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竞争的“两张脸”

2014-12-15 11:16:50

评之评

经济学家张五常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一书中盛赞中国的地方竞争,认为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中国经济奇迹,背后最重要的原因是“县与县的竞争”。一个县相当于一个企业,为了发展经济,县长们鼓足干劲,想尽千方百计要把地方经济搞上去,因为这也意味着县长们有可能获得升迁,是一种“激励兼容”的制度安排。

不过大量研究表明,地方竞争有可能造成一些负面后果。最明显的两个不良后果是:重复建设和市场分割。因为与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的市场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并不遵循价格信号。所以地方竞争并不只有光明的一面,还有一张不好看的脸。

重复建设的问题不仅涉及到产业雷同,也涉及到基础设施上的浪费。尤其是在政府办公设施方面,浪费惊人。而地方分割就是人为设置市场障碍,使得不管是要素还是产品均无法自由流动,从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降低了效率。

另外,由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往往会因为地方领导人的“短视”而陷入困境。最明显的例子是环境污染。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地方政府不仅以低廉的价格供地,而且往往降低在环境方面对企业的要求。企业投产后,往往对地方环境产生致命的负面影响。而且由于地方政府要以低廉的价格供地,因此在征地补偿方面就做得不到位,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形成巨大的社会成本。

地方竞争中还有一个扭曲地方激励的例子,就是“贫困县花钱买贫困”的悖论。因为贫困县的竞争逻辑并不是大举投资实业或人力资本,而是竞争财政补贴。在这个竞争中并不遵循一般的市场规律,也不遵循价格机制,往往是竞争如何“建立”与上级政府官员或者中央政府官员的私人联系。在当前吏治不清明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贫困县因为实在太贫困而无法维持贫困县地位而丧失补贴的怪象。

因此地方竞争具有两面性。但不论好坏,地方竞争的支持者和质疑者都聚焦在“竞争”上,而忽略了地方之间巨大的合作可能性。价格蕴含的信息也可以引发企业之间的合作,包括并购、供应链合作,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合约。同样的逻辑之下,地方之间的合作也往往被忽视了。

地方合作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展开,例如在户籍制度限制之下,若干省份和地区之间可以先行先试废除户籍限制,允许福利随着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而互转。

又比如可以试行“飞地模式”,由管理上比较领先的地区提供治理,不发达地区提供土地,允许人口自由进出“飞地”,双方分享飞地未来的发展收益等。地方合作的关键是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互换。是以不仅要关注地方竞争,也应关注地方合作。

作者为本刊特约学术编辑

李华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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