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中的影子

2014-12-01 12:28:23

柏拉图的“洞穴之喻”体现了古希腊哲人对学者使命和学术职责的认识。在幽暗的洞穴中有一群囚徒,他们不能走出洞穴看到外面的世界,只能面向洞壁注视阳光在墙上映出的影像。有一天,有人走出了洞穴,看到了外面的世界,看到了明亮的太阳。按照柏拉图的二元论哲学,洞穴中的影子代表虚假的“可见世界”,而洞外的万物和阳光则代表真实的“可知世界”。于是,这个走出洞穴得见天日之人,就是获悉真理的哲人。

在希腊人看来,知识即德性,知识的获取能使城邦的公民知道应该如何正确行事,如何经营有意义的生活。哲人的使命就是将受蒙蔽之人引上认识和接近真理之路,因而,这个看到真实世界的哲人不应留在洞外,而应再回到洞中,他负有职责,带领同伴走出黑暗、虚幻与束缚的洞穴。

近代大学产生之后,大学替代了哲人,承担着引领囚徒走出洞穴的职责,而要完成追寻真理和启蒙大众的职责,大学就必须拥有独立与自由。然而,大学多由国家或财团兴办,受权力和资本制约,于是,争取大学独立,捍卫学术自由,就成为近现代高等教育史上的一道风景。

自由与大学相联系始于荷兰的莱顿大学。1574年,莱顿城受西班牙军围困, 居民拒不投降,坚持到援军到来。战争结束后,威廉·奥伦治亲王向议会提议, 为表彰莱顿市民在战争中的英勇表现, 在该城建立一所大学, 使这所大学成为“自由和法治政府的坚强支柱和维护者”。

到了19世纪,在欧洲,政府逐步加强对大学的干预,大学几乎沦为政府的工具与附庸,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等传统受到严重破坏。与此同时, 经济的腾飞、科学理性的发展日渐引发现代性危机,人的价值感不断丧失,启蒙运动以来欧洲精神文明的主旋律遭到颠覆。现代性像铁笼一样笼罩着学术界,大学和学者成为庞大官僚机器上的部件。

1919年,马克斯·韦伯在德国慕尼黑大学作了一场题为《以学术为志业》的演讲,呼吁学者把学术作为自己的志业乃至天职,以一种悲剧精神承担学者的职责,并且认同这种宿命,在内心为自己营造一个意义世界,实现自己精神的自由。

美国人选择了通过法律保障和捍卫学术自由。传统观点认为学术自由源自宪法第一修正案,但宪法第一修正案没有对学术自由做出明确界定,也未能从法理上证明学术自由之正当性,因此,第一修正案对于保护学术自由是非常有限的,这种缺陷通过最高法院的判例得到了弥补。

为大学自由确立明确法律基础的判例,是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斯威兹诉新罕布什尔州政府案”。保罗·斯威兹(Paul Sweezy)是新罕布什尔大学教授, 他曾与人合写文章, 批判美国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试图用暴力来维护其必然崩溃的社会制度,宣称社会主义的暴力将克服这种抵抗,社会主义的暴力在道义上更优越。1954年, 斯威兹两次被检察官传唤询问,在涉及其妻子、朋友与进步党的关系以及在课堂上讲述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斯威兹拒绝做出回答,因而被判蔑视法庭罪并遭监禁。但在1957 年, 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州法院的判决。

联邦最高院否定了对斯威兹蔑视法庭罪的指控,理由是检察官的提问违反了正当程序,因为州议会授予他的调查权“太宽泛和不明确”。但这个判决最大的意义在于它走的更远,它阐释和肯定了一项重大的、未被宪法明文列举的权利——学术自由。

大法官沃伦的判词肯定了学术自由的必要性:“自由在美国大学里的重要性几乎不言而喻。……教师和学生必须永远自由地追问、自由地研究、自由地评价、自由地获得新的成熟和理解, 否则我们的文明将会停滞乃至灭亡。”在沃伦及其最高法院同仁看来,学术自由不应受到政府的干预,保护异议少数,就是最大化地保护学术自由。

韦伯在《以学术为志业》中讲:“在大学的讲堂中,政治没有立足之地。”对一个文明共同体而言,大学是伟大而不可或缺的知识机构。大学不仅要分析人与自然的科学问题,更要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终极价值。为了这一使命,就必须保卫学术自由,抵制政治对学术的干预和资本对学者的收买。学者应可以有尊严地思考,思想应可以自由地交锋,否则,所谓真理,所谓事实,怕只是映照在幽暗洞穴墙壁上的影子。

作者为外交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红勃/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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