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31日至09月13日
焦点
婴幼儿的营养补充是不可逆的,不同时期内对营养元素和含量有不同的需求,一旦在某一时期内造成营养不良,后期“亡羊补牢”并不可行
“零容忍”不合格婴幼儿食品
本刊记者 高胜科/文
在40家生产企业的80批次样品中,检出不合格婴幼儿辅食产品13批次。这是2015年9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的5月—6月婴幼儿辅食产品专项检查结果。
婴幼儿是一个特殊的人群,对食品和营养的需求有着与成人不同的特征,加上婴幼儿饮食比较单一,且此阶段的群体对食品引起的不适不能很快感知,或感知后无法清楚地表达。
因此,监管部门对不合格婴幼儿食品持“零容忍”态度。《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对感官、营养成分、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等指标有详细技术要求。此次抽检即依据该标准得出。
此轮遭曝光的13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山西、辽宁、江苏、福建、江西等地八家企业,均为米粉产品,维生素D、维生素A、碘、钠、脂肪等实际检出的指标含量低于国家标准或低于企业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李建中分析,上述婴幼儿辅食产品中的微量元素不足,属于营养学问题,不是食品安全问题,最直接的影响可能会造成婴幼儿营养不良。
营养不良是3岁以下婴幼儿常见疾病,1岁以下的婴儿发病率尤高。原因在于营养元素摄量不足或不能充分吸收,导致能量缺乏,不能维持正常代谢,迫使机体消耗,出现体重减轻或不增,生长发育停滞或肌肉萎缩的病症。
食药监总局通报显示,1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次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对《财经》记者分析,要达到这种安全风险,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长期、多次摄食营养含量低的不合格产品;产品营养含量与国家标准相差悬殊。
陈君石表示,在现实中,“无法确知食用的每一袋产品营养量都很低,而且六月龄以上的婴幼儿在家庭中可能会添加其他辅食,那么,总摄食的营养量以及风险值就无法利用一次抽检的产品结果来衡量”。
中国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李淑媛也认为,婴幼儿阶段的喂养是以奶(母乳或配方乳制品)为主,辅食产品的主要功能是辅助和补充奶中可能存在的营养不足,并锻炼孩子的咀嚼能力。因此,“不能单独看一种辅食产品中的营养元素摄入量,而要根据辅食与奶中营养元素的总量,并与《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进行比对,才能获知是否营养缺乏。”
辅食产品是否合格,微量元素是否达标,主要依赖于食品主管部门的抽检。事实上,“问题产品”此前也频遭检出。仅在今年上半年,食药监总局已经两次曝光婴幼儿配方食品,也均涉及维生素A等营养元素不足等问题。
一位食品专家向《财经》记者分析,不合格辅食产品以高频次屡屡发生,原因很可能出现在工艺或原料上,一是所用原料可能因生态环境因素导致不合格;另一种可能则是因生产工艺的特殊性,“米粉加工需要批量生产,添加营养素之后要进行搅拌,再分成小包装外售,现实中未必能搅拌均匀”。
然而,消费者并无法确定购买的米粉是否每一包产品中的营养指标达标,一部分受其他因素影响、要长期依赖于辅食的幼儿,可能会导致营养摄量不足。
对此,李淑媛建议,要按照科学喂养和合理膳食的原则,遵从辅食添加的规律。通常,婴儿在出生四个月至五个月之后才可开始添加辅食。除了购买米粉等产品以外,家庭也可以根据儿童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自制辅食。
六月龄以内的婴儿,因牙齿发育不足等客观限制,除了奶以外,米粉等品种极为有限的辅食产品是营养的重要保障来源。因此,这一阶段通常在婴幼儿辅助食品中命名为“第一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如果微量元素不足,会增加身体营养不良的概率。
为了既保障营养充足,又便于婴幼儿适应消化和吸收,添加辅食的关键是,一定要由稀到稠、由淡到浓、由少到多,逐渐过渡添加辅食的性状,也由最初的汁液,逐渐发展到泥糊、颗粒、半固体和固体。儿童在牙齿没生出之前,没有咀嚼能力,可选择把含有特殊微量元素的果蔬做成菜泥、汁液,搭配打碎的米糊,作为此时的辅食添加。
李淑媛强调,婴幼儿摄食营养是否充足,必须引起家长重视。因为3岁以内,是儿童身体和大脑发育的快速时期,也是不可重来的“黄金期”。而且,婴幼儿的营养补充是不可逆的,不同时期内对营养元素和含量有不同的需求,一旦在某一时期内造成营养不良,依靠后期“亡羊补牢”并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