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少年

2016-10-12 11:11:14

□ 苍耳/文

皖江地区早年有一出戏叫《杀人暴》,常演不衰。少年官宝的父亲死了,娘表面上守节,私下里竟与和尚偷情,11岁的官宝天天捉奸,和尚知道官宝捉他,吓得不敢再来。有一天,娘问和尚为何不来?和尚如实说了,娘为与和尚长期偷情,残忍地将儿子杀了,剁成几大块放在罐子里埋在床底下。这个剧通过血淋淋的“淫妇”杀子悲剧,意在训诫人们尤其是妇女信守“三从四德”,不逾矩、不越池;同时拿和尚开涮,给人带来揶揄正统、讥嘲道学的浓厚意味。

这出戏何以常演不衰?原因在于它是一个用伦理道德的药衣包裹着的大胆偷情的肉欲故事,也是被扭曲的肉体和灵魂在寻找自身的过程中迷途难返的故事。作者以为上不违反封建话语权的天条,下不堵塞私情肉欲的狂欢,便稳当了,便天衣无缝了。这有点像走钢丝。民间编戏者就是靠这“走钢丝”混口饭吃。然而,两方面产生的抗力在互相抵消,造成一种无法整合的结构性矛盾。

依我看,在充斥血腥气和伦理指向的下面,还有一个潜文本,或者说隐藏着作者也不曾觉察的反主题:官宝被杀固然令人同情,但他天天捉奸,俨然成了封建礼教特殊的执法者,当然也是最终的受害者。官宝的娘杀死自己的儿子,事实上是将生命原欲所报复的对象,由封建礼教错置为自己的儿子。这是更深层的人性悲剧。

梳理中国小说史,官宝这个形象还从未出现过。这不能说不是一个缺憾。我想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喊,是包括官宝在内的。民国时期安庆戏班在沪上还演过这个剧,大先生若看了想必也会流泪。

当然,这出戏早就被禁演或者淘汰了。民间戏班和他们编演的剧本,只能像野草一样自生自灭。倘若当今研究戏剧史的专家们也不知有此戏,是不是也有遗憾呢?

最近读吴趼人长篇章回小说《新石头记》,作者署名“老少年”。该小说是续写《红楼梦》的众多文本之一,有意味的是,“老少年”也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即贾宝玉漫游“文明境界”的向导。他自称姓老,字少年,宝玉看他不过40岁上下,“生得须发如银,眉长目细,唇红齿白,无异少年。”但到了小说最后,老少年告诉宝玉他140岁了。将作者延伸或投影到作品中去,至少在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那儿就有,后来渐渐变成现代小说的一般技巧了。

因为梁启超那篇脍炙人口的《少年中国说》,“少年”遂成为晚清中国一个相当前卫的词。但“老少年”多少有点自嘲的意味。以《红楼梦》而论,贾宝玉是“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贾政命他背熟“四书五经”,他只背得“大半夹生”,以至于“断不能背”,在家长眼里成了“问题少年”。宝玉拒绝朝礼教秩序的方向“成长”,便意味着朝自然人性的方向“成长”,可见专家声称他拒绝成长是不准确的。

但是像宝玉这样的“愚顽少年”,也只能从“草莽”到“乖张”,这是他的价值所在,也是他所能走的最远边界。其实,曹雪芹在开篇就埋下了伏笔:宝玉出生时口衔的那块通灵宝玉,原本是女娲补天时采炼的第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女娲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剩余的是一块无用之物——宝玉宿命性地成了庞大严密的“天体”之外的“余数”,是先于俄国文学“畸零者”形象出现的“零余者”。

当归隐中的宝玉哥再度从《新石头记》“出场”时,他自然也“老”了。在这个续写文本中,宝玉哥在老少年的引领下畅游通向未来的“文明境界”,尽管领略了各种先进神奇的科学壮景,但并未接受系统的科学人文教育,在道与术之两端皆有缺失,宝玉哥仍不过是“老少年”,仍“补”不了“天”。

胡适在致叶英的信中说,教会做人是最基本的教育,不全在学校习得,从母亲、奶妈、仆役到整个社会,当然也包括学校,都是训练做人的场所。因为“三岁定八十”是不灭的名言,可是中国的家庭环境太坏,对于学校教育则责望过大。然而中国今日之多数教员,没有受过这种做人的训练,团体生活是没有的!何能教人做人!

不难想见,改良教育牵涉到整个社会意识形态,而“人”的问题是核心。有做人的教育,也有回应这种教育的社会意识和机制,才能造成自己想做人(即“道”)、也能做人(即“术”),同时尊重别人做人(即“法”)的理性社会。

作者为文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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