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股市酝酿实行熔断机制是一种进步。但在实行熔断机制的同时,还需推出更多的配套措施进行补充
交易所酝酿股市指数熔断机制
9月7日晚,上证所、深交所与中金所联合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目前熔断机制征求意见稿正在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1日。
所谓熔断机制,是指在某一合约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
根据《通知》,指数熔断机制的总体安排是: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市场。上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股市缔造了新一轮繁荣,泡沫化程度日益凸显。在1985年广场协议和1987年卢浮宫协议后,全球利率水平趋势上升,1987年10月中旬美国股市已经山雨欲来风满楼。1987年10月18日《纽约时报》关于美国财政部公开倡导美元贬值的新闻,进一步触发了风险。10月19日,道琼斯指数创下美国股市历史上的最大单日跌幅22.6%。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在股灾一周年之际,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了纽约股票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熔断机制。
其实在海外老牌资本市场,熔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处理异常交易的制度。其发端于程序化交易的广泛推行之后,由于很多程序化交易在规则设置时都引入了“内部增强”的考虑,也就是一旦市场形成了某种趋势后,便按照追涨杀跌的逻辑来操作,而这样一来,如果遇到“乌龙指”,那就很难得到及时的纠正。
正是基于这样的实际,相关部门设计出了熔断机制,即事先设置了一些参数,只要交易异常达到一定程度,满足相关条件,就会触发熔断。当然,“乌龙指”交易毕竟是个别的,而大家发现熔断机制,对防止市场大起大落方面确能发挥重要作用,因为这种机制给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冷静期”,有助于其摆脱极端情绪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变化。
就在今年的8月24日,美国指数期货市场开盘就暴跌,结果触发了熔断,让那些信心近乎崩溃的投资者得以重新审视市场内外的状况,结果熔断结束后,市场就没有再延续跌势,而是出现了反弹,市场的过度震荡因而得以避免。由此可见,熔断在海外成熟市场,的确在关键时刻发挥了较大作用。
熔断机制在中国市场也能发挥同样的作用吗?
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认为,在股票市场剧烈震荡期间,推出此项措施有一定积极意义,是稳定市场的一个机制。涨跌停板不会取消,它与熔断机制不矛盾。熔断机制启动后,恢复交易还可以继续买卖,而涨跌停板则限制了交易。如果只有涨跌停板,没有熔断机制,一旦出现开盘就跌停的状况,对市场的稳定威胁太大。
“熔断机制是解决股市短期和应急问题的,不能指望它解决股市基本的、长期的问题。”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熔断机制对于突发事件能够起到暂停的作用,但解决不了中国股市的根本问题。当绝大多数股民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前景不看好,对经济发展信心下降的时候,即使采取熔断机制,股市也会接着下降。
在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看来,杠杆、股指期货、场外配资与第三方平台这些技术性因素可以助涨也可以助跌,不是股市下跌的根本原因。根本问题是制度建设,要把中国的投机市场变成一个投资市场。
曹凤岐认为,中国股市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市盈率过高、换手率过高、过度投机等等,很多问题是制度缺陷导致的。需要改革发行制度,尽快实行发行注册制,要市场发行,不要行政发行。此外,还需要改革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分红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退市制度,完善公司制度、完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等。
还有观点认为,中国股市的交易制度独特,这可能会让熔断机制的意义大打折扣。比如,未来市场指数将不再受到10%的涨跌停板限制约束,而在新的“玩法”之下,实则降低了市场的波动幅度,同时也会减少市场的交易时间,乃至减少市场的整体流动性。由此一来,在涨跌停板制度之下,再度实行熔断机制,其本质目的就会有所改变了。
总的来说,中国股市实行熔断机制是一种进步。但在实行熔断机制的同时,还需推出更多的配套措施进行补充。例如,实行“T+0”交易制度,或者是放开涨跌停板交易制度等。与此同时,还应该尽快完善修订《证券法》,继续大幅提升市场的违规成本,甚至要把恶意投机者从中国股市中清理出去。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