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君/文
知识型企业家,即所谓广义的儒商如何面对剧烈变动的现代社会,如何顺利实现现代转型?这既关乎当代企业家的心灵自由、企业兴衰、乃至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也关乎国学热的现代价值、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而要谈儒商转型,那就最好先对儒商类型有个区分——否则就可能失之笼统,泛泛而谈。儒商如何分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某以为,可以借现成的儒学分型为基础来进行。
一般认为,儒学分为理学与心学两种类型。上世纪60年代末,新儒家代表人物牟宗三指出,宋明理学实际上存在三系,即三种类型:伊川朱子理学、象山阳明心学、明道湖湘蕺山。牟氏新儒学,是大中华区唯一在世界上叫得响的学派,但牟先生的天才发现却不一定被所有人,尤其是大陆民间的某些国学爱好者、鼓吹者所了解、所接受。不过,作为一名从事现代中国学研究的学者,虽然未必认同其结论,但某坚信牟宗三是真正对当代中国有益的大学问家,其思路对思想界、企业家思考儒商的现代转型会大有启发,所以我十分乐意为企业家介绍基于牟氏儒学分型说的儒商分型说,希望能对知识型企业家们“每日三省吾身”、“致良知”有所助益。
(一)
牟先生指出,传统儒学内圣强于外王,而所谓三系的区分原则,就在于内圣之学义理方向的不同。所谓义理方向,就是从哪个根本方向出发,比如是从理还是从心、从气出发,从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根本区分出发来谈伦理、修道德。这是儒学分型根本的出发点,也是儒商分型根本的出发点。
第一种类型是类理型,程伊川和朱熹以天理明天道,透过格物以知天理,然后用这个具有道德蕴含的天理——天道来月印万川、普照大地,即以尊奉普遍性的天理为基础道德修身,治理外部世界。
那么,现代社会什么东西堪称天理?在“科学的春天”之后兴起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都已经不自觉地把科学真理当作了天理。这种天理观绝不仅仅是一种官方意识形态,而为许多改革开放之初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企业家所接受,比如,上世纪80年代就读于郑州大学英语本科、90年代即已成名的胡葆森,在2015年北京大学儒商论域上所称“道就是规律;规律是天;天是最重要的东西”,表达的大致就是类理学的思维方向。类理学的现代价值,在于尊重理性的科学知识,尊重规律和规则。
然而,企业家的治企天道、道德价值能否从科学管理中推出来?是否会放手让一个相信“知识即美德”(轴心文明的另一非中国传统)、以跨国公司为标杆的儒雅书生做总经理?
恐怕不会。十几年前,“空降兵”为什么水土不服是一个纠缠不清的热门话题,而在今天看来,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出在科学管理推不出中国商界所真正信奉的道德伦理,这是类理学儒商的最大问题。
那是否像程明道那样以心著性,以天道(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心、天心道体)导出天理呢?
也很难。因为现代社会不容易形成某种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信条——即海德格尔所谓的本质伦理,更不相信从应然的道德能推出实然的科学真理。如果强行这么推、这么干,那就会重现十几亿假雷锋,重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荒唐事,重现假大空。所以我常想,如果中原南某村之类的现代经济实体真把某种高大上的道德当作最高价值,如果央企、国企的直接和背后掌权者真的以为自己行的是天道,而将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当作比天道低的价值,那也相当危险。当然,天道型儒商倘若能将本质伦理转为下面所谈到的方向伦理,将道德心的独尊价值转变为多元的终极关怀,则不仅见容于现代社会,还能补现代社会工具理性泛滥之失。这是第二种,也就是天道型儒商的价值及局限。
以笔者有限的观察,改革开放以来出镜率高的企业家中,接近陆象山和王阳明者居多。
第三种,即类心学的企业家看似很鲁莽、没文化,其实很用心、很注重从社会实践中总结、反思、学习和成长,他们在混乱的时代确立了自己的道德准则,找到了人之为人的具体“人道”,敢打敢拼地创出了一片自己的天地。但如果过分相信这个一心朗现的道德意志,任其申展,则可能在关键时刻不守规则、不尊重科学规律,铤而走险。“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现代中国,的确有很多空子给类心学儒商去钻;改革巨变的当代中国更是给了险中取胜者以丰厚回报;然而,冒险者不大可能每次都冒险成功,搞不好还有可能身陷囹圄,黯然退出历史舞台。某极其佩服其想象力、创造力的牟其中就不多说了,近年来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表现不佳的100多家“中国概念股”企业,近些天激起许多企业家心中微澜的徐明之死,都逼迫大家再次反思这个严肃的问题:个人的道德心和普遍的科学规律、公认的法律准则,在现代社会到底如何共处?
(二)
宋明儒学的三种类型,都不能解决这一问题。但企业家也不用太过悲观,因为清朝的戴震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向、一条出路——虽然很模糊。金观涛和刘青峰受牟宗三三系说的启发,在本世纪初提出了儒学的第四种类型,即戴震这种既重视知识的理性权威,但又不相信有所谓普遍天道的断裂型。
戴震所处的依然是道德伦理一体化、一元论的传统社会,分立性思维行不通,戴震也没有从根本上自觉这一义理方向问题,郁郁而终。然而,在第一次现代化高潮的清末民初,梁启超、胡适等人却重新发现了戴震,形成了戴震学。
究其因,就在于戴震的思想可以较容易地转化为现代性的二元分立——私领域的个人道德修身与公领域理性的科学法律二元分立、并行不悖,这就在思维方式上与梁启超中西二分的二元结构基本合拍,与胡适中国式的自由主义基本契合。可惜的是,新文化运动没有坚持二元分立——它在伦理的内容上是新了,但却又回到了旧的道德一元论,以至于人们很难体会第一代现代化启蒙大师梁启超那颗开放包容的心灵,那种同时包容两种、乃至三种轴心文明终极关怀的胸襟。
1978年以来,中国掀起第二次现代化高潮,能坚持到今天的企业家,虽难免苟且过,但的确令人佩服,他们可能代表着第四种类型,即有着开放包容心灵的儒商:在公领域,如企业管理中顺应“浩浩荡荡、顺之者昌”的“世界潮流”,尊重科学规律、法律规则、科学管理;在私领域中,他们汲取了传统文化的精髓,注重道德自律、个人修身、生命完满。
2015年儒商论域上另一位重量级的企业家冯仑,畅谈传统文化、商业伦理、意识形态三套价值(和话语)体系,并明确自觉不同价值间的内在分际、道德价值与法律之分际,其实已经隐约表明了这一类型企业家的思维倾向。在徐明死后“五味杂陈”、大谈“跳出政商关系陷阱”,“不卑不亢地与官、民、洋、土说话”,这或许说明冯先生的分立统一思维已经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习惯?这是值得企业家本人和研究经济社会的学者深思的。
若以学理的、发展的眼光对此做一个更清晰的透视,则可说并立包容型儒商的关键,在于以向善意志这一传统的浩然阳气,接纳——而不是“吃掉”个人权利、程序正当这一舶来的自主理性,回归孔孟真髓,以传统儒家忠恕德性重建方向伦理,以追求完满生命的充盈道德心面向宇宙自然和世界社会;尤须指出的是,回到克己的道德律令,不是压抑个人生命与智慧,而是以道德修身滋养、辅助个人通过自主的程序处理公共领域的各项事务,推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有组织的系统治理。我想,这既是现代儒商的唯一出路,也是历史责任。
作者为日本爱知大学现代中国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科评价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