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835年出版的《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就已经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基本思想,并贯穿他的一生:社会正在改变面貌,人类正在改变处境,新的际遇即将到来。
具体而言,那就是民主即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来,“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扰,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以为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岂非愚蠢!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在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的今天,民主岂能止步不前!”
在托克维尔看来,他的时代就是民主制即将到来的时代,民主化行进的步伐已不可阻挡,是天意所向,他也曾不止一次地用“上帝的意志”“上帝的神启”等词汇来表明这一民主化的运动,而且这趋势不仅在法国,也要在整个欧洲到来。尽管其含义可以从很多层面解释,但其核心内容就是平等的实现和旧的等级制贵族社会一去不复返。
那么,如何在贵族制消失的废墟上重组一个没有君主的社会,或者说你要用什么样的材料,用什么样的知识内容和样式来组织起一个民主制社会?总之,应该建立起与民主制度相一致的社会文化。在这样的远见之中,托克维尔给自己以及那个时代的人们提出了这样的使命,“一个全新的社会,要有一门新的政治科学。”因此必须要创造新的理论、新的解释体系来引领它,使其更好地诞生。
托克维尔就将问题的重点转向为,不在于民主是否会到来,真正的关键在于如何建设起这一民主社会,原先这个社会中的哪些要素能够担负这一作用,又该如何让支撑民主的社会“文化”得以成长壮大。正如托克维尔所说:“民主革命虽然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还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应变化。因此,我们虽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害处,而未得到它可能提供的好处。”
正是如此,托克维尔才会忧心于如何建设起一个民主社会,社会中民主的思想和行动已开始逐渐占了上风,但从贵族制向民主制社会转型的时刻,社会中还未生长起支撑民主运作的坚实基础,同时民主与自由仍处于相对分离状态,还未能很好地结合。或者说支持自由的人士也没有充分考虑民主的诉求,当然民主的力量也还未被驯化,正处于一种狂野的本能之中。
例如法国大革命这种激进的变革。当原先的一切被摧毁后,包括人民、风情等在内的一切依然无法适应“新社会”,革命中所培养出的与过去一切实行决裂的“新人”,也还不能支撑起民主的新社会。所以,一国的领导者或立法者必须肩负的首要任务是:对民主加以引导;如有可能,重新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洁化民主的风尚;规制民主的行动;逐步以治世的科学取代民情的经验,以对民主的真正利益的认识取代其盲目的本能,使民主的政策适合时间和地点,并根据环境和人事修正政策。
这就是托克维尔终其一生所要探讨的问题,也是他在美国考察其民主体制,以及从1789年法国大革命到1848年革命的60年历史中所总结出的结论。如若没有“文化”的支撑,民主社会将很难持久存续,专制体制将不断周期性上演,法国第一帝国和第二帝国的出现就是明证。所以,“民主存在于风俗、法律,以及多数人的观念中”。民主制度的建设,要求大众拥有“真正”的知识,然而这种知识的获得是非常长期的事情。正是在这一“社会文化”的意义上说,人民的秩序之保障只在于人民自己当中。
因此,托克维尔告诫人们,“如果我们不逐渐采用并最后建立民主制度,不向全体公民灌输那些使他们首先懂得自由和随后享用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么,不论是有产者还是贵族,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谁都不能独立自主,而暴政则将统治所有人。”“现代的各国将不能在国内使身份不平等了。但是,平等将导致奴役还是导致自由,导致文明还是导致野蛮,导致繁荣还是导致贫困,这就全靠各国自己了。”
作者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