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系统工作35年的宋建国,于2006年至2012年执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担任局长达6年。
在宋建国及其子和秘书相继被查之后,一个主要围绕“京A”机动车牌的盘根错节甚至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随着宋建国涉嫌受贿案进入司法程序逐渐揭盅而出。
在北京等城市,机动车号牌,属于稀缺资源。尤其是党政机关普遍使用而未纳入摇号池中的京A车牌更具有某种身份的象征。宋建国正是利用手中权力,通过对这一稀缺资源把控,建立了一个特殊的灰色政商关系网。这个网络中,不仅有北京知名的汽车租赁公司新月联合,也有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其中最惹人眼球的便是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郭文贵。
随着宋建国及其家人、下属、多位警员、号牌交易中间人涉嫌犯罪的系列案件陆续进入司法程序,使一直保持神秘的“京A”号段车牌审批制度“潜规则”露出冰山一角。
——编者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称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涉嫌受贿案,在历经至少一年的调查后,将于5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
围绕宋建国,其家人、秘书,以及多位警员、机动车号牌掮客等人前后相继涉案。这些人涉嫌犯罪的故事中,一个关键词便是机动车的“京A号牌”。
2012年12月,宋建国年龄到线被免去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待遇。相关司法文书显示,直至两年后的2014年5月27日,宋建国方被北京市纪委“双规”,8月26日,北京市检察院对宋建国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2015年2月6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就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相关司法材料显示,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无业人员谭峰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宋建国被调查后,公众对京A号牌及特权车牌的质疑之声达到顶峰。
那些年的“老交情”们
现年61岁的宋建国,1977年12月开始参加公安工作,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铁匠营派出所民警、丰台分局预审科预审员、蒲黄榆派出所所长、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下称保安总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2006年11月,调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
除涉嫌犯罪的问题,宋建国出任交管局长期间的绩效也值得一提。他在推动酒驾入刑上表现突出,在交管局科技管理上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另外,与从工程中受贿并已经被判刑的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相比,在司法材料的指控中,并未见到宋建国沾染任何交管局的大型工程。知情人表示,从这个角度,至少说明两个问题:宋的行贿对象都是少数几个多年好朋友;宋通过审批车牌等方式维系、交往了部分朋友,与其他交管局涉案的人员有所不同。
上世纪90年代末,时任保安总公司总经理的宋建国与翟玉堂在工作中相识。彼时,翟玉堂为通州区马驹桥一街村党支部书记,平时被宋建国称为老翟。
大约在1997年,保安总公司在马驹桥镇的一个培训中心想征地建操场,由于村里对征地有争议,致使三年未能办成。后在翟玉堂的帮助下,花100余万元征地十几亩。在2014年,这块地已估值2亿元。宋建国认为翟对公安工作很支持,此后,只要翟找他办事,他基本都会伸手援助。
2003年10月,宋建国调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翟玉堂则在马驹桥建筑公司(集体企业)任经理。2004年,上述公司转制为神龙盛唐建筑公司,翟任董事长。
翟玉堂在企业经营中与一名当地人发生矛盾,后者总派人骚扰。因报警后出警不力,翟玉堂找到宋建国解决此事,那名当地人后来被送进监狱。
在宋建国任交管局长后,翟玉堂曾找宋办理过“京A”号牌,此外还在2008年办理了一个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证。
不止于此,在2010年时,翟玉堂的公司接受北京市地税局稽查局的调查,需要补缴数千万元税款及罚款,翟玉堂为此事着急、生病。
宋建国了解后主动提出帮助协调此事。之后,宋建国给北京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人打了电话,并亲自去找了一趟。虽然最终只是缓缴罚款,但翟玉堂对宋建国颇为感激。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作为回报,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94万元购买到翟玉堂公司开发的通州区马驹桥镇潼关三区房屋两套,给了一位叫王丽丽(化名)的女子。
同时另外收受翟玉堂给予的价值人民币486万余元的马驹桥潼关二区商铺两套。
直到2012年,宋建国才将上述两套商铺办理过户手续,名义上的户主是宋的儿子宋的朋友。对此,宋建国称,他考虑等退休后再办理手续,所以一直拖着;且因为购买两套商铺没有付购房款,出于隐蔽考虑,落户时亦不置于其或者家人名下。
在与王丽丽认识之后,宋建国帮助她及她的两个弟弟办理了近五年没有办成的通州区户口。而上述以94万元购买的两套房子,在一年后,被王丽丽以180余万元出售。
宋建国与翟玉堂的交往涉及京A车牌,与新月联合公司刘长青、刘长江兄弟交往中更与此有关。
2003年,北京丰台保安分公司想让刘长青公司赞助一台办公联系车,刘长青很爽快地答应。赞助车辆之后,丰台保安分公司请刘长青公司管理层吃饭,时任保安总公司总经理的宋建国亦有参加,于是两人相识。之后,宋建国和刘长青兄弟的关系日渐牢固。
据知情人介绍,宋建国一直拿刘长青、刘长江当小兄弟。自宋建国当上北京市交管局局长后,因为刘长青兄弟的出租车公司每年都要为全国“两会”提供保障服务,常找其审批“京A”特殊号牌,宋建国一一给办理。在审批车牌的过程中,有些是宋建国直接签字处理,有些则是宋建国交代秘书王飞找交管局相关人员办理。
2009年时,刘长青找宋建国希望恢复原新月驾校的营业,宋建国把此事交给主管的副局长办理。最终,新月驾校顺利恢复营业。
相关司法文书亦显示,从2007年至2012年,宋建国先后涉嫌索取、收受刘长青、刘长江给予的人民币180万元,金条1800克,折合人民币共计228万余元。
上述受贿款项中还包括王丽丽拿走的60万元。2008年左右,王丽丽对宋建国表示想成立公司。为此,宋建国叫来刘氏兄弟,帮助王解决了60万元的资金问题。
与郭文贵的交往
宋建国与翟玉堂、刘长青兄弟等的相识,均发生在一般的工作之中,而与郭文贵的结识,则较为隐秘。
2008年2月14日,北京朝阳区市政管委向该区城管监察大队送达《关于拆除亚运村地区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的函》,要求城管大队将摩根大厦东侧墙体新设置的一块户外广告电子屏于当年2月23日前拆除完毕。
同年3月3日,北京市市政管委向朝阳区市政管委下发了《北京市市政管委关于拆除北四环路摩根大厦墙体违规设置电子显示屏的通知》,认定属于违规设置,要求尽快依法查处。
2008年4月2日,朝阳区市政管委再次向朝阳区城管监察大队送达新的《关于拆除亚运村地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函》,要求城管大队将盘古大观B座、C座、D座违规设置的三块广告牌于2008年4月6日前拆除完毕。
之后从2008年的4月4日至7月25日,朝阳区城管监察大队、市政管委、北京市城管局先后九次以通知书、函、情况报告、告诫单等形式向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送达法律文书,但最终违规设置的广告屏依然未能拆除。
还是这一年的11月17日,北京市市政管委向市交管局送达《关于征询盘古大观墙体设置电子显示屏交通安全评价的函》,请求对盘古大观的电子显示屏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可靠信源称,之后,安全部的工作人员高某拿着安全部的公函找到宋建国,说要办理车牌和大屏审批。宋建国认为这是支持安全部的工作,就同意了。第二天,北京市交管局就向市政管委回复上述函件,意见是“北京盘古氏投资公司在北四环路盘古大观建筑群上设置的七块电子屏,对交通安全没有影响,同意设置”。
之后,北京市市政管委向市政府呈报相关意见,提议“盘古大观建筑物上附着设置的七块电子显示屏,建议纳入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中予以保留”。再之后,经北京市政府召开相关部门会议,议定“鉴于盘古大观大屏幕设置与建筑物合为一体的现实情况,待规划部门对其完成审批手续后,由市政管委为其设置大屏幕办理审批手续”。
2008年12月3日,在经历半个月的时间后,北京市市政管委向盘古公司送达了相关通知,要求盘古公司委托具备户外广告经营资质的单位,到市政管委办理相关的规划手续。
而据北京市交管局相关人员透露,交管局内部曾议论过盘古大观户外电子屏的事,大家说这个电子显示屏太大、离主干道太近会干扰司机的注意力,影响行车安全。特别是在晚上,因电子显示屏的灯光太亮,很容易引发车辆追尾。
“最开始是不同意的,后来宋建国给的解释是上面让办。”上述人员解释称,按照规定,像盘古大观这种户外大显示屏需要进行交通安全影响评估,征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果交管局不同意,盘古大观的户外显示屏肯定是办不下来的。
从北京市市政管委发函到交管局回函,仅仅只用了一天的时间,这在交管局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件批文没有按照正常的顺序审批,市政管委的来函应该是直接有人送过来的,而按照惯例,在接到市政管委转来的征询意见的函后,市交管局都要派人到现场去勘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设置的评审意见,依据评审及意见再给市政管委回函,但这些过程均省略了,有宋建国的口头批示才会这么快办下来。”上述人士说。
但另有知情人表示,在郭文贵的事情上,实际上并非北京市交管局起到了关键的扭转乾坤的作用。北京市政管委等部门均多次要求拆掉电子屏,定性为违法,当时并没有征求交管局意见。后来,市政管委忽然直接给交管局送来征求意见函,说明市政管委改变态度,找交管局只是走程序而已。
知情人士称交管局一位副局长也表示,交管局的回复意见对市政管委的审批的影响程度不大,整个事件系由市政管委整体把握。
据郭文贵在2012年9月28日亲笔书写的其与宋建国的来往情况说明显示,郭文贵是其原名,现名为郭浩云,1968年出生,自称经济学博士,长期定居香港,为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郭文贵称,2008年6月,当时安全部的高某将宋建国带至盘古大观吃饭,二人相识。相识的背景是,郭文贵为配合部领导一起利用盘古平台接待一些重要工作对象,需要协调安排一些交通车辆和交通牌照,特别是需要协调奥运会期间车辆到盘古的通行、接待。
郭文贵还称,在奥运会后,他跟宋建国还有一些往来。宋建国经常要求到盘古大观吃饭,有时候会带着他的朋友和家人,并要求郭文贵参加,但郭文贵绝大多数都没有参加。吃饭的地方主要是在日餐厅和四合院等地。
A牌生意
宋建国与翟玉堂、刘长青兄弟、郭文贵的交往中,在办理京A牌照或者特殊号牌时,其利益交换或明或暗,但其下属围绕A牌经营的“生意”则变得赤裸裸。
早于宋建国被调查,北京市交管局的多位警员、号牌交易中间人涉嫌的系列案件陆续进入司法程序。在宋建国被公诉前,部分案件已经宣判。
涉嫌犯罪的警员中,值得一提的是王飞,他是北京市交管局办公室秘书科科长,也是宋建国的秘书。在宋建国涉嫌受贿案中,王飞通常具体替宋建国办理审批车牌的手续等事项。
王飞A牌交易的下线有四人:白晓东、陈牧、余峰和小宋。
1994年,20岁的出租车司机白晓东,因开违章罚款与当时还是普通交警的王飞认识并成为朋友。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白晓东通过王飞为一些朋友办理了多副京A号段的机动车号牌。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白晓东通过王飞共办理四副车牌,先后四次给予王飞共计人民币42万元。
此前,2012年12月21日,北京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白晓东帮助王飞窝藏、转移赃物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2014年12月17日,白晓东因行贿罪,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白晓冬并不是围绕在王飞身边唯一的掮客,在其被查获归案的当天,从事拆迁行业的陈牧与另外一名掮客余峰被查获。
2010年至2012年间,陈牧通过王飞,违规办理京A号段机动车牌照4副,先后四次给予王飞人民币共计85万元。2010年7月至8月间,陈牧和余峰两人通过王飞,违规办理京A号段机动车牌照1副,给予王飞人民币35元。
2012年12月21日,陈牧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被劳动教养一年。和白晓东相仿,在2014年的12月18日,陈牧和余峰均因行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和三年半。
在白晓冬、陈牧和余峰的利益链条中亦可得知,上述人员均有购车指标或者用原有的车牌置换得到京A号段的车牌。白晓冬的“顾客”的证言很简单,买了一辆豪车,就想“办个好点的车牌”。而陈牧办理的京A车牌,则是对其生意伙伴的“回馈”。
判决书显示,小宋和王飞是中专同学。1993年,两人毕业后一起到北京市交管局工作。小宋后来担任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京朝分所的警长,在王飞成为领导秘书后,他发现,王飞可以帮一些人办特殊机动车号牌,并以此赚钱。
2010年,小宋找到王飞为一个朋友办理一副京A车牌。出于朋友关系,这副车牌王飞没有收钱。
此后,这个朋友又通过小宋找到王飞,办理与此前号牌尾号相连的号牌,给予王飞8万元费用。2009年至2012年,小宋先后三次介绍别人通过王飞办理3副京A号段车牌。为此,王飞获得人民币37万元。
在上述违规办理车牌过程中,小宋分文未取,但仍被以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从查阅到的司法文书可以看出,2012年9月初,京A号段车牌流通已让王飞感到不安,其找到陈牧、余峰等人商量,准备转移其与家人账户内的钱款。
据了解,目前王飞因受贿罪获刑,具体涉案金额未见披露。但从查询到的司法材料中可窥一斑,在王飞掩藏赃款的过程中,曾出现470万元、660万元,甚至1000多万元的数字。
北京市交管局的其他案例,亦生动揭示了京A号段车牌成为寻租金字招牌的冰山一角。
43岁的宋海燕是北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12年11月5日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之后,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07年至2012年11月期间,宋海燕先后担任北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政秘科科长和副所长等职务,职责范围包括负责接待、核实及转办有关重启号牌工作。在此期间,宋海燕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照提供便利,收受钱款人民币13万元、燕莎商城购物卡40张(均为实名制购买,面值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及报销个人费用人民币近2.4万元。
2014年5月,二审法院裁定维持了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的判决。
比宋海燕案早半个月宣判的,是宋建国的替班司机小管。
20多岁的小管负责北京市交管局局长宋建国办公室和休息室的公务服务,即卫生保洁、报刊信件收发等工作。2010年起,小管成为宋建国的替班司机。2012年间,小管接受他人请托,利用宋建国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上述车管所副所长宋海燕的帮助下,办理了一副京A号段车牌,获利5万元,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3月16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宋建国的第二位司机杨常明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也提起了公诉。
隐蔽受贿“艺术”
宋建国涉嫌受贿的行为与其他人区别很大。
在司法机关对宋建国涉嫌受贿案件的指控中记载:“2009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通过让上述人员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荣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530万元。”
所谓“上述人员”即上文中提到的翟玉堂、郭文贵和刘长青兄弟等人。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荣德画廊成立于1994年,法定代表人为孙士平,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一般经营项目为:销售工艺美术品、文化体育用品等。
据了解,孙士平是中国美协副主席黄永玉的代理人之一,他可通过三种方式取得黄永玉的作品。
1990年前后,孙士平在安装固定电话时,通过电话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认识当时还在铁匠营派出所工作的宋建国。由于宋建国喜欢画,而他自己又有个画廊,两人之间就有了一些日常往来。一直到2006年,宋建国当上交管局局长后,因为办理汽车牌照的事情孙找宋建国帮过忙,两人的交往就更加密切。
翟玉堂、刘长青等人是如何与孙士平建立联系,又是如何与宋建国产生利益输送关系的呢?
事实上,在宋建国涉嫌受贿案件中,其涉案金额与车牌审批直接相关的数额较少,除了房产,宋建国大部分都是通过刘长青等人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荣德画廊,以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贿赂。
据《财经》记者了解,对被指控的买卖字画的受贿部分,宋建国予以否认,他认为这是正常经营下的获利,应为违纪。
可靠信源介绍,大概在2009年,有一次宋建国和刘长青、刘长江兄弟一起吃饭聊天时,后者称自己收藏字画,经常去保利等拍卖会上买画。宋建国表示,拍卖会上买的画经常有假的,他认识一个专门经营几十年画的老板叫孙士平,很懂画,可以让孙士平帮刘氏兄弟看看拍卖的画是真是假。
后来刘氏兄弟与孙士平建立起联系,到孙士平经营的画廊看过后,觉得孙士平经营的黄永玉的画挺好,就经常去画廊看画、买画。
上述知情人称,刘氏兄弟从与孙士平相识,后到其画廊看画、买画,与宋建国都有着或明或暗的关联。刘氏兄弟之所以愿意这样做是想跟宋建国处理好关系,“多少有点拍宋建国马屁的意思”,想着以后找其办事方便。
客观而言,刘氏兄弟和郭文贵等人均是书画收藏和爱好者,孙士平的书画也有保值增值的优势,这也是上述人等到孙士平处购买书画的重要原因。
认识孙士平后,刘氏兄弟在其画廊内买了不少画,让孙士平挣了不少钱。之后,孙士平提出,凡是宋建国介绍来的朋友买画赚来的钱,均一人分一半。宋建国默认了此提议。
宋建国的辩护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称,宋建国在这方面并不算受贿,因为上述人士所买的画并未高于市场价格,并且之后均有大幅上涨,他只是起到中间人的作用,参与他人的经商行为,最多就是涉嫌违纪。
不过,除翟玉堂、郭文贵和刘长青兄弟等人的A牌交易以外,调查还显示,2004年至2008年9月,宋建国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谭峰办理北京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号牌提供帮助,其后,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牌手表两块,价值人民币47万元;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宋建国又接受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的请托,为北京荣兴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多副“京A”号牌提供帮助。2009年春节前,张胜送给宋建国金条200克,价值人民币4.5万元。
交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是,负责全市地方(含外事机构、外籍人员)机动车的管理,包括号牌审批。宋建国及其下属大量利用此权力寻租受贿,不仅使北京汽车限购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受到挑战,也暴露出车牌管理制度的深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