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乔赵”外逃始末

2015-05-11 15:20:19

四川移动公司数据部原总经理、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潜逃国外,通过离岸公司的方式分解贿款的手段纯熟。那么,中储粮河南周口储粮处原负责人乔建军及其配偶赵世兰又采取了怎样的手段转移资金潜逃国外呢?

近日,随着赵世兰案在美国进行的司法程序曝光,以及《财经》记者的多路调查,乔赵案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赵世兰案的美国司法程序

美国洛杉矶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日前对外表示,赵世兰和乔建军虽然原住华盛顿州新堡市(Newcastle),由于乔建军和赵世兰以EB-5投资移民项目来美的串谋移民诈欺活动是经由位于洛杉矶南边的移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因此本案的调查、起诉及审判都在洛杉矶进行。

乔建军和赴美时已经离异的前妻赵世兰,被控以欺骗美国联邦官员的手段取得投资移民签证,并将在中国的贪腐所得转移到美国,触犯了转移窃盗所得、移民诈骗、洗钱等罪名。

赵世兰于今年3月17日被联邦大陪审团起诉的三项控罪分别是:串谋移民诈欺、国外转移盗用资金及串谋洗钱。她透过律师提出保释申请。检方已与被告律师完成初期谈判。洛杉矶联邦法院法官于4月27日签署一项命令,批准检方和辩方达成的第一宗保释协议。

1998年至2011年,乔建军担任中储粮河南周口储粮处的负责人,系近期发布的红色通缉令上的第三人,2011年末正式出逃。资料显示他有两张身份证,另一姓名为李峰。

赵世兰在位于美国华盛顿州的住所被逮捕,乔建军则不知去向。加拿大报纸《温哥华太阳报》引述匿名官员报道,乔建军可能逃往加勒比海国家。但中区检察院发言人默兹克(Thom Mrozrok) 对《财经》记者表示,美国执法部门认为乔既不在美国也不在中国,他们正试图找出乔目前所在位置。

这是自去年“猎狐”和今年“天网”行动以来,首度由美国司法部门起诉中国逃犯的案件,反映出中美司法合作正进入新的里程碑。原本参与办案的美联邦检察官程乐其对其他媒体表示,这是非常少数完成取证并得以起诉的中国罪犯案件,他个人参与得以起诉的上一个案件为2008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分行许超凡和许国俊案。

根据上述检察官办公室发布的新闻稿,参与该案调查的单位包括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的国土安全调查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并得到中国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的协助。

据媒体报道,美国调查人员曾到河南周口搜集相关证据,甚至有报道指称程乐其曾亲自到中国取证,但默兹克表示他无法细谈美国执法部门在本案中得到中方的具体协助。程乐其近日因已离开检察院,6月1日正式入职美迈斯律师所,因此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资深反腐人士廖燃对《财经》记者表示,为了乔建军和赵世兰的起诉,若中方允许美国司法人员赴河南周口调查,这种弹性做法对加强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其实有很大帮助。

赵世兰被捕后,几次通过律师提出保释请求,但都遭法院驳回,直到4月27日检方和辩护律师Mark Werksman就交保达成协议后才以40万美元交保,其中37.4万美元财产抵押和2.5万美元现金。

赵世兰将于5月18日出席联邦法院听证会, 默兹克解释这次听证会主要目的是确认赵清楚知道她被指控的罪名,她将需要回答认罪与否,通常像她这样的被告会表示不认罪,接着法院将会自动定下正式审理日,时间可能在7月中。

另外,由于中国并未对赵发出通缉令,中国司法部门未就遣返赵世兰向美国提出要求。

盗款与潜逃

根据中美两国签署的法律文件显示,乔建军和赵世兰在2010年挪用公款前两年已开始申请投资移民美国,两人是否计划性盗款潜逃备受外界瞩目。

美国起诉文件指出,赵世兰于2008年5月签署移民申请文件,在文件中将2001年7月17日离婚的乔建军指为夫婿。随后,在其他几项相关文件里,赵都将乔申报为自己丈夫,同时谎称拥有河南周口的两家面粉厂。2009年10月20日赵收到了投资移民的I-51签证,乔收到投资移民配偶的I-52签证。

周口市中级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中提到了乔建军的案情。这份判决称,据生效判决查明:2010年元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西华县大森林粮油有限公司、河南大粮仓实业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王丙申应乔建军的要求,将拨付的用于购粮资金中的5690万元公款分40余次给乔建军,后乔建军将上述款项占为已有,并于2011年10月份携款潜逃国外。

2009年10月23日两人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境内,接下来两年,乔往来于中美两国间。两人真正出现异常金钱交易始于2011年6月17日。乔和赵让Li Jing、 Xu Binghua和Wang Cuilan 三人往工商银行温州分行的一个名为Bo Gong的账户打了1260万元人民币, 接着Li Jing和Xu Binghua又往同一银行名为 Wang Ling的账户打了1100万元。

2011年7月21日到8月底两人开始将资金汇往加拿大。他们以“正义有限公司”名义自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向加拿大HSBC分行的个人帐户Li Feng(李峰,被美国检察院认为是乔建军另一化名)转出了近92.5万美元。

根据加拿大《温哥华太阳报》的报道和起诉书,赵在2012年带着大笔现金飞往温哥华,在当地购买了0930499 BC LTD公司和两栋房子。赵为该公司负责人,两人在加拿大皇家银行为该公司开立账户,后来两人将220万汇入此账户。加拿大皇家银行和HSBC目前可能因涉嫌洗钱,而被调查。

2012年1月,申请投资移民的赵世兰向美国国务院提交在华盛顿州成立S&O LLC投资公司,地址为6311 SE 139th Place Bellevue(下称Bellevue房子)。而几乎是同时间,她也在加拿大买了0930499 BC LTD公司。

从2011年至今年被捕前,赵总共在Bellevue和温哥华来往20多次。温哥华地产管理公司Chartell Properties负责帮赵管理她的两栋房子。不过赵正试图以68.9万加币卖掉她在温哥华买的其中一栋房子。

根据网站City-data的资料显示,乔氏夫妇早在2010年2月就以68.7万余元买下Bellevue房子。当时房产登记拥有者为Qiao Yixin。2011年1月,乔氏夫妇以0元将房产拥有者改为乔建军和赵世兰,2012年3月又以乔建军和Qiao Yixin名义将房子卖给赵世兰。

建于1988年的该住宅为两层楼房,可使用面积2910平方英,4个房间,两间全套浴室,一间半套浴室,两个火炉, 附近有多名中国姓氏邻居。

2012年8月13日,两人又从加拿大皇家银行转出50万资金至美国,用于购买7615, 113th Ave Newcastle房产,并将此列为S&O LLC的投资,以符合美国投资移民50万的要求。

赵拥有该公司98%股份,乔拥有2%。但在美国移民规定下,购买房产并不在移民投资许可行列,按规定申请人需证明投资在美国创造10个工作机会。赵以购买房产代替投资,也成为美国检方控告重点。

赵和乔建军共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目前或就读多伦多大学,小儿子就读社区中学。根据网上显示该学校的捐款记录,乔和赵2012年-2014年连续三年都每年对该中学捐助1000美元。

将代表赵出庭的辩护律师Kirk Davies对《财经》表示,在5月18日的听证会上,他将采取不认罪策略。最后结果,现在无法判断,他也无法对案件进一步评论。乔建军涉案的部分则完全无相关讯息。

若赵最后被判有罪,她可能面临刑期包括国外转移盗窃资金罪5年、移民洗钱罪10年和阴谋洗钱罪20年。

她是否能留在美国国内,默兹克表示将由美国移民部门来决定。

本刊记者王丽娜对本文亦有贡献

《财经》记者 蔡婷贻 特派纽约记者 丘昭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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