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行热”需要冷思考

2015-04-27 11:54:15

随着英国3月12日提出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国的确认函,以及后续德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方发达经济体陆续申请成为亚投行的意愿创始国,国内外掀起了“亚投行热”。

有的人认为这是“中国强大的标志”,意味着“中国的布雷顿森林时刻的到来”,是“中国对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颠覆”,有的人喊出“亚投行来了,亚行靠边站”!有的人认为这是“中国资本输出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标志”,甚至是“中国领导世界的标志”。

面对上述“热议”,我们需要冷静下来,理性看待亚投行及其下一步走向。

妥善解决多重挑战

从2013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尼首先提出筹建亚投行的倡议,到2015年4月15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增至57个,其筹备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亚投行的倡议是中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补充现有国际金融体系和秩序的建设性举动,是对现有政府间多边开发机构的有益补充,对亚洲各国和全球来说都是互利共赢的,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目前,留给亚投行筹建的时间并不太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挑战则很多。

一是治理机制问题。治理机制是亚投行要着重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亚投行章程中最重要的部分。

世界银行和亚行治理机制都是由理事会、董事会(执董会)和管理层构成。 从目前所释放的消息看,亚投行治理机制也将由理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高效、公开和透明。理事会为亚投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并根据亚投行的章程授权董事会和管理层一定的权力。在运行初期,亚投行设非常驻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就重大政策进行决策。3月30日至31日,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的筹建亚投行第三次谈判代表会议已就多边临时秘书处起草的《亚投行章程(草案)》修订稿进行了深入和富有成效的讨论。

亚投行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初始认缴资本为500亿美元,实缴资本为认缴资本的20%,其中,亚洲国家约占75%股份,区域外国家占25%左右,目前亚投行各创始成员国同意以各国的GDP权重作为股份分配的基础,中方持有最大股份,但不一定会控股。

在3月份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上,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表示,在美国、日本等一些大国没有参与之前,为了保证股本金达到一定规模,使亚投行能够如期开张运行,在初创阶段,中国的出资额可高达50%,这是根据亚洲地区各经济体的体量确定的。财政部楼继伟部长也表示亚投行将按域内和域外划分其成员,随着成员国数量的逐步增加,每一个成员(包括中方)的股份比例都会相应下降。中方已经多次明确表示:“所谓中方寻求或放弃一票否决权是一个不成立的命题。”

在治理机制方面,亚投行将面临两个主要的挑战:

首先是区域外国家股份的分配问题。在亚投行,亚洲区域内各创始成员国的股权分配基本上将按照各国的GDP确定,但区域外国家如何分配其中25%左右的股份,尤其是在区域外主要发达经济体之间如何进行分配,将是一个敏感的、充满博弈,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需要各创始成员国对此问题进行认真和审慎的讨论,在认真研究和借鉴现有的政府间多边开发机构治理模式和运营经验的基础上,还应充分考虑到区域内成员国和区域外成员国的各自利益,综合考量后进行确定,这一过程将是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希望最终建立一个公正、有效和透明的机构。

其次是中国作为第一大股东,如何维护好中国应有的权益问题。目前,中方已经明确表态在亚投行中“不控股”,也不存在“寻求一票否决权”的问题,但作为第一大股东,在讨论和制定亚投行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融资标准,以及在讨论重大的投融资项目等事项,尤其是各方出现严重分歧的时候,如何在兼顾各成员国利益与诉求的同时,维护中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保证享有“同股同权”的问题,也是中国应该慎重考量的一个主要问题。

二是资金来源问题,包括资本金持续增资机制和资金来源问题。亚投行可以考虑从三个渠道加以解决:一是各创始成员国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二是中国充分运用其充足的外汇储备,单方面大幅增资;三是借助国际市场进行融资,如通过发债等方式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解决亚投行资金不足的问题。

上述三个路径也各自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第一条路径,同比例增资将会受到一些创始成员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资金不足的制约;第二条路径,由中国单方面进行增资,资金来源应该不是大问题,但中国单方面增资后,必然会导致中国在亚投行的股份增加,同时,会稀释其他创始成员国的股份,可能会引起一些创始成员国的异议;第三条路径在初期可能不会考虑,但随着亚投行运行后,也将成为现实。如果要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债券,亚投行必须解决其信用评级问题。总体上看,由于中国作为最大的股东国,加上其他创始成员国尤其是一些西方发达经济体成为创始成员国后,亚投行的信用评级应不是大问题。

三是投融资标准问题。除了环保和社会责任外,更为关注的问题就是亚投行的投融资行为是否会被政治化?是否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是否会成为服务于中国国家战略的平台。对于上述顾虑,中方一再表示亚投行是“以商业为导向的银行,不搞政治化,不会变成国家之间博弈的工具”。

随着区域外、尤其是西方一些发达经济体成为初始成员国之后,亚投行在投融资的标准等方面的“政治化”和“国别化”可能性大大降低。中国在亚投行中占有最大的股份,“一国独大”不会也不应破坏亚投行的治理机制及其商业化运作机制,亚投行的投融资标准应在认真借鉴世界银行和亚行等政府间多边开发机构的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具有亚洲地区特色的投融资标准,上述标准和规则应是公平和透明的。

从政府间多边开发机构运行情况看,其成员国往往会享有某些“特权”,如优先贷款和获得资助,但一味地试图将亚投行定位为重点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消化国内过剩产能,进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甚至最终将亚投行发展服务于中国国家战略的平台是不可能的,也无法成为现实。

亚投行的投融资将会采取比较规范的招投标等方式进行运作,中国企业可以借助在基础设施和装备制造方面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以及强大的公路、桥梁、隧道以及铁路等方面的工程建造能力,积极参与亚投行的招投标,并争取获得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标的,进而取得亚投行的投融资支持,通过这种规范的商业化和市场化方式,中国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将会更好更健康地持续“走出去”发展壮大,并维护好自身的利益。

四是投融资方式问题。总体上看,亚洲地区基础设施普遍落后,多数国家亟待吸引资金来加速本国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基础设施投资大、周期长、回报率低,尽管一些国家也采取了PPP 等模式,但总体效果并不理想,在此情况下,普遍寄希望于亚投行,希望亚投行能解决其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缓解其资金饥渴症。

具体到亚投行的投融资方式,在初期,亚投行将主要是通过提供贷款的方式,支持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运作一段时间以后,可能会考虑设立信托基金,针对不能提供主权信用担保的项目,引入PPP等模式(或创新PPP模式),通过亚投行和所在国政府出资,与私营部门分担风险和回报,并动员主权财富基金、养老金等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亚洲的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环境和社会框架问题:2014年6月,世界银行公布了《环境与社会框架》草案的征询意见,提出了环保和社会的十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与工作条件,资源效率与污染预防,社区健康与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对活的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土著人群,以及文化遗产等。世界银行将上述标准运用与其提供的贷款结合起来进行考量。

亚投行在环境和社会政策方面,除了借鉴现有世界银行和亚行等多边开发机构的经验外,更应符合亚投行定位,适应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

中国越来越多的“走出去”企业意识到投资所在国和地区的环保和社会问题,也积极承担起投资所在地的社会责任。但仍有一些“走出去”企业在环保和社会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带来了许多深刻的教训。中国企业要牢固树立环保和社会意识,主动与当地融合,推进各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面对上述问题和挑战,作为亚投行第一大“股东”的中国,切实肩负起大国的责任和担当,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大国心态,在平等、开放、协商和透明基础上,尽快促成亚投行成立和运行。

亚行不会靠边站

亚投行来了,亚行 “靠边站”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作为一个开放、包容的政府间多边开发机构,亚投行可以在多双边经济对话机制下,加强与世界银行和亚行等多边开发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亚洲和世界其他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它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合作与互补关系,不仅体现在定位和资金方面,还体现在信息沟通、知识共享以及技术援助等方面:

一是定位和业务重点不同,决定了亚投行与世界银行和亚行等多边开发机构是互补关系。世界银行宏伟目标是在一代人时间内终结极度贫困,促进共享繁荣。具体地看,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主要职责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知识和技术服务以及战略性咨询建议。

亚行宗旨是致力于帮助亚太地区脱离贫困,提高亚太地区人民生活水平。

作为亚洲地区政府间多边开发机构,亚投行旨在为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推动区域互联互通和经济发展。可见,亚投行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而世界银行和亚行则强调以减贫为主要宗旨,它们共同之处都是通过减贫(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减贫的主要内容之一)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投融资等,支持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而促进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亚投行与世界银行、亚行等多边开发机构之间不是相互竞争关系,而是互补的关系。

二是资金方面相互补充。据世界银行估计,发展中国家需要在2020年底之前每年投入约1万亿美元,才能解决其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未来建设新的基础设施和翻修基础设施的需求只会不断增加,会随着经济的成熟不断增长,并且面临着快速的城镇化、气候变化和人口转移的压力。另据亚行估计,2010年至2020年,亚洲各国要想维持现有经济增长水平,内部基础设施投资至少需要8万亿美元,平均每年需投资8000亿美元左右。8万亿美元中,68%将用于新增基础设施的投资,32%是维护或维修现有基础设施所需资金。

一方面,世界银行和亚行等政府间多边开发机构不能为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如此巨额的资金。2013年世界银行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的资金仅190亿美元,同期,亚行对成员国的资助金额为210.2亿美元,这对于因建设资金有限,铁路、公路、桥梁、港口、机场,以及信息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的亚洲地区而言,只能是“杯水车薪”;另一方面,亚洲地区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仅靠亚投行也是解决不了的,亚投行“独木难成林”,需要世界银行和亚行等其他多边开发机构的积极参与,共同促进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进而推进世界经济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是知识共享、能力建设以及技术援助等方面相互合作。世界银行和亚行等多边开发机构经过几十年运作,在治理结构、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标准体系,并在投融资运作和债务可持续性,以及技术援助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为亚投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亚投行可以充分借鉴世界银行和亚行等多边开发机构的经验,在知识共享、能力建设、人员交流、项目融资,以及技术援助等方面开展有效合作。

亚投行还应加强与其他多样化的机构(如双边或多边机构、私营部门以及各类基金)的沟通,与其构建起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调动各种金融、知识与人力等资源,在共享资源,实现互利共赢的同时,共担风险和责任,力争将亚投行建设成为具有高度开放、包容的政府间多边开发机构,保障亚投行的顺利运行,共同提高亚洲地区基础设施融资水平,促进亚洲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孙鲁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