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银行怎么办

2014-11-08 15:16:45

商业银行在金融自由化大环境中,特别是利率市场化趋势下,面临着严峻挑战。今年7月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金融改革与跨境监管专题会议吹风会”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认为利率市场化两年内可以实现,“感觉中国的最高层领导对改革有紧迫感,只争朝夕,所以我依然按此准备。”

本文就目前金融自由化的现状,结合美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地金融自由化过程中银行所经历的挑战及变革,总结未来国内利率自由化不断深入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期提供前瞻性视野和借鉴,为商业银行面临的改革困境开拓思路。

美国

美国市场利率自由化从准备阶段到完成花了16年,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逐步放开大额存单、大额长期定期存款利率上限;第二步,允许银行发行MODA、NOW、SUPER NOW等金融创新产品;第三步,利率完全市场化。利率市场化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企业发展,刺激经济繁荣。

1929年-1935年,美国通过了一系列的金融法案强化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对活期存款不得公开支付利息,对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利息设定最高限度(Q条例)。

1935年-1969年,出台“临时利率控制法案”,将Q条例规定扩大至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以及未参加联邦存款保险的银行。Q条例的实施引发了一系列不良后果:一是阻止了市场公平竞争及银行规模的扩张;二是造成经营机构经营困难;三是资金大量从银行流向货币市场,造成金融体系不稳定。

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开始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从1970年-1980年起,美国开始取消大额存款利率上限,并逐步放开一般存款利率上限,如放松10万美元以上90天内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利率管制,放松大额短期存单的利率管制,取消1000万美元以上、期限5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上限。

1982年,出台《加恩·圣杰曼吸收存款机构法》,放宽了业务范围,存款机构可提供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商业银行可发行按市场利率水平付息的超级可转让存单(SNOW)。1986年,利率管制被取消,存折储蓄账户利率上限取消,所有存款利率限制均被取消,除住宅贷款等极少情况,贷款利率也无限制,宣告利率完全自由化。

美国利率自由化的实施,初期利率下降;长期来看有利于企业发展,刺激经济繁荣。从美国利率市场化的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并未对银行净利差造成影响,反而实施市场化后,推动了银行业产品创新和收入结构的转型。进一步分析美国的市场,可以发现美国利率市场化并未导致净息差的降低,但将加剧竞争和中小银行的破产,行业整合加速。

美国利率市场化由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80年代中期完成。初期利差有所下降,但长期来看并不造成利差的大幅下降。利率市场化推动了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增长以及贷款结构的优化,贷款风险管理在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不断加强。同时,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剧了整个行业经营波动性,大量中小银行由于贷款质量问题破产倒闭。大银行兼并重组浪潮涌现,行业集中度提高。

日本

日本则是花了17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市场利率自由化(1977年-1994年),主要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国债利率市场化;第二步,银行间利率市场化;第三步,长期大额存款及贷款利率市场化;第四步,活期小额存款利率市场化。

1947年-1976年,日本的利率管制严格,政府制定了《临时利率调整法》,普通存款利率波动范围被严格限定在1%-3%,长期贷款亦受到政府干预。民间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略高于政府规定,短期贷款利率也略高于普通银行。严格管制造成很多不良后果。一是公平效率降低;二是市场竞争能力削弱;三是缺乏金融创新,企业对金融产品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四是银行对贷款项风险缺乏有效评估及控制,银行资产质量下滑。

针对这些后果,日本政府开始陆续出台相关政策。1977年,政府和银行允许国债自由上市流通,并以招标方式发行中期国债;1978年,银行间市场利率开始向自由化转变,如允许银行拆借利率弹性化,允许银行间票据买卖利率自由化。1986年,实施“市场利率连动型储蓄”(MMC),实施大额定期存款储蓄利率自由化,贷款利率形成机制随之改变;1993年,开始推行活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引入新型储蓄存款,流动性存款实行利率自由化。1994年,取消利率管制,“银行法”取消银行存贷款利率限额,利率完全自由化,最终完成利率市场化。

可以看到,日本在利率自由化准备阶段利率反而上升, 但并未影响企业发展以及GDP的成长。在利率自由化改革期间,日本的GDP仍旧一路上升。

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金融自由化举措分为四方面:利率自由化、外汇自由化、放宽金融机构设立、产品创新。金融自由化前,台湾外汇储备不断增加,外国强烈要求开放金融市场。而按照旧金融管制,资金配置效率低。同时,产生了加入WTO的需要。而由于银行家数过多,产生了恶性竞争,政府决定推行并购,以便监控。

金融自由化过程主要分三步:

第一步,金融初步自由化(1975年-1979年),开始循序渐进推进利率自由化、汇率自由化以及银行业务自由化。这些措施使得银行拓展不再受利率束缚,促进了台湾银行业间竞争、发展,并让外资银行在台湾迅速发展,仅仅1980年一年就新增了8家银行。

第二步,金融自由竞争化(1980年-1999年),1989年颁布了《银行法》,利率完全自由化,放宽了市场准入,取消外资银行进场限制,放宽民营银行设立限制。这导致同质银行家数过多,产生了恶性竞争。银行获利能力和资产品质降低,资产报酬率与净值报酬率持续下降,可知旧金融法规不适用于新状况。

第三步,在2000年后,进行了两次金融改革,《金融机构合并法》出台,监管机构合并,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一元化。在这种政策环境下,各银行决定并购,建立金控公司,带动内部交叉销售,提高创新能力。金融机构差异发展,市场竞争力凸显。

台湾的利率市场化则一共花了14年时间(1975年-1989年),分六个步骤完成:第一步,准许市场利率存在差异;第二步,货币市场利率市场化;第三步,部分利率完全市场化;第四步,建立基本贷款利率制度;第五步,存款上限利率简化;第六步,利率完全市场化。在开始利率自由化前,台湾的利率管制严格,贷款利率须经“中央银行”批准。在1962年到1975年,台湾开始不断调低利率以适应经济需要适度调整货币流通,但管制仍然严格。这段期间,严格管制带来了一系列不良后果:银行效率降低,市场竞争能力削弱,无法满足经济增长需求,难以在公营管制银行筹资,地下钱庄等社会问题严重。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从1975年起,相关政策开始出台。1976年,货币市场利率建立。三家票券金融公司陆续成立,建立货币市场利率。1980年,允许货币市场利率完全自由化,颁布《银行利率调整要点》,加强银行公会议定利率功能,允许货币市场利率完全自由化。1985年,实施基本贷款利率制度。1986年,核准利率种类减少,台湾“中央银行”核准利率上限种类由13种简化为4种。最后在1989年,取消利率管制。

台湾的名义GDP在利率自由化实现后保持着一路上升态势,这说明利率自由化有利于企业发展,刺激经济繁荣,GDP逐年上升。在利率市场化后,市场利率逐年下降,导致银行信贷利率与存放利差下降至几乎是世界最低的水平。

金融自由化的另一个改革是开放银行准入门槛,台湾银行家数短期激增,众多银行营业模式同质、创新能力弱,导致竞争加剧银行利润下滑。银行家数十年激增120%,既带来了正面效应也带来了负面效应。

正面效应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刺激经济,扩大就业机会。负面效应是小银行众多,资质不佳,同构性严重误导资源配置,行业竞争激烈,利润下滑严重。同时,市场开放竞争加上信贷量增加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促使监管机构开始调控并要求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推动风险量化管理,不良贷款受到控制。

竞争激烈、运行效能低,这些因素催生了银行混业合并大潮,兼并趋势逐渐形成。在合并前夕,银行业状况严峻,银行家数激增导致恶性竞争。惨烈竞争使得利润微薄,压缩金融机构生存空间。在竞争中,风险管控被严重忽视,坏账率陡高。政策方面又缺乏经营不善银行退出机制、银行客户权益保护机制等。另外,发生的银行挤兑事件也造成了社会恐慌。从1995年7月到1996年7月,一年内台湾银行业被挤兑近30次。

这种状况主要有系统环境和企业经营两方面的原因。系统环境方面,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以及2001年美国“9·11”事件都波及了台湾地区,使得台湾的银行业遭受雪上加霜的打击。地方政策性放款也导致了银行逾期贷款比持续上升。政府管理权责不明,一旦有金融问题,无解散处分权。企业经营方面,银行家数众多且资产质量不佳是主要的原因。新银行资产净值低,财务结构不健全,地域性、经营规模小,缺乏竞争力。银行众多且同质性高,催生了恶性竞争,且忽视了风险管控。

鉴于此种情况,2000年12月13日台湾当局颁布了《金融机构合并法》,提出了问题银行退出机制,鼓励银行整合扩大营业范围,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机构。其中还使用了一些诱导推行方式,如银行合并则租税优惠、问题机构高管停职等。2001年6月27日又颁布了《金融六法》,该法令中解除了银行业跨业经营限制,提供问题金融机构退出所需资金。这些政策措施给银行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八年间发生24起银行并购案。银行混业经营方向得到明确,提升了部门间联动力度,促进交叉销售。银行的差异化经营被激发,竞争力得到提高。

八年间24场并购大案,因主客体类型不同而形式不同,有银行兼并银行、金控兼并银行、银行并入金控后与金控内银行再次合并等,还有外资银行并购本地银行。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台湾公营银行难以与民营银行竞争,13家公营银行中9家转为民营银行,目前仅存3家公营银行,在台湾银行业占比不到20%,民营银行在台湾占主导地位。

就公营和民营两类银行的竞争力看,在贷款效率上,公营银行被民意代表牵制放款,且需要配合政策指示放款,这样承受了问题金融机构,导致坏账率高,因而处于较低的水平。而民营银行与企业关系紧密,有较高的贷款效率;在运行效率上,公营银行需要配合政策受到较大约束,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创新动力也不足,难以提升经营绩效。

而民营银行受政府约束少,运营自由度高,运行以效率为导向,愿意积极应对市场竞争提升经营绩效。市场地位上两者因此分化,公营银行仅存几大行,每家市场占有率长年处于下滑趋势,总体在台湾市场已不占主导地位;民营银行取代公营银行,整体来说在台湾市场上已经处于主导地位。

就合并后银行业总体经营能力看,银行混业经营后效率明显提高,竞争状况得到改观,净利息收益稳中有升;理财产品和银行卡等创新增多,手续费收入提高,银行资本市场产品的创新使得中间业务收入上升。

另外,合并后的集团整合效应使总体营业费用持续走低。利差下降加上并购, 迫使银行聚焦于成本控制,以及增加手续费收入,长期经营能力获得提升。同时,银行合并浪潮使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银行营业费用逐年降低,手续费收入波动中稳定提升。在2008年金融风暴阴影过去后,非利息收入也逐年提升。

就影响台湾银行业利润的因素看,主要有四点:1. 宏观经济对银行影响大。台湾经济与欧美关联密切。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和2001年欧美经济衰退都导致台湾银行业不景气。2. 监管因素对银行影响大。台湾当局政策鼓励新设银行,大批银行应运而生。并由于政策倡导合并,合并趋势确立。另外,政策牵制银行,导致大批不良贷款。3. 事件性因素对银行影响大,比如30起挤兑事件催生银行合并大潮,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等事件导致台湾银行业海外净收益出现负值等。4. 从台湾的利率市场化过程可以看出:周期性、监管及事件性因素对于台湾银行经营影响远大于利率自由化,原因在于台湾银行持续的创新能力(比如思维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创新、销售渠道创新、后台作业集中化处理自动化、与产业结合深挖终端客户、7-11便利店作为银行渠道可买理财产品和保单等)、高科技应用能力(比如提升集中作业和数据采集分析能力、软硬件技术的及时开发、国外新技术的引进等)。而利率自由化虽然催逼新产品新改服务新技术,提升银行竞争力,但整体银行业状况未因此有显著变化。

从已实施利率市场化金融中心的经验看, 实施利率市场化短期内净息差都降低,利率市场化将加快利率下行速度。发达市场利率市场化早,利率较早地进入下行通道。相对于国际发达市场,中国大陆净息差仍处于较高水平,未来两年在以存款利率市场化为起点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净息差将面临收窄压力。

由于中小企业对贷款利率议价能力较低以及对贷款利率不敏感,贷款中,中小企业占比将影响银行净利差水平。利率市场化将对银行传统盈利模式提出挑战,中小企业贷款、中间业务等将成为银行保持利润的重点方向,值得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利率市场化的成功经验。

作者为银监会高级主理

俞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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