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谈判何以“雄心壮志”

2015-12-25 11:00:37

《财经》特派记者 江玮发自巴黎

2015年12月12日被法国总统奥朗德称为“历史性的一天”、“可以在子孙后代面前骄傲地说起的一天”,因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在这一天终于得以敲定。

从11月30日到12月12日,经过13天漫长的谈判、三个版本的修改,最后的巴黎协定共有31页,包括决定和协议两部分,涉及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转让、透明度等要素。“达成的巴黎协定是一个公平合理、全面平衡、富有雄心、持久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协定通过后说。

推动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挑战在于,各方必须要在每一个议题上形成共识,这意味着任何国家都可以阻止共识的达成,因此通过一份富有雄心的协议显得格外困难,加拿大驻华大使、前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赵朴对《财经》记者表示。“巴黎达成了好的结果。”赵朴说。在经历六年前在哥本哈根的失败之后,巴黎终于见证了胜利。

当天早些时候,在最后的文本发放之前,来自马绍尔群岛的外交部长托尼·德布鲁姆、德国环境部长芭芭拉·亨德里克斯、欧盟委员会主管气候行动与能源事务委员米格尔·卡涅特、美国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托德·斯特恩等人手挽手一起走向会场。

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新浮现的一个联盟:雄心壮志联盟(high ambition coalition)。虽然这一联盟早在今年7月就已经诞生,但直到在气候变化谈判进入关键的最后三天,它才正式对外宣告成立。在缺少戏剧性场面的巴黎气候变化谈判会场,“雄心壮志联盟”的出现引人瞩目。

新阵营浮现

这个由太平洋中部岛国马绍尔群岛发起的联盟包括了欧盟、美国、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国家。一位熟悉联盟事务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确认,截至12月11日晚,“雄心壮志联盟”的成员数量已经达到98个。在大会接近结束时,仍不断有新成员加入。

据记者了解,在11月底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开始之前,这一联盟已经有过四次秘密会晤。之所以直到气候变化谈判进入第二周才对外公开,德布鲁姆表示,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机宣布才能发挥其最大的影响力。

“气候脆弱论坛”顾问、哥斯达黎加前气候谈判官员莫妮卡·阿拉娅对《财经》记者表示,“雄心壮志联盟”是一个不寻常的集团,它打破了过去的传统。“过去的传统是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划分阵营。但‘雄心壮志联盟’试图发出讯息,告诉大家事情正在发生变化。”阿拉娅说。“气候脆弱论坛”也是气候谈判中的一个联盟,由来自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容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20个国家组成。

“雄心壮志联盟”成员既包括发达国家代表美国、欧盟,也包括最不发达国家,有穷国也有富国,有大国也有小国。联盟成员挪威气候与环境部长蒂娜·松德托夫特表示,虽然联盟成员来自不同的谈判集团,在很多问题上持有不同意见,但是对协议的高雄心立场一致。

“如果想要在应对气候变化上取得进展,必须展开合作,而不是互相指责。”阿拉娅说。

在“雄心壮志联盟”的两次记者发布会上,德布鲁姆都充当了主要发言人的角色,他反复重申对一份高标准协议的要求。“我们不会接受一个最低限度的协议,这是我们的红线。”德布鲁姆说。

“雄心壮志联盟”的基本诉求包括: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下的目标;通往低碳未来的清晰路径;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其中包括实现每年1000亿美元的承诺。

旧阵营分化

“雄心壮志联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谈判集团。“雄心壮志联盟”成员、最不发达国家谈判集团主席吉萨·马丁斯对《财经》记者强调,他们不是一个谈判集团,对其他成员的加入持开放态度。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之所以选择不成为正式的谈判集团是因为他们希望这一联盟为各国部长交流提供非正式的机会,由于这些国家处在不同的谈判集团,因此这一联盟依然可以在谈判进程中发挥影响力。

七十七国集团+中国是代表发展中国家立场的最大谈判集团。这一集团发展到2014年已经包括了134个成员。由于七十七国集团内部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存在分歧,因此又产生了非洲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和最不发达国家(LDCs)等其他谈判集团。

“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2年达成以来,发展中国家阵营已经‘面目全非’,七十七国集团+中国阵营名存实亡。”巴黎气候谈判观察员、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说。她对《财经》记者进一步解释,这一阵营中国家发展阶段差距拉大,虽然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上一致,但各有不同利益诉求,为发达国家瓦解这一阵营创造了条件。

例如,非洲国家要求发达国家为全球变暖造成的影响提供补偿;印度希望“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减缓、适应、资金等所有要素上得以体现;小岛屿国家则担心家园的存亡。

发达国家的谈判集团主要包括欧盟和伞形集团,后者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新西兰、挪威、俄罗斯、乌克兰和美国等国家组成。

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七十七国集团+中国、欧盟和伞形集团构成了谈判的三股主要力量。

除了正式的谈判集团,在气候变化谈判中还有协调集团,比如由中国、印度、巴西、南非组成的“基础四国”。

在巴黎气候变化谈判过程中,基本上在每一版新案文出炉之后,谈判集团和协调集团都会代表各自成员在全体会议上发言表明立场。

有舆论分析认为,美国和欧洲牵手在气候变化过程中最脆弱的国家成立“雄心壮志联盟”,旨在孤立中国与印度。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谈判结束前一天举行的发布会上说,“雄心壮志联盟”只是一种表演(performace)。“我们希望他们可以在各方面实现雄心的承诺。对于中国和其他没有加入这一联盟的成员来说,我们也会信守承诺。我们的承诺也很富有雄心。”刘振民说。

虽然马绍尔群岛的一名谈判代表对《财经》记者表示,德布鲁姆与解振华有很好的双边交流。但据记者了解,在此前的双边会谈中,“雄心壮志联盟”这一议题并没有被提及。对于“一种表演”的评价,德布鲁姆对《财经》记者回应说,那也是一种“好的表演”。

最终,被“雄心壮志联盟”成员反复提及的1.5摄氏度目标被写入巴黎协定: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摄氏度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摄氏度之内,同时认识到这将大大减少气候变化的风险和影响。

核心分歧未松动

在特定的共同目标之下,“雄心壮志联盟”的出现打破了气候谈判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界。然而在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的问题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界限仍然坚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BDR)原则仍然是谈判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坚守。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提出了这一原则。

但一些发达国家认为由于发展水平和排放水平发生变化,不应再继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分。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强调,区分是包括中方在内发展中国家的核心关切,“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需要明确反映在巴黎协定中。解振华则指出,坚持区分并不影响发展中国家在减缓和适应方面做得更好。

在巴黎协定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被列为执行原则之一。巴黎协定重要的新增部分,关于国家自主贡献部分也写道,下一次国家自主贡献提交将按不同的国情,逐步增加,并反映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

“巴黎协定是对CBDR原则演进性的体现,在不同问题上体现的程度和方式不同。”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资深主任李硕对《财经》记者表示。他举例说,在透明度问题上,共同被体现得更加明确;区别原则在减缓和资金议题上有更多体现。

“区别体现在发达国家带头承担减缓义务,要在法律约束力框架下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发展中国家则是自愿提供支助。这是既有共同又有区别的混合安排。这种安排和20年前不同,不是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两分法。”李硕说。

在巴黎协定通过之后,印度环境部长普拉卡什·贾瓦德卡尔肯定了协定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体现,但也指出富裕国家的承诺比人们期望的要低,否则这份协定可以更富有雄心。   阻止协议达成的另一大议题: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资金支持的争论也未有明显缓和。

巴黎协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部分指出,发达国家应为协助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两方面提供资金,但没有提及具体数字。决定部分则提及,发达国家有意继续现有的集体筹资目标至2025年,并在2025年前设定一个新的每年最低1000亿美元的集体定量目标。

发达国家早在2009年就承诺将在2020年前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应对气候变化,但这一承诺仍有待落实。  

代表七十七国集团+中国发言的南非环境事务部部长埃德纳·莫莱瓦指出,资金问题没有得到恰当的关注;解振华也表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还应该加大力度,这是协议和决定中应该完善的内容。

“具体数字不纳入有法律约束力的部分,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50年。但我们还是喜欢这份协定,它建立了一种体系。”最不发达国家谈判集团主席马丁斯对《财经》记者表示。

在李硕看来,巴黎协定并非为了打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防火墙。“所有国家都要在同一条船上努力,这才是它的初衷。”

《财经》特派记者 江玮发自巴黎/文
气候 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