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开才能根治国企腐败

2015-01-26 15:00:33

产业观察

1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在央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一些企业和个别领导人“四风”方面顶风违纪,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问题突出,腐败蔓延势头还没有得到遏制。要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结合1月14日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一个明显的信号已经释放:大型国企正成为反腐又一主战场。

2014年,多家央企的高管落马,窝案频频爆出。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孙兆学、中国出版集团副总裁王俊国、一汽集团原副总经理安德武、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徐敏杰、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港等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算上央企地方分公司或地方大型国企,这份名单更长。如中石油对外合作经理部总经理阎存章、中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栗东生、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冯军、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光明集团原董事长王宗南等。

为何大型国企频出“大老虎”?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没有厘清,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存在大量的“内部人”寻租空间。在法治不健全的商业环境和因市场垄断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中,央企高管们在企业改制、对外招标或海外投资等方面存在广阔灰色地带。

在纪检部门和国资委查处的案件中,也确实发现部分国有资产被国企“大老虎”们吞没或者内外勾结后流失。所以,反腐打到国企的老虎们可以理解,公众也拥护。但问题是,怎么反?

国资委的反腐思路是:一方面,将切实加强权力监督的制度设计,对于权力集中的领域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另一方面将改进和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聚焦监督主业,将工作重心放到揭示危及国有资产安全、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问题上。

国资委还将针对企业领导人住房超标、亲属经商办企业、公款出国旅游等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严查一批、狠抓一批,这对央企人士形成了极大威慑,但同时也带来了副作用。记者从多家央企获悉,自从国资委在部分央企派驻纪检组试点后,试点央企人心惶惶,甚至影响了企业的运营,央企停摆现象并不鲜见。“现在不少招标项目、对外投资项目出现迟滞,没有责任人愿意接手这些高危项目。”

事实上,国企反腐不单是中央纪委和国资委的事,而应该在更具全局性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法制,规范市场定价机制。比如在监管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可通过完善资产评估法规,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和制度,做到资产评估的公正科学化,保证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准确,以及建立国有资产公开拍卖的制度,让国有资产出售信息公开透明。

简言之,除了把权力关进笼子,更应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尽可能消减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国企为全民所有,其信息披露理应比上市公司更为公开。

针对部分大型国企的审计部门“形同虚设”、难以“自己监督自己”的问题,有观点提出,应该在各级国企内部派设由各级政府审计机构“发饷”、只对政府审计机构负责的审计专员,使国企审计由内部审计转变为独立的外部审计,使目前针对国企的事后抽查式“查案”审计,转身为全覆盖的过程性审计监督。此做法虽增加监管成本,却值得一试。

此外,国企腐败并非个人廉洁问题,更有着深层次的体制性因素,靠个案严惩仅能治标,要想治本,还需深入改革国企高管的人事制度。国企高管必须对企业业绩负责、对市场负责,而非对任命他的上级政府机构负责。

所以,国企应加大市场化遴选人才的比例,加快引入职业经理人的步伐,果断对国企去行政化,不给高管们游走于政商灰色边缘地带反复套利的机会。政企分开,才能切断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制度性通道。

《财经》记者 施智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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