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之评
□ 李华芳/文
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隐忧。光鲜的GDP增长数字背后是污浊的环境。而各地并不鲜见的因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表明在中国令人称道的经济增长背后,环境上付出的代价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治理环境污染并非易事,也绝非朝夕可成。究其原因,是因为环境问题通常外部性很强,污染的成因又错综复杂,跨越多个主体和区域,涉及污染的“产权”又难以界定清晰。更麻烦的是,在治理污染的过程中,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往往意愿不统一,步调不一致。例如美国洛杉矶治理光污染就耗时费力,才有成效,就是因为污染问题错综复杂,解决起来很麻烦。
环境污染问题的形成和最终解决,都与政府角色密切相关。中央政府本身就在多重目标中摇摆,当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无法发出清晰的政策信号。即便有环保测评等,但往往在实际操作中依旧让位给经济增长。因此在地方上,一些污染大户因为能保障就业和提供税收,地方政府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参与合谋,数字造假,以包庇地方上的企业。另外,环保权力分配上,权责往往倒置。换句话说,环境责任大的,其政治权力往往不大。而那些政治权力大的主体,往往容易撇清免除自己的环境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的冉冉在其《中国地方环境政治:政策与执行之间的距离》一书中认为,可以从政治激励、物质激励和道德激励三个不同的激励机制去考察环保议题。她的研究表明当前的环保工作中,这三种激励都被弄错了。中央政府制定的激励结构并不能有效调动地方政府的环保积极性,反而是更多激励地方政府去抵制或变通,而不是忠诚有效地执行中央的环境政策。
首先是官员考核上,GDP挂帅的现象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而环保产业相比于传统产业而言,份额小,不能给地方政府带来足够的物质激励;其次,中央环境政策往往采用“项目制”,财政投入和管理模式上都高度集权,这样留给地方政府的自主空间就很小,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政府的作用;最后,从道德激励上看,即便是环境污染大户在道德上受到的约束也微乎其微,而另一方面从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中却可能获得较多的认可,这也变相加剧了环境污染。
因此,环境保护要理顺政府之间的关系,将激励机制搞对。不管是从政治上、经济上,还是从社会文化上,都应该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环保目标明晰。在环保与经济增长目标冲突的领域,要明确环保的具体步骤;而在环保和经济增长相容的领域,则要大力推进可持续的增长,例如发展绿色产业。要有高质量的发展,环境保护急不得,但也缓不得。
作者为本刊特约学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