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列国志之十二
法国《能源转型法》规定,核电比例在2025年降至50%,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到2030年达到40%,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例达到32%,温室气体排放2030年要比1990年降低40%。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是能否破解法国特有的核电悖论
□翟永平/文
2016年1月,法国电网公司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法国平均每千瓦时发电的二氧化碳排放为44克。这个发电排放强度与欧洲可再生能源领跑者德国相比,不到其1/10,约为中国的1/20,可以说法国电力部门已经实现了其他国家梦寐以求的二氧化碳超低排放。而且,值得称道的是,法国在实现发电超低排放的同时,其电价相对较低。2015年法国居民平均电价约为16美分/千瓦时,大约相当于德国居民电价水平的一半。
某种程度上,法国能源系统目前的主要指标就是许多国家能源转型所要追求的理想状态。然而,法国在2015年8月17日颁布了《能源转型法》。“高大上”的法国能源也要转型了,能转到哪里去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法国能源从哪里来,特别是回顾一下法国电力改革进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国能源为什么要转型,以及转型的具体路径。
法国特色的资本主义
在法国能源界有个颇为流行的说法:“法国没有石油,但是有点子。”其中,最令法国人骄傲的“点子”就是在电力部门实施的按长期边际成本定价的理论和实践,这保证了1946年成立的“共和国长子”法国电力公司(法电)长盛不衰,也成就了上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核电的跨越式发展。
至2015年,法国核电装机63吉瓦,占全国电力装机略低于一半,当年发电量4168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76%,并且是欧盟成员国中最大的电力净输出国。
随着欧盟经济一体化,法国自2000年以来逐步走上了电力部门市场化之路,并成立了独立的能源监管委员会。从发电的角度来看,法电的一统天下已被打破,目前全国130吉瓦的电力装机中,法电以外的发电装机达到30吉瓦,发电量比例约占15%。法电也从衙门式的国有垄断公司变身为国家控股(目前持股84.5%)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并拆分成立了法国电网公司、法国配电公司两个全资子公司。
售电市场的开放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步骤,自1999年起,从大用户直购开始,到2007年7月1日起法国居民用户也可以自行选择售电商,售电市场终于实现了全面开放。法国售电市场目前共有21家全国性的售电商,包括了意大利、德国、瑞士、瑞典、卢森堡等外资企业,但是法电作为国企也跻身售电商之中。
法国电力改革的表面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自2007年中售电市场全面开放以来,绝大多数的法国电力消费者没有主动行使自己“用脚投票”的权利。至2015年9月底止,法国全国3153.7万居民电力用户中,只有352万选择了竞争市场上的新售电商,占总数的11%。如果从电量的角度看,竞争售电商的供电量只占居民电力消费总量的8%。
那么,法国电力改革为什么会出现这样颇为纠结的局面呢?
关键因素是法国在开放市场的同时,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有的价格体制,事实上形成了电价的“双轨制”。
以居民用电户为例,2007年以后居民用户确实可以自由选择当地任何一家供电商的服务。表面来看,各个供电商提供的套餐大同小异,电费水平相差不大。然而,从价格形成机制来看,如果选择法电以外的供电商,电费均为市场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法电的电费属于“监管价”,与改革前的法电的电价形成机制一脉相承。虽然号称“监管价”,但实际上并不受法国能源监管委员会的控制,而是由法国主管能源的部长根据能源监管委员会的建议来最后定夺批准。
所以,法国电力改革并不到位,市场化名不符实。究其原因,法国电力部门长期得益于法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吃核电的老本得过且过,电力改革只是在欧盟能源政策的外力作用下半推半就,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垄断留了“后门”。法国电力公司虽然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垄断企业,但是却保留了事实上的垄断地位。法国能源监管委员会的独立性有限,在事关重大的电价方面只有建议权,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依然在发电、输配电和销售各个环节操纵价格,最后还是能源主管部长说了算。因此,法国的电力改革饱受欧盟批评,认为法国是欧盟成员国中电力市场化程度最低的国家之一。
核电悖论怎解
长期以来,法国电力改革缓慢主要是内部动因不足,但是事情正在起变化,从法国的电价水平走势可见一斑。
自售电市场全面开放以来,各个售电商的“市场价基本紧贴法电的“监管价”,各种菜单只是略有优惠而已(一些专营绿色电力的售电价格则明显高于监管价)。在这种情况下,监管价的走向决定了法国消费电价的整体走向。自2008年以来,每年监管价平均上涨3%(同期平均每年通胀仅为1.2%左右),所以市场价也随之水涨船高。目前法国的电价水平已经达到欧盟的平均水平,而且预计持续走高,法国人引为骄傲的低电价优势很快就会失去。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监管价掌控在政府手中,为什么政府会允许电价不断攀升?
法国的58座核电机组的平均年龄到2016年已达31.4岁,最老的机组是1977年建成投运的,最年轻的也是1999年建成投运的。据法国审计署公布的数字,核电平均发电成本2010年为0.049欧元/千瓦时,2014年已达0.062欧元/千瓦时,而且成本势将继续攀升。
为将核电机组40年的设计寿命延长至50年-60年,预计到2014年-2030年需要投入750亿欧元进行更新改造,考虑到250亿欧元的运行费用,到2030年前总额可能高达1000亿欧元左右(平均每台机组17亿欧元),度电成本将达到0.070欧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国以核为主的能源结构保持不变,根据边际成本定价的原理,电价大幅上涨是不可避免的前景,核电成本将成为不可承受之重。成也核电、败也核电,法国的能源转型可谓是逼上梁山。
法国能源转型最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看待核电。在法国,左右两大政治势力对核电的地位和作用有一定的共识:法国坚决不能像德国那样走弃核的“邪路”;但也不能走保持超规模核电的“老路”。
对于左翼来说,50%的核电是“天花板”;对于右翼来说,50%的核电是不可再低的下限。这样,“50%”这个比例数字就成为法国的一个奇妙的政治平衡点。
因此,国会批准的《能源转型法》规定,未来核电装机将不超过现有的63.2吉瓦规模,核电比例在2025年降至50%。相应地,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到2030年达到40%,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例达到32%;温室气体排放到2030年要比1990年降低40%。
如果说法国能源转型的目标很明确,也就是“去哪里儿”的问题解决了,但是“怎么去”的问题却迟迟没有定论。按照原定计划,2015年8月《能源转型法》通过之后,在年底巴黎气候峰会前就应出台该法的实施细则。但此后几度推迟,法国政府表示要花更多的时间征询各方意见,目前预计到2016年5月前后这个实施细则才有望颁布。
法国能源转型实施细则迟迟不能出台,主要是因为遇到了一个几乎无解的“算术”问题:《能源转型法》要求2025年核电比例下降至50%,但同时又规定核电装机可以维持在63吉瓦的现有水平。这两组分别涉及发电量与装机量的数字实际上是有矛盾的,鱼与熊掌如何兼得?
法国电力公司已经表示未来十年内只有两台最老的机组退役,由将在2018年投入商运的弗拉芒维尔EPR两台第三代核电机组代替,但是总体而言法国的核电装机将维持在《能源转型法》所规定的规模。
在装机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如果2025年实现核电比例下降到50%,那么电力需求应该增长到7500亿千瓦时,然而按照目前最乐观的预测,法国电力需求到2025年也不可能超过5500亿千瓦时。如果将核电比例在2025年降至50%,这就要求法国在未来的不到十年间大约要关闭10台-15台核电机组,从而减少相应的核电发电量。但是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由可再生能源替代核电,电价仍然会飙升,从而有悖转型的初衷。
至此,因为这道解不出的算术题,法国朝野关于能源转型的辩论似乎回到原点。
的确,法国能源转型如果孤立地在法国本土来推进,确实是一盘死棋。但如果在欧洲电力市场上大量吸纳德国等周边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电源,同时以核电出口支撑德国等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进一步发展,形成法德“核电-可再生能源”的低碳轴心,法国能源转型这道难题未必完全无解。也就是说,在欧盟的范围内,特别是与德国的能源转型整体考虑,法国“过剩”的核电可以得到充分利用,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比例也可增加。
从法国说到欧洲,如果欧洲范围内的能源转型最终能够成功,对于中国这样的大陆国家而言,将会带来极为珍贵的启示:各地区能源禀赋不同,不必在各自的地盘内追求转型。核电、可再生能源等低碳能源的发展需要电力改革配套、需要一个以坚强的智能电网为依托的全国性电力市场。如此,中国各地区才能够取长补短,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转型之路。
作者为能源业资深人士,现在国际金融组织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