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即将出台,备受瞩目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薪酬改革又一次提上议事日程,其中,围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高管薪酬改革,各方的关注和讨论持续升温。
在部分市场人士看来,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作为一批特殊的中央企业,其高管薪酬水平总体偏高,与非金融行业差距过大,这一度引发某些质疑,新一轮改革对这些高管薪酬如何调整?限薪限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执行等等。这些疑问都将随着改革方案的落地,很快逐一解开。
近期,各国有银行董事长纷纷表态拥护中央薪酬改革的决定,并会按照相关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建行高管在2014年半年报发布期间曾表示,按照中央文件,未来该行降薪范围将包括董事长、行长等部分高管人员,市场化招聘的高管仍将按照市场化薪酬执行,普通员工不在降薪行列,这种分层式的薪酬制度将逐步定性。
如此一来,国有银行高管薪酬二元体制将变得愈加明显和突出,将出现中管金融干部薪酬制度和市场化高管薪酬制度并存的格局。一场由中管金融干部限薪引发的全行业薪酬大调整将如期而至,有关人士评价,这有助于缩小全社会各行业收入差距,重构全社会的财富分配格局。
然而,当前国有银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些高管到底一年能拿多少钱?薪酬构成的具体比例是什么?薪酬如何发放?现行薪酬制度存在哪些制度性缺陷和亟待完善的地方?诸如此类问题,外界知之不详,存在一些曲解和误读。
《财经》记者通过多方采访,查阅相关资料,并向各家银行逐一核实,比较完整地还原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董事长薪酬情况,并梳理其改革趋势。
二元薪酬制度
现行中央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的核心框架是《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由财政部2010年初发布,《办法》是基于人社部200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的。
该办法确定了适用范畴,中央金融企业是指国有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金融企业专职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行长)、监事长、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以及金融企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负责人。
《办法》明确,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办法》还对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确定、计算和兑现方式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中央金融企业的代表,其高管薪酬正是依据上述《办法》制定和实施的。作为上市银行,四大行年度高管薪酬披露分为两次,通常当年年报会进行初次披露,这并非当年最终薪酬,最终薪酬情况通常在年报公布的半年内以“年报补充公告”的方式披露,披露时间往往在每年6月或7月。
据悉,之所以出现公布延期,是因为财政部需要根据年会计财务数据考核后,才能确定当年的最终薪酬数值。对此,证监会也明确称,对于商业银行披露薪酬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以“年报补充公告”的形式披露,应不迟于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前完成。
根据目前已经公开的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度四大行董事长薪酬总额分别是:建行王洪章214.58万元,工行姜建清199.56万元,中行田国立135.82万元(2013年5月任职,参考数字是,2012年度中行董事长肖钢薪酬总额为193.91万元)、农行蒋超良最终数据尚未披露,可以参考的是其2012年度,为198.08万元。按照完整的会计年度核算,四大行董事长的年度薪酬总额均在200万元上下,差距不大。
事实上,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分为两套体系,除了大部分使用前述财政部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外,近几年来,各家机构也纷纷尝试市场化选聘高管。以中国银行为例,该行信贷风险总监詹伟坚薪酬水平远远领跑,2013年其基本年薪522.88万元,绩效年薪276.14万元,加上各类社会福利,税前年薪高达850.18万元,扣除延期支付部分,当年税前实际支付年薪711.84万元。
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不受财政部前述规定限制。比如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等。其薪酬制度的制定主要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文件薪酬监管指引》和本行规定,相关薪酬方案由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
年报显示,2013年,平安银行董事长邵平、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的税前薪酬总额分别是833.26万元和530.63万元。
此类机构薪酬发放也引入了延期支付的模式。根据银监会规定,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高管当年税前薪酬总额延期且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该部分将在未来三年分年支付,这也使得银行董事长的年度薪酬统计对比时,外界有一些误解。
到底谁高谁低?
由于国有银行薪酬构成和披露方式较为特殊,市场上流传着各种各样的薪酬排行榜,根据一些不同口径的数据进行排名,有的根据年报,有的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清算薪酬,有的包括绩效薪酬,有的不包括绩效薪酬,有的公司薪酬实际是递延发放也被算进即期薪酬等等,结果存在着不少误读和失实,致使相关信息出现混乱。
《财经》记者通过查阅各类资料和逐一核实,完整准确地还原出高管薪酬详细数据。
以建设银行为例,2014年6月底“年报补充公告”显示,2013年董事长王洪章税前薪酬实际支付部分为149.3万元,绩效年薪中延期支付部分为65.28万元,总薪酬为214.58万元。149.3万元即期支付部分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基本年薪51万元,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也称“福利性收入”)33.02万元,绩效年薪即期支付部分为65.28万元。
姜建清2013年度税前薪酬实际支付部分为141.86万元,绩效年薪中延期支付部分为57.7万元,总薪酬为199.56万元。当年141.86万元即期支付部分由基本年薪51万元,福利性收入33.4万元和绩效年薪即期支付部分57.46万元构成。
田国立2013年5月出任董事长,他2013年度税前薪酬实际支付部分为95.84万元,绩效年薪中延期支付部分为39.98万元,总薪酬为135.82万元。当年95.84万元即期支付部分由基本年薪34万元,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等福利性收入22.01万元和绩效年薪即期支付部分39.83万元构成。
农行情况相对特殊。截至目前,农行尚未发布2013年薪酬最终核定的年报“补充公告”。但以可供参考的2012年为例,当年农行董事长蒋超良薪酬实际支付部分为139.77万元,绩效年薪中延期支付部分为58.31万元,总薪酬为198.08万元。当年139.77万元即期支付部分由基本年薪49.5万元,福利性收入31.97万元和绩效年薪即期支付部分58.3万元构成。
除了四大行,另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交行201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显示,董事长牛锡明2013年税前薪酬实际支付部分为125.15万元,绩效年薪中延期支付部分为54.07万元,总薪酬为179.22万元。当年141.86万元即期支付部分由基本年薪48.88万元,福利性收入21.16万元和绩效年薪即期支付部分54.06万元构成。截至目前,交行尚未发布2012年年报补充公告,而牛锡明于2013年5月20日出任交行董事长。
数字虽然枯燥乏味,但往往最有说服力。透过这些数据,就会清楚发现各银行董事长薪酬的背后差异,很难放在同样的标准下简单比较。
但从总量上,最近几年,中管金融企业董事长薪酬水平基本定格在200万元左右,这是按照前述财政部薪酬审核管理办法核定的,也是经过数轮改革调整后,各方基本认可的薪酬水平。最近几年,这一指导线逐渐成为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的上线数值。
不过,正在征求意见的新一轮薪酬改革方案显示,这一指导线将面临大幅度下调。
延期兑现玄机
引入坚持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促进金融企业可持续发展一直是薪酬改革方案制定需要考虑的一大因素,现有薪酬制度中,借用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的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
基本年薪是根据企业负责人职位等级(所在岗位的价值)、企业所处人才市场的薪酬情况、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力的策略定位等因素确定。财政部根据审计报告的年度财务决策数据,确定金融企业的职位等级。
职位等级决定薪酬水平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因素,主要考核指标包括企业总资产规模、业务收入规模、人数、利润总额、市场范围、产品和业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各指标所占权重不同。在此基础上,确定基本年薪还包括其他辅助因素,由此计算所得。四大行董事长年度基本年薪维持在50万元左右。
绩效年薪与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构挂钩,以基本年薪为基数计算,财政部要求,绩效年薪控制在基本年薪的3倍以内。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绩效评价相关办法,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分为A、B、C、D、E五档,对应的绩效年薪倍数分别为2倍-3倍、1.5倍-2倍、1倍-1.5倍、0.5倍-1倍、0倍-0.5倍、0倍。绩效评价得分是核定绩效年薪数值最核心的指标,它直接决定着绩效年薪的多寡。
在此基础上,为防止企业短期行为,避免企业负责人因为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金融企业出现风险,并造成重大损失,制度设计者引入了绩效年薪延期兑付机制。所谓延期兑付,就是将绩效薪酬一次性从企业支取后,当期只兑付50%,剩余50%根据业绩、风险管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发放多少。通常情况下,延期兑付部分三年完成兑付,每年约为三分之一。
因此,从银行最终薪酬情况报告中就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已经离职达到两年或者三年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仍然会领取薪酬的情形,这是由于此前的制度规定所导致的结果。
从四大行的情况看,2013年度王洪章、姜建清、田国立的基本年薪大致相同,分别是51万元、51万元、34万元(八个月期间),绩效年薪分别是130.56万元、115.16万元、79.81万元,初步计算可见,绩效年薪与基本年薪的比值在2.3倍到2.6倍之间,这反映了各方绩效评价得分略有不同,这也是导致各方当期税前薪酬总收入稍有差别的主要原因。
当年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将直接影响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当期的收入情况,这有助于形成正向激励,只有当企业经营良好,个人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这部分延期支付部分才能转化为实际收入。
这种机制类似于企业高管、员工股权激励制度,意在鼓励高管、员工为企业长远考虑,也是对职业经理人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的一种探索。
新一轮高管薪酬改革方案显示,改革后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股权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股权激励收入改革已然破题,它将成为薪酬制度重要的配套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高管激励的长效机制,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