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未纳入年度项目光伏电站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1-11-29 11:09:10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旭

近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优化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可视国家要求,分为保障性并网规模和市场化并网规模。各地分批确定保障性并网项目或者市场化并网项目的,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而未纳入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电网公司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鼓励各级能源主管部门采取项目库的管理方式,做好光伏电站项目储备。

此次发布的《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性并网项目鼓励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优选确定,并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

市场化并网项目按照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电网企业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有关“保障性并网规模”和“市场化并网规模”的表述,延续了今年5月《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提法。这一通知强调,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

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超对记者表示,当前光伏产业逐步从新兴产业进入行业盈利期。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对光伏装机的需求巨大。据估算,为满足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光伏装机至少需增长到当前的40倍。

考虑到光伏产业盈利水平较此前有较大幅度改善,巨大的需求有望带动行业进一步提速发展,对传统能源供给形成一定的替代,也有助于解决我国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

上述征求意见稿还强调,未纳入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电网公司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鼓励各级能源主管部门采取项目库的管理方式,做好光伏电站项目储备。

同样是在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网站还发文,公开征求对《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文件指出,地方各级政府发展改革、电力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综合分析本地区电网的承载能力、消纳情况、潮流电压分布等,科学确定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

上述文件要求,按照“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优先在用电负荷高、电网承载能力强的区域布局新建项目,降低大规模接入对电网运行安全的影响。

各地区要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可接入容量和限制接入区域清单发布机制,由电网企业测算可接入容量、划定限制接入区域,经本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后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还强调,拟并网运行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单位,要确保涉网一、二次设备(装置)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要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并提交并网必要的文件资料。未经电网企业同意,项目不得擅自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