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律师的理智平衡

2014-08-25 12:05:01

  林路/文

  没有见到张楠之前,在网上几乎找不到他的资料。而他所在的中咨律师事务所官网最后一条更新还停留在十年前。在日益喧嚣的法律界,他低调得像个奇葩。

  “找不到就对了,律师的功课不在这儿。”8月初,在北京德胜门的一家茶馆,张楠边喝茶边聊天,“法律应该用专业的论证还原朴素的道理,而不是反过来。如果每个律师都整个啦啦队,这个职业岂不是社会活动家了?”

  相比较许多社会活动频繁的律师同行,张楠坦言更喜欢慢节奏。自大学毕业到中咨律所,一待就是20多年。在他看来,其实律师就是个手工艺者,凡事都要亲力亲为,急不来,慌不得。

  诉讼如弈残局

  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张楠有多条路可选:公务员、法官、进公司等等。或许受彼时正红火的港台律政片影响,张楠毅然选择了冉冉升起的律师职业。带着近似于“救死扶伤”的心态,张楠在从业初期做过一段时间的刑辩,但很快发现“现实与电视剧相差太远”。

  想象中群情激昂的辩论,到了实际的法庭,不是被法官问的哑口无言,就是被对手切得稀里哗啦。张楠坦言早期的挫败让他明白其实律师更多需要的是理性,需要对案件投入大量的计算,一招一式都要想好后续的应对。

  在律师行业,刑事案件往往直接与当事人的生命、自由挂钩,刑辩律师的成就感相对更强。但刑事案件的证据基本上是侦查机关或公诉机关提供,这就要求刑辩律师要有侦查素质,张楠觉得“有太多不可控的东西,自己驾驭不了”。

  后来慢慢聚焦在民事诉讼,张楠才开始享受这个职业。在他看来,诉讼律师更像是手工艺者,需要细心、自我、手上有活儿。

  出于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张楠不愿细谈曾代理过的诉讼案件,他说:“做案子就是做案子,宣传是当事人的事情。不能逼迫别人去做。”

  张楠很欣赏英国著名法官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的一句话,“法官应当把皱褶熨平”,律师亦是如此。诉讼律师不能改变已发生的事实,也难左右案件命运,只能对已发生的事实结合法律做重新整合,帮助当事人维护权利。

  “就好比衣服做坏了,你要把这个洞变漂亮,或者至少看起来自然。不能把它变得更差了,这是你的本事。”张楠称之类似下残局。

  张楠喜欢下围棋。在他看来,做案件跟下棋异曲同工,都需要计算或布局。“不能只在某一个地方精彩,应该通盘考虑。整盘棋下来,不要求每一招都是100分,只要每一招都能拿到50分以上,结果就是赢了。”

  需要理智平衡

  “你们怎么看律师这个职业?”采访中,张楠反问记者。

  “维度很多。但在目前的中国,还算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对于这样的回答,尤其是“高尚”一词,张楠认为应该辩证地看,律师作为寻找权利的人,是跟着权利高尚起来的;同时又因为当事人付了钱,显得“低下”了。这种矛盾需要律师去平衡。

  近十年,因为诉讼与司法的各种问题和争议,作为一个法律人,有时会不可避免陷入尴尬中。“比如大家并不是关注你的业务能力如何,而是关注你和裁判的关系如何。”这一度让张楠苦恼。

  张楠最敬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有个观点,法治在中国之所以被讥讽为“喊得越来越响,做得越来越少”,一个主要原因是律师的积极作用受到压抑。律师发挥作用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之一应当是审判公开。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开始实施。随后,各省份就裁判文书上网拟定了时间表。在张楠看来,这是司法改革徘徊十年后,法律人期待的关键性变革之一。

  “裁判文书上网,意味着还案子的本来面目,一个案子怎么判决,当事人的诉请是什么、证据是什么、法官如何来认定等等应当呈现出来。其实,经典的判词、判决的意义远超过它们本身的价值。对司法公开、整个国家、社会的法律观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引导。”张楠说。

  在此之前,许多司法判决都过于简单,即使法律专业人士也很难搞清楚案情和判决理由。相似的案子甚至出现不同的结果,却没有给任何理由,公众很难理解,然后就会形成错觉,继而产生对法律的怀疑。

  “司法改革,需要绘制蓝图。但其实,把具体事情做明白了,比远景重要。”张楠说,“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有时设计再好的东西不接地也没有用。而判决改革就是起点,做好做细了功德无量。”

  培养法理思维

  近日,前财政部长项怀诚一句话让张楠思考良久:“当下中国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法律太多”。目前中国有近400部法律,800部行政法规,8000部地方性法规。

  “要那么多法律规定有什么用?甚至解决不了楼下大妈们广场舞的问题。”张楠喜欢安静。在他看来,安静就像禁止践踏的草地,破坏别人的安静,就是骚扰。只不过在公共场所,大家要容忍,但并不意味着这值得争论。

  “现在很多中国人的意识里,不违法就是正当的。其实,很多时候用法律衡量标准没错,用道德衡量标准就不一定对。法律不是万能的,没有道德的辅助,法律会很累。”张楠告诉记者。

  如果有天不当律师,张楠希望当一名老师,回到本质,普及最朴素的道理。律师是靠经验吃饭的,这种经验需要言传身教。现在中国法学院的教育模式多为注入式,靠记忆教学而非思辨教学,与法律实务脱轨。

  当然,这可能与大环境有关。眼下法律界比较焦躁,律师都忙着跑案子、拉客户,没人愿意沉下来,脚踏实地。

  张楠所在的中咨律所每年都会招聘很多实习生,张楠说,有时一眼就能看出学生是不是做律师的料。“律师是靠嘴吃饭的。看完案情10分钟应该把案子症结说清楚。很多学生连案子都整不明白。这不是天赋问题,这是基本功的问题。”

  张楠常对一些年轻毕业生说:“你们有的法律水平相当于法盲,甚至还不如法盲。法盲没有受过法律条文的污染,用最朴素的道德常识能做出一个判断,往往八九不离十。但披了法学院的外衣,自以为了解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法律知识,就觉得专业了,其实只是花拳绣腿。”

  一个真正好的律师应该有法理思维而不是条文思维。在张楠看来,所谓法理思维是无论案情变成什么样都能找到本质。这种法理的思维,不身体力行接受锻炼,没有一个“感受被打”的过程,很难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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