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之下的花样游泳

2016-10-12 10:41:39

□ 本刊记者 王丽娜实习记者 王庆凯/文

此轮体育反腐风暴中,先受到调查的、国家体育总局(下称体总)水球花样游泳部(下称花游部)原主任俞丽,近日在河南省方城县法院因受贿一审领刑五年。俞丽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案件在二审中。

作为花游“掌门人”,俞丽落马揭开了花游等体育界的“潜规则”。俞丽案的案情,也证实此前十二届全运会上花游姐妹蒋文文、蒋婷婷哭诉裁判不公事件的“黑幕”。

十二届全运会是俞丽遭调查的导火索,并将她拉下花游“掌门”的位置。2014年7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进驻体总,巡视结束后将此线索移交。

方城县法院一审认定,2012年和2013年间,时任辽宁省体育局游泳中心主任刘某,为让俞丽支持帮助辽宁花游队在全运会上取得金牌,及感谢俞丽此前对辽宁花游队的关照,共送给俞丽25万元。另外,2005年至2014年,俞丽还收受6个省市花游队相关领导人员财物129.4万元。

俞丽案的另一意义在于,体育反腐大幕就此拉开。俞丽之后,时任体总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马术协会副主席沈利红被调查,体总原副局长肖天,以及体总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潘志琛等人落马。

此前,中国体育反腐主要集中在足球领域。六年前,浙江省体育局原局长陈培德曾向中央领导谏言体育界反腐,除足球等项目借用裁判“黑哨”左右比赛外,“兴奋剂”也偶存于有成绩和记录的项目中。而打分项目最为混乱,有赛前分配奖牌的现象。

体育公平竞争之外的国家队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选拔、内定奖牌、奖金等“再分配”的“潜规则”,为主管体育项目的一些官员提供了灰色寻租空间。

东道主效应

2013年9月5日,十二届全运会花样游泳双人自由自选决赛上,预赛排名第一的四川游泳队花游姐妹蒋文文、蒋婷婷仅摘得第三名,申诉无果后,两人召开发布会哭诉裁判打分不公,随后向体总递交申诉信。

时任体总花游部主任俞丽很快公开表示,经过调查后认定决赛成绩有效,“从目前情况看,裁判在打分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细则”。

但此事并未就此结束。2014年11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体总反馈了巡视意见,其中就包括在这次全运会期间,为争金牌,向个别官员和裁判行贿的线索反映。随后,俞丽接受调查。

现年61岁的俞丽,在游泳业内资历丰富,属于业务型干部。俞丽自幼练习游泳,运动员出身,又在院校担任过游泳教师,进入国家体委(后更名体育总局)后1999年起任游泳中心训竞一部主任,2002年起担任花游部主任兼国家花游队领队,后任国家花游队教练。

“俞丽业务能力好,中国花游实力不错,与她的贡献分不开。她在花游上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各个梯队的建设、在一些省市的布局、引进国外经验、聘请国外教练等。”业内一名知情人士称。

花游正式列入奥运会竞技项目是在1984年,中国1983年引进该项目,因起步较晚,经过12年奋战后,中国花游队取得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入场券。但在一段时期内,中国花游水平与世界水平存在距离。

上述知情人士对《财经》记者称,十二届全运会上的花游姐妹事件与东道主效应有关,辽宁是那次赛事的东道主。“一般情况下,体育赛事的主办方即东道主成绩会好一些。地方为举办赛事投入不少成本,又具体负责组织和安排赛事,因此东道主会在一项项目中得到照顾。这是行业现象,国外赛事也存在东道主效应。”另外,花游作为打分项目,存在一些人为主观因素。

案发后,法院查明,2012年至2013年,辽宁省体育局游泳中心时任主任刘某,为让俞丽支持帮助辽宁花游队在全运会上取得金牌,并感谢俞丽此前奥运会周期内对辽宁花游队的关照和支持,先后三次共送给俞丽25万元。其中一次是在全运会正式比赛前,在俞丽的房间,刘某送出10万元。

对此,俞丽辩称并未操控比赛,而判决也未揭露出俞丽如何帮助辽宁花游队在十二届全运会上取得金牌。

有意思的是,对那次花游比赛发起质疑的花游姐妹蒋文文、蒋婷婷,也未超然行业“潜规则”。判决显示,2011年4月,为了让蒋文文、蒋婷婷重回国家队,四川省体育局时任副局长张某,宴请俞丽吃饭,并送给俞丽一张1万元的消费卡。俞丽同意两人重回国家队,但提出进行测试。

这是两姐妹引起媒体关注的另一事件。2011年,两人因伤病未参加国家队的冬训。当年4月,此前已连夺世界杯、亚运会金牌的两姐妹,未出现在中国花游公开赛的国家队阵容中,仅代表四川队参加赛事。赛前发布会上,俞丽表示,两姐妹能否重回国家队要看该次比赛能否拿到冠军。

最终,那次比赛,两姐妹夺得双人自由自选金牌,如愿重回国家队出战当年游泳世锦赛。

以奖金津贴之名

从俞丽案的受贿名单,可以看出体育竞技系统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俞丽共154.9万元的受贿款项,均来自体育系统,收受时间自2005年至2014年,涉及7个省市游泳队领队、教练或当地体育局游泳中心有关领导。

这些人找到俞丽,是冲着俞丽花游部主任的职位。作为花游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俞丽负责水球、花游项目的国内竞赛,负责指导水球、花游的全国训练工作,负责花游国家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选拔等。

这7个省市游泳系统的人员送钱给俞丽,主要原因也在此。时任辽宁省体育局游泳中心主任刘某和时任南京体育学院游泳系花游队领队周某,是希望俞丽支持关照其省内花游队在全运会上取得金牌。

时任北京市木樨园体校校长于某和天津市体育局原副局长兼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王某等,是为了感谢俞丽在大型赛事周期内对各自花游队的关照和帮助。

时任广东省运动技术学院院长林某和南京体育学院原院长张雄,是希望俞丽对其花游队在日常训练、运动员选拔、教练员选拔、运动员参赛等方面给予支持关照。

目前,张雄已因涉嫌贪污被起诉,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4年,张雄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采用虚报冒领、直接侵吞等方式非法占有南京体育学院巨额公款。

输送贿款大多借助于奖金、津贴、红包等形式,多数经单位讨论决定后,涉案人员从单位的比赛奖金中支取,后以单位名义送给俞丽,有些则是以领队津贴、专家咨询费的名义。

庭审中,俞丽辩称她没有单纯以自己的影响力去影响裁判,对方送钱就是感谢在她的帮助下队员取得好成绩、更多选手能进入国家队。

其实,以奖金等名义收受财物在体总也是严令禁止的。

自1999年起,体总就根据廉政纪律要求,对严禁收受现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作出明确规定。2004年,体总下发《关于严格禁止、从重处理赠送和收受“红包”、礼金行为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体育部门和有关单位除对本地区、本单位在国家队担任教练员、科研工作和医疗工作的人员外,一律不得以感谢费、过节费、代训费、劳务费、奖金等各种名义向体总机关、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国家队其他教练员和科研人员赠送“红包”、礼金。

“奥运奖金、全运会奖金等都是层层奖励,省里在奖励地方主管教练和领导时,也会给国家队的主管教练、有关领导发奖金。”前述业内人士称,此前发奖金和红包情况比较普遍。

“有两种情况,此前在体育界很普遍。” 浙江省体育局原局长陈培德对《财经》记者称,一种现象是,若想进国家队,有些运动项目,如乒乓球、跆拳道等对抗性强的项目,必须是强强训练才能提高竞技水平,有些队员在地方上找不到这样的对手,进了国家队才有可能参加世界比赛。“想进国家队,正道是凭借实力,国家队的教练到地方上挑选运动员,多数也是根据实力和水平挑选。但有时候有些地方不是这样,水平不够,怎么进入国家队,就靠塞红包,足球反腐揭露出来的问题也是如此。”

第二种现象是,“进了国家队,都是强手,但金牌只有一个,也有塞红包的情况,这就是赛前分配金牌”。

“送红包现象一般出现在打分项目上。”陈培德称,他当年曾给中央领导写信介绍竞技体育腐败。他说,体育竞赛项目无非分三类,一是有记录有成绩的项目,如游泳、田径等,有些靠兴奋剂提高成绩;二是打分项目,如体操、跳水等,会有赛前分配金牌的现象;三是吹哨的项目,足篮排,可以吹黑哨。“这三种情况,到现在为止应该有所收敛。最混乱的是打分项目,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当然这也不是中国独有。”

奖牌至上观

在俞丽案中,有教练证实,之所以感谢俞丽对所在队的关照和支持,因国家队运动员的奥运成绩可以带到全运会,记入省市的团体总分上。花游运动员能否入选国家队、参与奥运会,花游部主任和国家队主教练对此都有决定性作用。

全运会是中国国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近年来一般在奥运会结束后一年举行。“奥运会是国与国的竞争,全运会是各省区市的竞争,各省区市体育局领导对全运会非常重视,也关系到对他的政绩考核。有些地方为了从外省引进优秀运动员,甚至会找人帮忙办户籍证明。”前述业内人士称。

在1996年奥运会前,体总出台将奥运会奖牌带入全运会的举措,在奥运会上取得前8名成绩,将分别计入全运会运动员注册的代表团奖牌总数和总分内。

对此,陈培德解释称,当时奥运奖牌算入全运会,是为解决举国体制的问题,提高各省区市参与奥运的积极性。“这是我当体育局局长亲历的转变,地方感兴趣的是全运会,对奥运会关心不够,但中国需要举全国之力打好奥运比赛,地方不配合怎么办,就通过政策建立新的机制,把奥运奖牌和成绩带入全运会,这样大家都重视起来,应该说当时起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导致金牌至上的意识更加强烈。”

陈培德称,地方上拿金牌的意识很强烈,“有的是地方领导给施加的压力,地方政府以运动队的成绩考核体育系统官员。有的是体育系统官员对自己的要求,金牌越多,政绩越显赫”。

2014年底,中央巡视组巡视后,向体总反馈了巡视意见。随后,体总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称,从评价指标方面引导体育界树立正确的体育政绩观,取消亚运会、奥运会贡献奖奖项的评选,对全运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只公布比赛成绩榜,不再分别公布各省区市的金牌、奖牌和总分排名。

2015年初,体总公布的《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删去了奥运成绩计入全运会的内容。

“全运会不公布金牌和排名,地方自己会排。”陈培德说。

对于俞丽等案件反映出来的关于运动员裁判员选拔选派不透明、寻租的现象,体总在整改意见中也予以回应,将用新的制度和方法严格规范选拔选派与监督管理工作。比如,研究制定《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等。

前述业内人士和陈培德均认为,体总及各管理中心权力过于集中是主要原因,各管理中心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有行政管理职责,又负责组织安排赛事,难免滋生腐败。

陈培德称,体总或者一些管理中心,如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地方上又有拿金牌的需求,双方结合后,“就形成一个市场,孤掌难鸣”。他因此呼吁进行体育体制改革,实质性推进管办分离。

目前,中国足协已列为体总管办分离的试点单位。

本刊记者 王丽娜实习记者 王庆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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