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国资流失”绊住国企改革

2015-01-19 14:10:15

产业观察

2014年末释放出了国企改革的若干信号,2015年也因此被认为是改革的“落实年”。

整体信号颇为积极: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在近期一次论坛上透露,“1+N”方案有望春节前出台。“1+N”是指一个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和N个配套方案,这可能就是国企改革顶层路线图的实施细则。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包括中组部、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在内的机构均针对国企改革涉及的事项牵头起草实施细则。省级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响应,但国家层面的实施细则不出,无法切实执行。

财政部和国资委在2014年中曾分别传递出粗略的改革构思,但始终无法推出国企改革的整体方案。

《财经》记者了解到,由于涉及内容互有交集且各自从自身的改革立场出发,多部委的意见并不一致,这使得整体方案一拖再拖。

而春节前出台配套方案的清晰表态则意味着,所涉部委已经基本达成一致。再看一些透露出来的细节,则有利有弊。

广受关注的国企分类基本敲定。楚序平介绍,国有企业初步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

公益类央企的最新定义是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产品或服务价格必要时可以由政府制定,发生政策性亏损时政府给予补贴。

而商业类央企是指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的企业。

此前呼声较高的三类分类标准是分为公益型、垄断型和竞争型三类,公益型国企绝对控股、垄断型国企相对控股、竞争型国企可以不控股。

在这里,石油等垄断型国企将被放入商业类。

不管垄断国企划到哪一类,尽快对国企分类都有利于改革进行,分类后才能建立不同国企的考核制度,建立起对不同类型国企负责人的科学评价体系。

也有一些迹象出现反复,让人困惑。

国资委近期研究了《关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内部人控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此方案可能先于顶层设计方案出台。在众多国资改革保守人士眼里,混改好比打开了一扇门,让内部人更有机会利益输送、勾结外部人侵吞国有资产。

怎么防止国资流失呢?国资委的方法是在内部人控制方面引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用以约束国企负责人行为,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上也首次采用了负面清单管理。

目前,《意见》的细则尚未明了,但多半是对国企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种种约束,其中对管理层持股和员工持股势必掣肘更多。

早在2004年郎顾之争,2007年陈同海案之后,社会从上至下对国有资产流失已经警惕重重,并对症下药。李荣融力推央企董事会制度就是希望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在董事会这一公司最高决策结构中引入外部董事来制衡内部人的权力过大。

最好的方法不是通过约束管理层的行为来堵内部人漏洞,而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道理国资改革的有识之士早已想明白,并努力践行。

而管理层和职工持股更是实现混合所有制、搞活企业的重要保障,只有让核心管理层和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与企业形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国企的活力。

去年下半年出台了央企高管限薪令,数位央企高管向《财经》记者透露出由于激励机制越发不足而转投民企的意愿。如果管理层持股和员工持股再被掣肘,国企的内生驱动力堪忧。

历史上,国有资产流失的敏感性一直让高层犹豫,进而迟滞改革进程。但既然下定决心鼓励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那就得相信市场之手的定价能力,也要果断激活人这一市场中最重要的资源要素。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全可以不用堵的方式。

《财经》记者 施智梁/文
国企改革 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