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怀宏/文
伊恩·莫里斯的又一本简体中文译著《战争》出版了。这本书也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材料和激发我们思想的观点,而其中最具挑战性的观点,也是这本书的中心思想是:作者认为,从长程的观点看,战争是好的,常常是建设性的。他并力图展示为什么说战争是好的理由和数据。
这一“长程”的观点是很“长”的,莫里斯强调他看战争不只是从近代500年的观点,也不是从人类有文字史以来5000年的观点,而是他在前两本书中也采取了的、人类1.5万年来的历史观点,而且主要是从客观结果来看。他认为,人类经1万多年的进化,终于摆脱了部落与个人之间频繁的互相残杀,人类的暴力死亡率即便在激烈动荡的20世纪,也比在石器时代下降90% 。而战争在这一过程中起了莫大的作用。可以从史料清晰得知,人类几千年来的战争,虽然有建设性的和反建设性的,但总体趋势是建设性的。
而战争之所以在总体上起了这种好的作用,莫里斯认为,是因为通过战争,人类创造出了更庞大、组织更完善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减少了社会成员死于暴力的风险。政府的统治者采取措施,维持和平,虽然不一定出于心中的善意,但即便在不经意间,这样的举措也达成了创造更大、更和平社会这一目标。战争创造出更大规模的社会,由更强有力的政府统治,而这样的政府用强制力确保了和平,并为繁荣奠定了基础。
我们不难看到,作者还是在肯定生命和反对暴力的基础上赞扬战争的。他说战争是好的,恰恰是因为他认为战争从长远来说可能比和平还更有效地保障了生命。战争促进了大的政治社会的建构,而一种大的政治社会往往能够更有效地维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换言之,少数大战代替了频繁的小战,一次短暂的剧痛代替了持久的小痛,“坐寇”代替了“流寇”,而前者比后者反而更能保护人们。作者并不美化国家及其统治者的“善意”,但十分强调国家的“善果”,强调国家相对无政府状态的优越性,甚至也强调大国相对小国的优越性。
的确,在莫里斯那里有一种清醒的现实主义,他对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极其担心。他引爱比克泰德的话赞扬“罗马统治下的和平”说罗马“为我们带来了伟大的和平,不再有战争、打斗、巨寇或是海盗;从日出到日落,任何时候我们都可以随意出行”。同此,他也赞扬曾经的英国乃至今天的美国作为“世界警察”在维护世界秩序与和平方面的作用。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当我们在事后谈论一场战争或一系列战争所带来的客观上的好结果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将这作为日后事先选择战争的理由(自然只能是一种结果论的理由)?事后评价和事先选择是有区别的,而莫里斯似乎没有清晰地意识到这种区别。比如他谈到战争是地狱,但又说从长期来看,其他选择可能更糟糕。他甚至直接批评丘吉尔的话“吵吵总比打打好”说,在古代历史的记载中,很难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例证,表明人们自愿组成一个更大的社会,而不是被实际或潜在的暴力迫使就范。
那么,这种对战争的事后评价会不会变成对战争的直接诉求?对只是某一些战争所带来的建设性后果的分析,会不会变成对一般战争的普遍肯定?而如果变成这种普遍肯定的话,显然就容易变成一种选择战争的支持理由,或至少是催化这种态度:发生战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或许还更好。因而不畏惧激化走向战争的因素,甚至不畏惧发动战争,从而真的带来了大难。
从战争的属性来说,我们一定不要忘记,战争的第一本性就是人类的相搏,就是成建制的、大规模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厮杀。战争不仅本身就残酷,还助长残酷,它容易把残忍的习惯从战场带到非战场,从战时带到战后。战争无论如何都不是人之为人的骄傲。而且,我们不仅要持一种人类的观点,还要持一种个人的观点,因为生命实际是在一个个具体的个人那里真实存在的,我们因此也就不仅要持一种长期的观点,还要持一种短期的观点。这是由战争的本性决定的。
某一场战争可能会带来长远的好的结果,但我们是否还要念及和哀悼这场战争中死去的人们呢?他们死去就是死去了,那就是他们全部生命的结束。而没有这场战争,他们本来是可以不死的。世界上也没有谁能够活1.5万年,大多数人的寿命也就是50年到100年。所以,我们总是要优先考虑尽量减少战争,包括减少战争中的伤亡;我们还要尽量优先考虑不是通过战争,而是通过和平谈判和相互妥协的方式解决冲突。
《战争》,(美)伊恩·莫里斯著,栾力夫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8月。本文摘自该书序言,略有删改,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