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撤否指标严监管再升级 保代个人撤否项目情况需上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8-16 08:06:18

21世纪经济报道   崔文静

针对投行IPO撤否情况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券商投行处了解到,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要求各保荐机构报送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各板块保荐撤否情况及基本信息,报送项目时间范围为注册制以来,于8月18日前完成历史信息报送;后续若有新增撤否项目,需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

在受访保代看来,这一规定与中证协7月份向券商征求意见的修订版《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一脉相承,《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首次将保荐代表人撤否项目信息纳入评价范围。

“IPO撤否情况方面,此前仅有以券商投行为单位的相关统计,并无针对保代个人的撤否情况记录。此番中证协要求上报保荐撤否项目情况后,保代个人的撤否信息大概率将会被更多关注。”某券商保代直言。

根据受访人士分析,对撤否信息的关注由投行细化至保代,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强对保代的约束力度。如果某个保代撤否率过高,其项目后续可能会受到更多监管,这将不利于其在新项目竞争中获胜。

值得注意的是,细化保荐撤否情况背后,是对投行IPO严监管的体现。实际上,当前针对券商投行的监管力度已经明显加强。截至8月15日,开年以来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开出的投行罚单已经多达至少35张(同一机构因同一问题收多张罚单的,仅记一张,下同),其中三成与IPO保荐有关。

IPO撤否“严监管”细化至保代个人

根据中证协最新要求,券商投行需要全面上报IPO保荐撤否项目信息了。

记者从多家券商投行处了解到,券商需要在8月18日前向中证协上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注册制以来的保荐撤否项目及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系统中已报送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后续出现新增撤否项目的,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证协报送。

这一规定被视为今年7月中证协向券商征求意见的修订版《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的落实措施之一。《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调整主要集中在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新增保荐代表人撤否项目信息即是重中之重。

某投行保代告诉记者,此前尽管曾有IPO项目撤否率统计,但往往以投行为单位,具体到保代个人的撤否统计尚未有之。此番中证协要求券商详细上报撤否项目信息,叠加《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新增保代撤否项目考核,这意味着后续监管可能会对保代个人撤否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该保代进一步分析,从既有实践来看,由撤否率过高、出问题较多的保荐机构提报的IPO项目,监管通常会更为关注。后续对保代个人撤否情况进行统计后,撤否率过高、出风险较多的保代,其所提报的项目大概率也将受到更多关注。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选择撤否率偏高的保代提供上市服务,其被严查的概率会相对更高。受此影响,企业可能规避高撤否率保代;保代也会因之尽量降低撤否率,以求在后续项目竞争中占据优势。

“对项目撤否情况进行考核,能够倒逼保荐人更为注重项目质量,在选择保荐项目之初即更加谨慎,同时减少包装美化程度。”上述保代分析。

保代同时提醒道,在当前IPO全流程严监管叠加新股上市标准提升的环境下,IPO项目撤否率较之过往相对偏高,这也使项目撤否概率加大。受此影响,一定程度上,拥有更多在途IPO项目的保荐人面临着相对更高的项目撤否概率,而此类保代业务能力往往更为出色。

因此,保代建议在考核撤否率的同时设立过渡期,同时纳入更为多元的考核指标。

从年内撤否情况来看,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15日,今年以来存在IPO项目的60家券商中,15家撤否率为100%,占比25%;36家撤否率在50%以上,占比六成;撤否率在30%以下的仅有东方证券、东北证券、华兴证券3家。其中,东方证券保荐17家,撤否5家;东北证券保荐6家,撤否1家;华兴证券仅保荐一家,目前处于正常推进中。

与之相对,年内保荐家数在50家以上的券商,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民生证券、中金公司等,撤否率均在45%以上。其中,保荐家数遥遥领先的中信证券撤否率高达52.33%,保荐86家,撤否45家;保荐家数位列亚军的中信建投撤否率也仅次于中信证券,高达52.46%,保荐61家,撤否32家。

三成罚单涉及IPO

上报保荐项目撤否情况背后,是对券商投行监管力度加强的体现。实际上,伴随严监管的全面推进,针对中介机构券商投行的监管力度已经明显增强,这从投行罚单中可见一斑。

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15日,年内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向券商投行下发的罚单已达至少35张,三成与IPO密切相关,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等在内的头部券商也赫然在列,而且被多次点名。其中,华西证券处罚最重,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保荐业务资格将于今年10月28日恢复。

细察罚单类型,可以窥见监管新动向。

因IPO项目被抽中现场检查,作为保荐机构的券商投行被延伸检查,继而导致投行被查出问题吃罚单的案例有所增加。

比如,6月23日河南证监局向民生证券出具的一张罚单即显示,监管在对天力锂能现场检查时发现,天力锂能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投资协议未及时披露等问题;民生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未有效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未及时发现上述问题,因而被点名。

更早间,华泰联合证券保荐的华强科技被抽中现场检查,华泰联合证券被延伸检查,由于华强科技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违规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台账设立和登记不规范、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违规问题,华泰联合证券吃下罚单。

此外,“申报即担责”原则进一步落实,如果投行提供的辅导验收材料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同样可能被罚。

典型如东方证券今年6月所收罚单。江苏证监局向其出具的罚单显示,作为玖物智能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东方证券投行向江苏证监局提交的关于玖物智能的辅导验收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东方证券投行未能勤勉尽责而被点名。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上市后的业绩表现,同样是监管关注重点,如果企业上市后严重变脸,作为保荐机构的投行往往也难免获罚单。

8月7日,“券业一哥”中信证券刚刚因之被罚。根据贵州证监局官网,中信证券保荐的安达科技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年扣非净利润即亏损6.34亿元,由于安达科技上市之初选择的上市标准中包含净利润标准,作为保荐机构的中信证券被点名,并被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无论从券商罚单情况、近期监管发声,还是中证协此番要求券商上报保荐撤否情况来看,针对投行的监管力度都在逐步趋严,全面严监管将成为长期趋势。”受访保代告诉记者,“在过去相对宽松的监管之下,投行IPO的确普遍存在一些‘包装’‘美化’现象。如今,因为昔日的理所当然,投行正在陆续吃下罚单。伴随IPO全流程严监管的推进,投行质控已经显著加强、保代执业严谨度明显提升,后续IPO项目综合质地与新股IPO质量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