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电力需求响应”,是用电单位根据电力市场价格信号或激励政策,改变其用电行为,减少或增加用电强度,进而促进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电网稳定运行的行为。
在以应对缺电、保障电力供应为核心的短缺时代,供给端的发电厂商和中间环节的输电网是“重中之重”,而用电单位即需求端,一直被漠视。
今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下发。这份被能源业界简称为“9号文”的文件,拉开了中国新一轮电力改革的序幕。
“9号文”作为新电力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需要多个配套文件提供实施细则。今年4月7日,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这是“9号文”发布之后第二个相关配套文件。
文件中明确要求,北京、苏州、唐山、佛山四个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试点城市,在今年夏季、冬季高峰及供应紧张时,实施高峰需求响应。
如今,夏季用电高峰已过。《财经》记者了解到,上述四个城市中,除唐山外,都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实施了至少一次需求响应。
7月30日上午10时至11时,佛山市实施了首次需求响应,33家企业及电能服务商参与了响应,实现负荷削减4.2万千瓦。
同日下午14时至15时,苏州市进行了首次需求响应,24家电力用户与5家负荷集成商参与了响应,总计响应负荷达到23万千瓦。
8月12日11时至12时,首都北京实施了首次需求响应,共17家负荷集成商、74个电力用户参与,响应负荷7万千瓦。
苏州所在的江苏省,对需求响应工作尤为积极。8月4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江苏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需求响应,共有513家电力用户和8家负荷集成商参与,响应负荷达到165.77万千瓦。
同为试点城市的唐山,最终未在夏季高峰时段实施该项工作。据河北省相关人士介绍,唐山已经做好了需求响应的准备工作,“不过唐山市工业用户较多,整体负荷曲线相对平稳,夏季并未达到触发响应的条件”,最终未进行需求响应。
不过,唐山在冬季还将迎来供暖需求高峰,目前已计划在今年冬季实施该项工作。
削峰填谷、保持电网安全运行,是实施需求响应的主要目的。相对于以前,最大变化是摒弃了行政手段限电,这得到了广大用电企业的响应。
但是,相对于国外成熟电力市场中一般五倍以上的峰谷电价差,在中国现行的电价制度下,用电企业主动移峰填谷的积极性并不高。但是,随着电力需求响应的逐步推广和政策的逐步完善,诸多能源服务公司将会拥有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响应需求的逻辑
在中国,电力供应紧张是常态,目前的电力供应宽松,反而是“新常态”。历来,应对缺电和负荷高峰,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是中国电力部门的核心工作。
以往,面对这一问题,发电企业是跑马圈地、加快装机建设,“远水解近渴”;而供电部门只有通过行政手段,采用“有序用电”措施,编制有序用电方案;而工业用户是有序用电的被动执行者,将面临错峰限电、拉闸限电等各种有序用电的措施。
同样是应对用电高峰负荷,需求侧响应则是“逆向思维”,给了工业用户更多的主动权。此次实施试点的几个城市中,愿意主动参与响应的企业和负荷集成商需要提前申请,在实施响应期间主动降低负荷。
工信部运行局一位官员表示,从有序用电到需求侧响应,其本质是电力用户从被动变为主动。
一般而言,启动需求响应,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夏季高温时电网负荷过高;二是因电源供应不足导致电网供电紧张;三是局部区域因特殊原因,供电能力受限或电力负荷过高。
简言之,削峰填谷,保持电网安全运行,是实施需求响应的主要目的。而其相对于以前的最大变化,就是摒弃了行政手段限电。
此次,为了吸引电力用户参加需求响应,各试点城市对参加者实行了财政补贴。佛山的补贴标准为130元/千瓦,苏州为100元/千瓦,北京依照响应时间,补贴从80元/千瓦到120元/千瓦不等。
电价是需求侧响应能否顺利推动的关键因素。以江苏省为例,其普通工业用电高峰电价约为每度1.4元左右,低谷电价约为0.4元左右。苏州太谷电力公司是当地一家电能服务公司,其公司平台接入的企业数目,是类似平台中的佼佼者。太谷电力总裁秦建荣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坦言,对用电企业来说,现行的峰谷电价政策和激励机制,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在秦建荣看来,企业主动参与需求响应,可以避免被“有序用电”。需求响应削减负荷一般不超过20%,且主要集中在非生产环节,并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而供电部门靠行政拉闸实行的“有序用电”,则可能会对企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山西另一能源服务商太原风行测控公司总经理宫田刚称,山西的峰谷电价差只有两倍左右,而国外一般在五倍以上。现行的电价制度下,用电企业主动移峰填谷的积极性不高。
发改委一位官员对《财经》记者表示,电改不可能一步到位,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电力交易现货市场没有建立之前,现阶段推行电力需求侧响应,是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供需平衡的很好办法。
这位官员表示,未来的理想情况,是响应价格实现市场化。而在目前阶段,需要通过试点,建立起相关的平台、硬件,探索响应的过程。
能源服务商机潮涌
事实上,应对高峰负荷的需求侧响应工作,背后是更深层次的需求侧管理服务逐渐升级。
现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刘宝华、中电国际政研室副主任王冬容和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曾联合撰文,论述需求侧响应与需求侧管理,文中称:“需求侧响应重在运用基于市场的价格去影响需求的时间和水平;而需求侧管理重在采用市场价格手段之外的更为广泛的一些措施,如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和峰荷转移等。”
这些市场价格之外更广泛的措施,正是目前国内多家能源服务公司活跃的市场。工程院院士韩英铎表示,需求侧管理与节能、减排、增效有关,在用户侧、需求侧深入进行能源治理的潜力非常大。
此前,对广大电力用户来说,在节能领域推行更广的政策,是“合同能源管理”。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这一措施提高到国家层面予以推广,并配有相应的补贴政策。此项政策催生了多家以节能服务为核心业务的能源服务公司,为用能用户实施节能改造,节能产生的效益则是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要获得国家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补贴,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在发改委备案。到2013年,发改委公布了五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录,共3210家公司。
这一政策,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效果并不理想。
工信部一位官员称,合同能源管理中,工业企业处于强势地位,服务公司处于弱势,双方对节能效果的评价往往不同,没有合理的评价机制。另外,还出现了工业企业与服务公司联合起来骗取国家补贴的情况。
北京泰豪电力科技公司总经理杜彬认为,当初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缺乏配套的技术监督手段和结果验证手段,也缺乏能源认证诚信体系,能效结果的评估并不清晰,这是导致合同能源管理最终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
今年8月14日,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算通知》,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清算,并规定清算结束后,本次中央财政奖励政策结束。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告一段落。
而电力需求响应的推广,将为诸多能源服务公司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想象空间。
在2010年1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曾联合六部委,联合印发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这份文件中,电网公司被定位为重要实施主体,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的直接参与者。上述定位,侧面折射了我国电力系统过去“重发轻供不管用”的现实。
到了2012年,工信部与中电联则联合设立了工业领域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下称促进中心),试图整合国内的能源服务企业,推动主要面向工业企业用户的需求侧管理。
今年以来,促进中心与工信部合作,先后发布了针对工业企业的评价办法、针对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和针对评价机构的管理办法,并公布了首批93家服务机构和19家评价机构。
一般而言,能源服务公司在进行需求侧管理服务时,首先需要对企业的用能进行诊断,这一过程一般通过建设企业级的电力能效监控与需求管理平台来实现,在主要的用能设备、大型能耗设备上安装监测设备,对企业能耗情况、能源质量进行实时监测。根据监测情况,能源服务公司最后提出改进方案。
北京中诚盛源公司是一家能源服务公司,其一位工程师表示,通过监测设备可以获取更精细的企业用能数据,改造之后节能效果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来,并且企业在以后生产过程中的用能情况也能够实时监测,一旦出现异常,可以快速找出问题。
杜彬则认为,传统的节能减排项目,是针对具体的技术点进行改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未来的需求侧管理,更侧重于过程化、体系化的服务,在数据挖掘分析的基础上,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杜彬的公司,为宁夏隆基硅材料公司实施了需求侧管理项目。促进中心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从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在诊断之后,实施了包括电机、照明、空压机、电源等多个设备的节能改造,最终实现了降低电力负荷1662.6千瓦,每年节约电量1652.2万度。而该公司在前一年度的用电量为1.87亿度,一年节电11.74%!
对于需求侧管理的服务商来说,建立企业级的需求侧管理平台,实现对企业用能数据的监控,是需求侧管理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各能源服务公司的战略不尽相同。譬如泰豪、中诚盛源,会为企业提出更深入的解决方案。
苏州太谷则采用了稍显不同的商业模式。太谷电力总裁秦建荣称,太谷更关注如何利用“平台”来为企业提供成本降低、电能管理、负荷削减的服务。太谷是一个“两头在外”的公司,只关注建立用户的需求侧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分析,提出解决方案,但是具体的节能技改服务工作则交给第三方的专业服务机构。
目前接入太谷数据平台的企业已超过3000家,预计今年将达到4000家。太谷希望在掌握大量数据的基础上,提供更进一步的数据挖掘分析产品。
失望与希望
尽管有了一些成功案例,不过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巨大,大部分企业对需求侧管理保持着观望态度。
发改委一位官员在一次需求侧管理的会上介绍称,北京等四个试点城市是从2012年开始启动工作的。2013年,企业参加项目实施的积极性非常高。但是从2014年开始,明显感觉企业热情下降。
泰豪电力总经理杜彬的体验更具说服力。从2014年中至今,杜在四川调研了36家企业,其中只有5家有合同意向,只有2家进入了合同流程,并且都是前期投入不大的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价值在几十万元左右,对于投资更大的节能技改项目,则颇为谨慎。
总体而言,宁夏、江苏、山西、内蒙古四个省区,是目前能源服务商眼中对于电力需求侧管理比较积极的省区。它们均是用电大省,高耗能产业、企业密集。
在政策扶持上,这四个省区也更为积极——宁夏平均每年投入6000万元到1亿元,用以对需求侧管理项目补贴。
随着大用户直购电的推进,对于实施了需求侧管理的企业,也有对应的优先政策。以山西为例,对于评价结果为“A”级及以上,并完成电能采集平台建设的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准入电压等级可放宽至35千伏。
除了提供需求侧的节能管理服务,能源服务公司的另一个想象空间是“参与售电”。
电改“9号文”中,关于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的表述,吸引了许多业界人士关注。从年初至今,民营资本与发电集团成立售电公司的新闻层出不穷。
在“9号文”中,关于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一节里,明确提出了“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毫无疑问,从事需求侧管理业务的能源服务公司都在此节能服务公司之列。
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在加紧出台电力体制改革系列的配套方案,“目前已经有3个配套文件出台了,另外还有6个配套文件,现在正在加快审议的程序,不久也将出台”。而在即将出台的6个配套文件中,就有坊间高度关注的《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
据《财经》记者了解,售电公司进入电力市场将不设立准入门槛,推行注册制,售电额度将与注册资本挂钩。“现在对所有做能源服务的厂家来说,进入售电都是我们的一个梦,但是梦想什么时候到来,还需要有充分的准备。”杜彬对《财经》记者表示,“电网公司只管到企业院墙外面,院墙里面是我们更了解。”
从竞争优势看,能源服务公司与企业用户接触密切,了解企业的用能数据,进而了解企业的用能需求,能够给企业提供更精细的服务。
但另一方面,对与电网、国有大型发电公司竞争售电业务,部分民营能源服务商也持悲观态度。它们认为,电网公司积累的人才、资源、客户的信任度,都是民营企业在现阶段无法比拟的,电网在前沿技术的研发优势,也是民营企业难以竞争的。
“从技术要求、人才要求、资产要求来看,民营售电公司都无法直接与电网公司竞争。”
另一方面,大型发电公司在进军售电业务的同时,也在进军需求侧管理市场。一位五大发电集团的专家表示,售电公司为客户进行需求侧管理服务,将是未来的趋势。
一些民营能源服务商表示,通过互相合作,民营能源服务商可为大型国有发电企业或电网提供“小而美”的专业能源服务,大家共同开拓市场,很有想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