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19.9元实际要付2万多!大学生状告影楼结果来了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2021-05-14 13:55:30

广告里19.9元就能拍写真

在拍摄中却被层层“加码”

消费一路升级至2.6万元

上海市两名在校大学生

将影楼诉至法院后

法院判决

酌情退回部分款项

近日该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

两名大学生遭影楼“套路”

广告里19.9元的写真

被加至2.6万元

2019年12月,上海市两名在校大学生小敏和小萱在看到嫣遇摄影公司的广告,称只要19.9元就可以体验古装摄影,便报名参加。到店后,店员不断推荐升级套餐,两人便与影楼签订了一份1100元的定单协议

受疫情影响,时隔近一年,两人到店拍摄。在拍摄和后续选片中,经店员推销,两人先是签订一份1588元的“补充协议”用于升级服装、化妆品等,后又签订一份2.4万元的“补充协议”用于选片、相册等增项。由于付不出高额费用,店员现场引导两人开通花呗、分期乐等网贷服务进行借钱消费,一番操作,最终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剩余5900元未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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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店后,小敏和小萱越想越后悔,于是当晚联系选片师,多次提出删减照片,减少费用,都被对方以“合同签好了,照片已发厂家制作,没法改”为由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

影楼不应该就该扩大的损失

向小敏和小萱要求赔偿

最终判决

返还两位消费者1.8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敏和小萱于2020年12月23日签署补充协议,当天提出变更,3天后向影楼明确提出解除补充协议,已向影楼履行了通知义务,故两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符合法律规定。虽然影楼辩称其已完成了精修照片等部分后期工作成果,但从在案证据上看,其行为并非在小敏和小萱向其提出解除系争协议前完成,根据法律的减损规则,影楼不应该就该扩大的损失向小敏和小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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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法院认为:

对于1100元的定单协议,小敏和小萱请求解除,法院予以准许,但考虑到影楼已提供了服装和化妆服务,拍摄了200余张照片且进行了照片简修,产生了一定的工作量,法院酌情确定赔偿影楼合理损失。

对于1588元的补充协议,影楼依约提供了礼服升级、化妆品升级等服务,且两人已拍摄完成,协议履行完毕,缺乏解除的基础,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对于2.4万元的补充协议,符合任意解除权行使的法定条件,且影楼并未提交补充协议约定的工作成果,因此,对小敏和小萱要求解除该份协议且余款不再支付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

影楼返还小敏和小萱1.86万元

5月7日,记者了解到,上海市虹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虹口区人民法院联手向上海艳域摄影有限公司送达《消保委劝谕书》和《司法建议书》,要求该企业针对消费者集中投诉和相关诉讼案件所反映的问题,深刻反思并整改。

虹口区消保委指出

上海艳域摄影有限公司的摄影服务中存在

事先低价引流

事后层层加价;

强行推销服务

并忽悠消费者网络借贷;

设定高额违约金的格式合同条款

这些不诚信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虹口区消保委督促该企业做到加强依法诚信经营,恪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加强保障消费安全,确保摄影场所、设施完好,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核查服务人员资质情况;加强规范销售行为,杜绝反复游说的行为,杜绝忽悠或强制消费者开通网贷,检视并修改格式条款;加强客户售后服务,及时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加强维权工作联络,与虹口区消保委共同推进投诉联网处理。

同时,虹口区人民法院对该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强化员工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规范公司经营活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加强与客户沟通衔接,提示消费者理性消费,畅通维权投诉渠道,推动纠纷有效解决。虹口区消保委和虹口区人民法院均要求该企业应当于接到《消保委劝谕书》和《司法建议书》后30日内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上海艳域摄影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全面整改,通过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积极回应消费诉求,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该企业承诺,将尽快向虹口区消保委和虹口区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整改报告。

据悉,虹口区消保委和虹口区人民法院将跟进该企业的后续整改情况,督促该企业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视情采取下一步措施,以维护摄影服务消费领域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