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评论

2015-12-25 18:12:15

《财经》《财经网》

农垦改革进入关键期

(《财经》2015年第34期“农垦变局”)

当前中国正处于新一轮农垦改革的关键时期。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与以往改革措施的最大差别,是提出了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

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方面应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如果要搞产业化或者规模化经营,可能存在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或重新调整的情况,会涉及到一些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分配。

另外,农垦改革尚需注意法律风险。对比集团化和非集团化两个大方面,改革的思路显然是根据垦区的实地情况权衡政府和市场力量。但在各个垦区改革进程中,需要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加以引导,在此过程中,改革很难顾及各利益阶层,因此,难免会出现一些遗漏。

北京 柳时

境外追赃解决之道

(《财经》2015年第34期“境外追赃受困中国立法缺陷”)

当前中国腐败犯罪所得转移金额巨大,从过去的几万、几十万发展到上千万甚至上亿元。而从追缴犯罪所得的成效来看,被追回的比例很低。

解决境外追赃难,不仅需要认真研究资产流入国关于冻结、扣押和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制度,同时还需要努力健全和完善中国自己的刑事冻结、扣押与没收制度,尽快制定并颁布中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使追缴犯罪资产的国际合作有法可依并实现平等互惠。特别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和对外资金往来与交易的快速增长,创建科学、高效和开放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制度,将成为提高国际信任度、保障经济与金融安全的基本条件。

天津 吴静

警惕立法负作用

(《财经》2015年第34期“电子商务立法路径”)

跨境电商有小金额、大批次、碎片化特征,传统海关监管面临挑战,零售多以邮包快件方式进出境,给商品查验和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在消费者保护方面,邮包方式入境的商品未经质量部门检验,也难以维权。目前,支撑跨境电商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支撑保障体系亟待健全。

但本文也提醒我们,很多时候,立法对于产业的发展不一定起到推动作用。如果立法不能反映产业发展的需要和规律,不具有前瞻性,那么立法越多,反而可能“作茧自缚”,起到负面的作用。立法工作的第一步就是界定相关法律的调整范围。

河北 章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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