照国家部署,具备迅速开展传染病等集中救治的能力;该省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亦于近日获批,其亦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5000㎡,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0㎡。设置病床1000张。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9953.5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及市财政资金等。

在全国层面,则有四家中医医院获批该项目。其中,广东省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获批建设国家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该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号,目前已进入招标环节,计划于明年年底建成。在推进过程中:改建病房是第一步。该医院将按照重大疫情传染病隔离要求设计“三区两通道”。其中,独立成栋的6号楼将用于收治轻症患者。而5号楼部分楼层将改建成平战结合的ICU病房,设置200张重症监护病床,在重大疫情发生后,收治重症患者的能力将大大提升。

不仅如此,“通过此次推进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亦给了中西部等卫生防控体系相对落后的地区一次查缺补漏甚至雪中送炭的机会。尤其是对这些地区的部分非省会城市来说,利好比较明显。”一位卫生防控领域的研究人士对《财经》记者指出。

就此而言,《财经》记者获悉:海南省近日结合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制定了《海南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方案(2020—2024年)》,提出“形成‘2+3+N’传染病救治网络”。即:海口和三亚分别新建立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三亚市传染病医院,作为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海南西部中心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作为西部、东部和中部区域重大传染病救治中心;其余市县各有1所综合医院作为重大传染病市县定点救治医院。

位于华西的四川省,近日亦出台了《四川省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根据该方案:到2022年底,该省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疾病防控救治设施设备条件明显改善,实现重大传染病快速检测能力县(市、区)全覆盖,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市(州)全覆盖。

为此,该省在建设省级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的同时,也统筹布局在全省多个区域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旨在填平补齐市、县传染病区(科)短板。涉及重点项目49个,预计总投资130亿元。

具体而言,该省将布局成都、泸州、南充、达州、雅安、凉山六大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形成“1+6”公共卫生临床救治体系。完善市(州)级疫情防控救治网络,建设市(州)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加强尚无传染病独立院区的6个市(州)项目建设,实现市(州)传染病院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