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因为从美国传入的Uber以及其他各种专车软件的使用,引发部分地区的出租车司机群体和专车司机群体冲突此起彼伏。
我们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对专车亮红灯是否适宜,以及出租车司机钓鱼执法的合法性,不应忽略事件背后折射出的“互联网+”时代新的利益格局重组模式,以及由此引发的新的利益群体冲突模式、动员机制及其对过往的社会管制模式所带来的挑战。
我们欢呼“互联网+”时代带来对传统行业的高效盘整时,似乎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盘整方式对行业利益格局的迅速颠覆,以及这种颠覆带来的爆炸性冲击效果。这不仅使原来的从业人员几乎没有喘息之机,也令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拙于应对。
因为缺乏缓冲,既有从业人员的反抗格外激烈。移动互联所带来的动员效率以及动员的低成本,意味着双方冲突的高频模式,这在出租车司机与专车司机的冲突事件中已充分展现。
考虑到“互联网+”重组各传统行业的凌厉之势,再考虑到移动互联时代群体动员的高效,这类局部社会冲突模式可能会反复出现,给转型期中国社会经济向新常态的过渡带来一定冲击。
这种“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管理新挑战,需要各方妥为应对,首当其冲的是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表面上看,相关政府部门似乎很难中立,因为相当多的行业准入及管理范式都是它们制定的。从经济学意义上说,行业主管部门已经设立并收取了“租金”,这在出租车行业尤为明显,因此坐视不理任由新“闯入者”搅乱既有利益格局,似乎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尤其是难以向已经交了“租金”的既有行业参与者交代。
对专车及其他行业搅局者一味打压,显然不是出路。考虑到搅局者带来的行业效率的提高和给普通消费者带来的实惠,行业主管部门过于袒护既得利益集团肯定会招致更大的“众怒”,这在民众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行业搅局者的舆情中便可一窥端倪。
除了消费者利益这个小气候,眼下从中央到地方都对“互联网+”寄予厚望,除了视其为加快中国经济向消费驱动转型的助推器,更视其为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利器。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让市场更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作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政府要以壮士断腕的精神从对市场越俎代庖式的干涉中退出。在这样的政经大气候下,如果行业主管部门执意扮演针对“互联网+”拦路虎的角色,肯定属于政治不正确之举。
无论从大气候还是小气候出发,顺应“互联网+”对各行各业的重组大潮,做到从善如流才是正道。当然,这绝不意味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甩手掌柜”,任由行业重组自动发生。恰恰相反,相关行业部门面对行业准入门槛被冲破并拉低的现实,应调整监管方式,扎实做好事中和事后监管工作,把涉嫌以短期行为搅乱市场冀图炒作概念捞一票就走的鱼目混珠者及时清除出场,以维持基本的市场秩序,让正常的市场重组得以顺利发生。
这并不意味着对既有行业参与者不管不顾,只不过应寻求更好的方式,拉偏架肯定是比较糟糕的方式,“激励”既有行业参与者扮演钓鱼执法者的角色,更是再糟糕不过的方式。因为这在损害新行业入场者利益的同时,并不能有效保护既有参与者的利益,尤其会损害其长远利益,等于人为制造一个双输的局面。
为了导向一个双赢的结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仅不应拉偏架,人为激化双方矛盾与冲突,还应主动协调双方进行融合,以更好地平顺行业转型重组成本,让既有行业从业人员更好融入新行业组织,适应新运行模式。考虑到越来越多的行业会卷入到“互联网+”的大潮中,尽快探索出行业格局变迁之际新旧利益群体利益兼容之道,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在有为有不为中觅得较理想的政府行为模式。
技术和组织变革,往往是更深层次变革的先声。“互联网+”时代的社会经济转型和重组,以及社会群体组织、动员和互动模式的变革,给社会经济管理者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和新挑战,也给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和协商式民主带来了新动力与新机遇。对“互联网+”带来的经济效率提升妥为利用,对其社会冲击沉着应对,对其网络平台动员组织效应因势利导,方能更好地引领“互联网+”时代中国社会经济新常态的新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