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6月30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东方金诚受托对阳光城及其发行的“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进行了信用评级。
2022年2月20日,东方金诚对公司及相关债项进行了不定期跟踪评级,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评级展望为负面,下调“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债项信用等级为BB。
东方金诚于2022年3月启动阳光城主体及相关债项2022年度定期跟踪评级,并向阳光城发送了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清单,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阳光城未能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此外,阳光城于2022年6月给公司发函称无法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
鉴于东方金诚无法获取跟踪评级所需的关键资料,无法对阳光城的信用状况作出判断,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阳光城主体及“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债项的评级,自本公告出具日起不再更新关于阳光城主体及相关债项的评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