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制引爆第二轮新能源投资热

2014-10-07 14:29:06

产业观察

近日,国家能源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试行)》(下称《考核办法》),已经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并原则通过,目前正在征求各方建议,方案再次修订后将上报国务院审定。

传闻已久的新能源配额制,已经越来越近,对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新能源行业而言,这将是一次重大利好。

所谓新能源配额制,是指各省(区、市)均须达到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基本指标,在电源中强制规定必须有一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如果达不到既定目标,基层政府和电网企业都将被问责。从欧美等新能源装机大国的情况来看,强制配额制度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财经》记者获悉,《考核办法》将水电之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部纳入配额制考核范围,其中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技术。

此次计入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包括:本地区生产并消费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从区域外输入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以及本地区可计量的自发自用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

而向其他区域输送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将计入受端地区,不再计入送端地区。

配额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此前,关于配额制该不该实行,若实行的话比例该是多少等问题,业界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早在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出台时,配额制的提法就开始出现。2012年,有关配额制的文件已下发到各省电力公司征求意见,至今两载已过。

《财经》记者了解到,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的新能源配额,均需达到10%以上的基本指标。

另外,配额制中还带有问责条款,对未达到配额指标,或者在年中进度明显落后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将暂停下达或减少其新增化石电源建设项目。对超过配额基本指标的地区,超过部分的电力消费量,不计入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限额;对达到先进指标的地区,国家将给予示范项目、财政资金、电网建设投入等方面的支持。

目前中国具备规模发展条件的新能源,是风能和太阳能。根据2015年的配额指标测算,2014年新增装机规模,光伏要达到1500万千瓦、新增风电要达到1900万千瓦,才能完成2015年配额的基本指标。这意味着,到2015年,光伏和风电要新增千亿元的投资规模。

中国西部地区大型地面电站,一直是光伏和风电投资的宠儿,由于西部配额普遍要求较高,此类电站的投资热情还将继续;而在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一直受制于融资和体制问题,各项工作进展缓慢。配额制出台之后,或将倒逼东部的地方政府与企业静下心来解决具体问题,以完成配额指标。

一些专家认为,配额制的强制性约束作用还将有利于缓解限电情况。配额制出台后,电网企业会要求可再生能源多发电,以完成当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指标。指标压顶后,地方政府审批和建设新能源项目的积极性也将迅速加强。

从存量装机的改善程度看,配额制最利好风电;从新增装机的拉动作用看,配额制最利好分布式光伏。2014年上半年,除了新疆等局部区域,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弃风率下降,配额制将使弃风限电问题进一步好转。目前,风机制造企业逐渐进入开工旺季,局部制造环节甚至已出现供给短缺现象,导致量价齐升,这将为风机制造行业创造较大的盈利弹性。

总之,配额制除了推动新能源装机提升之外,还会连带解决弃风限电等行业痼疾,这将释放新能源的投资热情,引发中国第二轮新能源投资热潮。但项目业主与电网都应吸取第一轮投资热潮中过度投资带来的教训。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警惕部分地方政府为完成指标而弄虚作假的情况再次出现。

《财经》记者 朱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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