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金术与法

2015-04-27 16:07:06

有人类之初,金钱几乎就同时出现。人对金钱的欲望构成了人类历史中循环上演的悲欢离合。这种欲望在文学家那里形象地描绘为点金术。

出于对欲望的担忧与劝诫,无论中西都在民间流传着具有教化意义的神话或寓言故事。如我们熟知的《聊斋志异》,道家的点金术是时常出现的神仙技能。民间流传的宁弃点石成金的金块,而要神仙点金手指的贪心故事更是脍炙人口。无独有偶,美国著名作家霍桑也写有类似的故事。一位国王学会了点金术,手指点到之处,无不成为金子。然而,当他想要拥抱女儿时,却把她也变成了一尊金像。幡然悔悟之后,如何化解点金术反而成为问题。

进入现代,科技昌明,点金术这种神鬼迷信之事,最多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可是,果真如此吗?如果我们将金子理解成货币和纸币,事情就不一样了。

比较一张普通纸张与一张纸币。从物理属性上看,二者其实一样,最多纸币的纸张特殊些。而现代国家神奇之处就在于,它只要在普通纸上加盖个戳,这纸就可以到市场上购买任何商品。所以说,现代国家具有一种点纸成金的法术。对于这种法术,卡尔·马克思认识得最为深刻,他直接将之称为商品拜物教,认为这种法术最大的恶处在于点人成金,将人商品化。联系到之前霍桑的故事,贪婪的国王将自己的女儿也变成了金人,道理殊途同归。

当然,尽管有各种理论批判,中国还是进入了商品经济时代。人对金钱的欲望已然具有合法性,传统儒家那种克己复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道德准则失去了合法性和约束力。可问题是,这么一来,对于点金术的道德焦虑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变本加厉。现代法治的优点就此脱颖而现。国家具有发行货币的权力,这种权力表面上看确实是一种点纸成金的能力,但绝非不受限制的任性,而是一种令行禁止的规范化的法律权力。

从法律角度观察,普通的纸与纸币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事实性存在,后者则是一种具有法律规范性的应然性存在。事实不同于应然,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性。正是法律规范性赋予了普通纸张以应然的效力,它点纸成金。这种点金术的操作流程具体如下:纸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如中国人民银行制造的,人民银行的造币权又是经过全国人大立法的授权,全国人大立法的规范性又是来自于宪法的授权。到此,好问者自然不会罢休,还会追问,宪法的规范性又从哪里来?若是讲不清楚这个道理,就很难令人信服,现代国家点纸成金的能力不会沦为马克思所批判的那样,国家法律不过是统治阶级的工具。

市民社会的商人阶层,在国家面前,也无法安心踏实地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天职。换言之,当有学者主张,中国应成为推行市场经济的法治国,单纯以符合世界潮流等理由还是靠不住的。任何现代国家的辩护者声称,我们可以推行市场经济,还可以控制住人无限的、企图将所有东西都点石成金的欲望,都必须回答,这如何可能。

答案其实很简单,国家必须担负起义务,找寻最恰当的规范性标准。这里包含两种答案,一种是结论性答案,一种是方向性答案。结论性答案在于,宪法必须规定国家义务。此宪法义务从哪里来,就在于人民主权,一切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为了对此加以论证,西方思想家提供了社会契约论、集体意向理论以及交往行动理论,等等。尽管仍旧不乏争议,却从政治原理上奠定了现代法治的根基。方向性答案建立在前一答案基础之上,与其说回答的是政治合法性问题,不如说是知识问题:我们是否具备客观、科学立法的能力。也就是说,推行法治绝不是一腔愿望即可。它端赖于对最佳规范性的寻求。比如说,我们都知道“米”是基本的长度单位,但围绕着1米的标准尺从1792年开始到现在经历了多次的修正。对于规范尺度的寻求需要经济学、人类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的共同努力。只有建立在发达的人文科学基础上,法律规范性才能找到自己最佳的尺度,成为衡量和构建社会秩序的法则。

正是建立在这两个答案的基础上,我们人民才能放心地让国家立法成为一种点金术,从而社会财富可以源源不断地持续制造出来,惠及万民。归结起来,市场经济那只看不见的手并非神仙的点金之手,国王或君主之手亦然,真正的点金术掌握在现代法治国家手中。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张龑/文
点金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