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两部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来源:两部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2022-06-22 15:41:34

财经网科技6月22日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范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指引错误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内容。

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暴力血腥、高危动作和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表现吸烟、酗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

以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