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增长新格局

2015-06-15 16:14:00

王微/文

随着发展阶段和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我国经济即将迈向增长的新常态,在经济增速逐步回落并实现中速增长的同时,进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

从消费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突破1万国际元,已进入中等收入水平国家,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已基本实现“从无到有”的转变,正在经历从以往的大规模、同质化、普及型的消费,向多样化、差异化、高品质的消费转型,正在进入“从量到质”、“从有到好”、“求新求特”的新阶段,多样化、多元化、多层次的全新消费格局正在加快形成。

然而,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在传统流通渠道和供给渠道中不能满足,随着消费层次的提升,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现有的一些政策体系和监管方式、手段,很大程度上已不能适应消费新增长培育和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创新消费政策。

聚焦消费新热点

一是一批消费新增长点正在加快形成。特别是随着技术创新加快、消费结构升级、人口结构变化、体制机制变革以及消费理念转变等,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在信息消费、服务消费、多元化年龄群体消费、健康产品消费、环保及奢侈品消费等领域,都将成为我国消费的新增长点。同时,在传统的住、行、用等消费领域,伴随新技术催生的产品创新和新商业模式的出现,也仍然蕴涵着潜力巨大的新增长点。根据初步估算,到2020年,我国这些消费新增长点的市场规模可达到55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8%-20%。将对我国消费格局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和重要的影响。

二是消费市场国际化步伐显著加快。随着全球化的持续深化和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我国消费市场正在加速融入全球市场,全球高品质、高附加值的消费品和新型服务将加快进入我国消费市场。不仅有利于改善和提升我国消费市场的供给,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和质量,也将对我国消费品生产和流通等领域的加速变革和转型升级带来新的契机。

三是“互联网+”正在加速推动新一轮消费变革。在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加快推进的背景下,以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和广泛深度应用,“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球实现效率提升和创新驱动的主要动力及途径,并对消费、生产、流通产生一系列革命性的影响。反映在消费领域,随着电子商务、网购、O2O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在形成新的流通渠道、平台和商业模式的同时,也在加速改变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观念、消费内容乃至消费方式。未来,随着互联网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地应用和普及,特别是“互联网+”与一系列产业的融合发展,将进一步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的价值链全过程,实现消费与生产制造、流通服务的深度融合和创新,从而形成消费驱动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新兴业态、新兴行业发展壮大,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和实现持续增长的新格局。

近年80后,90后正在成为中国新的消费群体。25岁-45岁是当前和未来10年中国人口的主要分布区域,这一群体具有很好的教育水平,也具有很好的收入增长潜力,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极为重要的市场基础。

中国消费市场多层次、多样化、多元化的消费格局,对于企业开创市场,提供不同类型的产品,进行差异化经营,都提供了巨大的机遇。

调整消费新政策

不可否认,进入新常态和形成消费增长的新格局,不仅存在生产、流通创新转型滞后的问题,也面临着诸多体制机制的困扰,例如热点产品或服务供给明显不足、消费支撑体系不完善、市场秩序不规范、监管体制亟待健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较弱,等等。特别是由于这些消费新增长点对技术进步、供给改善、市场竞争、收入分配和政府监管等制度因素的敏感度较高。

因此,现有的一些政策体系和监管方式、手段,很大程度上已不能适应消费新增长点培育和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创新消费政策。未来“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快推动消费增长格局的形成。

第一,加快分类指导,多渠道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根据当前我国消费结构升级及消费新增长点日趋多层次、多样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针对不同类型消费新增长点、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以及不同地域消费水平差异,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促进消费新增长点形成和发展的相关政策。

第二,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创新消费供给。特别是要综合应用金融、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手段,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加快应用和商业推广,重点促进面向居民消费升级的流通、居民服务等服务行业创新转型,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消费新增长点的相关产业领域,着重增加和改善供给。

第三,加大投入,着力建设和完善服务新型消费的基础设施。在继续完善交通、能源、电信、水、电、气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信息化、互联网及大数据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重点支持建立健全现代商品流通和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在新型城市地区、中西部地区进一步加强现代商业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全国商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和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第四、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保护立法。特别是在信息消费、金融消费、医疗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领域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消费者保护立法。运用互联网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加强全社会对消费市场的监督和消费者保护。

大力开展消费者教育和消费信息服务,针对消费新增长点的形成和发展,政府及相关消费者组织应加强消费者教育,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媒体宣传,传播正确的消费和服务信息和提供必要的消费咨询。

第五,加大消费领域对外开放。一方面继续扩大消费品引进,引导全球高质量、高附加值的消费品引进,提升我国居民的消费质量,消除国内外消费落差;另一方面,扩大市场准入,着力吸引全球知名消费品牌的制造企业、服务企业来华投资和发展,促进我国消费供给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

第六、加快构建和探索促进消费创新的政策体系。合理运用相关税收政策,包括消费税、环境税、燃油税、碳税等,以税收杠杆引导研发资源和消费资源向消费新增长领域聚集。

建立和改善消费补贴的长效机制,合理运用公共资源鼓励新产品消费,支持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和消费升级要求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消费。加强网络支付、消费金融、养老金融等方面的金融创新,为形成消费创新提供金融支持。

建立必要的消费救济制度,以提升经济落后地区、贫困人口等消费弱势群体消费能力,减少或消除地区之间、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消费落差。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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