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老药”不能作为食品生产经营

来源:财经网 2021-01-20 14:17:18

财经网产经讯  1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方面向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证实,该局已印发《关于排查违法经营“不老药”的函》,明确在我国境内烟酰胺单核酸(NMN)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并要求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

该函称,“不老药”的主要成分为烟酰胺单核酸(NMN)或以此为原料生产,并主要宣传“抗衰逆龄、修复DNA、预防老年痴呆“等作用。目前NMN在我国未获得药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食品原料许可。即在我国境内,NMN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提出对相关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核实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排查情况应于2月1日起报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