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央行对存量贷款利率的表述引发广泛关注。
7月14日,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2023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邹澜表示,由于理财收益率、房贷利率等价格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居民使用存款或者减少其他投资提前偿还存量贷款的现象大幅增加。此外,他认为,提前还贷现象增加与存量房贷利率处于较高水平相关。
据第一财经,记者联系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客户和信贷经理,他们中的多数回应称,关于存量房贷降息,“没有接到相关政策,仍按照原有签订合同的利率来执行还贷政策”。
央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7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3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上半年,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企稳态势,随着前期积累的购房需求在一季度较快释放,叠加季节性因素影响,4月以来,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常态化运行,房地产市场情况在房地产信贷数据上也有所反映。
邹澜表示,房地产开发贷款主要是用于房地产项目的施工建设,通常是在开工时发放,竣工时回收,余额主要取决于同期商品房的在建规模。过去,开发商根据项目销售进度,用预售资金提前偿还开发贷款的情况较为普遍。去年以来,因为非金融负债收紧,开发贷款需求明显增加,商业银行开发贷款投放力度加大,今年上半年累计新增4200多亿元,同比多增约2000亿元,促进了开发商加快项目施工建设,有利于保障项目的交付。
邹澜表示,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和同期商品房销售规模直接相关,还款则是来自于借款人的收入或者其他资产的配置调整。今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发放3.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发放超过5100亿元,对住房销售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但统计数据显示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体还略微减少一点,这主要是因为理财收益率、房贷利率等价格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居民使用存款或者减少其他投资提前偿还存量贷款的现象大幅增加。这种现象对住房需求并不构成影响,
它是一个居民资产配置的调整。尽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了0.45个百分点,但因为合同约定的加点幅度在合同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前些年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仍然处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上,这与提前还款大幅增加有比较大的关系。提前还款客观上对商业银行的收益也有一定的影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多地首套房贷最低利率已降至3.7%
随着6月LPR的调整,北京、上海、广东、苏州等多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近期已相应调整,其中个别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已降至3.6%。
证券日报记者分别致电北京、广东、上海、苏州等城市多家银行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随着5年期以上LPR下调,银行已将房贷利率相应下调10个基点。
记者从北京多家国有大行和股份行获悉,北京地区首套房贷款利率已由4.85%降为4.75%,二套房贷款利率由5.35%变为5.25%。比如,建行北京某支行的个贷经理向记者表示,已接到最新通知,新发放按揭贷款利率按照新LPR定价,目前5年期以上LPR为4.2%,首套房贷款利率为4.2%加55个基点,为4.75%,二套房贷款利率为4.2%加105个基点,为5.25%。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2023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40个城市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至4%以下,珠海、南宁、柳州、中山等城市首套房贷最低利率已经降至3.7%,肇庆、湛江、云浮、惠州等城市取消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截止二季度末,70个大中城市中共有39城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本次5年期以上LPR下调10个基点,符合条件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有望降至3.6%到3.9%的区间内,继续突破历史底部。
尽管新房贷款利率不断下降,但此前购房以较高利率负担房贷的群体却并未因此受益,因此本次央行关于存量房贷的新表态引发了热议。
专家:短期内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21财经报道,“综合来看,(存量住房贷款利率下调)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短期内调整的可能性不大。”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首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商业银行和个人之间的贷款受《合同法》的保护,法律对贷款的利率和贷款期限有明确规定的。
其次,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甚至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房贷属于优质资产,如果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会冲击银行的资产收益率。
同时,目前对大型国有银行的考核中,对利润和资产收益率都是强化的。因此,综合来看,银行下调存量贷款利率的动力并不充足。不过不排除部分银行,尤其是存量房贷规模较大的国有银行,会以社会责任为导向,为了提振消费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艾振强进一步提示,“一刀切”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会带来三个问题。
一是如何界定存量,如果表态之前都算存量房贷,或导致近期新贷的本来就很低的房贷利率变得更低,会导致很多人对政策不满;
二是每个城市的房产政策调控力度不同,房贷利率存在差异,市场发生了变化,调控也要做相应的调整,“一刀切”就破坏了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
三是每个银行的基本面不一样,如果“一刀切”的话,部分实力较弱的银行可能承受巨大的压力。
一位券商首席经济学家表示,按照央行的表态,理论上(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存量调利率或转按揭,以此来降低房贷利率,但具体操作要有正式出台的政策依据才行。
明源不动产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艾振强表示,由于每个城市的调控不同,其存量房贷利率也不同,因此央行统一要求银行下调存量房贷利率的概率很低,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客户协商后下调。也就是说,存量房贷利率的是否下调要依据各地、各银行不同的情况具体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