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昕/文
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本特·霍姆斯特罗姆(Bengt Holmstrm),因契约理论领域的卓越贡献,获得了201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哈特与霍姆斯特罗姆的的论文和著作满是数学公式,似不食人间烟火。然而,他们的研究却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契约理论”这几个字,自然令人想起合同与公司。我们每一个人终其一生都会与合同,甚至与公司打上交道。可是,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既不是合同订立攻略,也不是公司管理宝典,而是旨在探究在何种条件下契约能够得到最优订立和最优执行的学问。
这一探索听起来玄妙,但如果我们把“契约理论”换成“激励理论”,或许更能唤起普通读者的神思遐想。怎样激励别人的所作所为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这岂不是令我辈经常头大但又心向往之的问题吗?
百姓要打官司,怎样激励律师尽心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股东出资办企业,怎样激励经理们尽心打理业务,而不是登山游学泡网红?职业经理人打理企业,怎样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而不是暗中上网看球或刷屏读六六神擂?大学怎样激励老师们一方面潜心学问,另一方面尽心教学?当了领导之后,如何让下级保持忠诚,而且还要始终忠诚,但却又不唯唯诺诺?这些事儿听起来都太高大上,与日常生活不相干。说一个具体的,房子要装修了,怎么样让装修队干活儿地道而不会偷工减料?
对于这些看起来相互之间毫不相干的问题,哈特与霍姆斯特罗姆给出了两种不同的分析思路。
哈特传承了科斯的思想:
新制度经济学门下的契约经济学
哈特的思路名唤“不完全契约理论”,把一切麻烦事都视为契约不完备所致。这个理论来源于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的思想。在财经界,科斯可谓无人不知;在与经济事务稍微沾一点儿边的学术界,科斯也可谓无人不晓。中国经济学的大咖们,十有八九都自称科斯的“学生”。对于科斯来说,上述所有的麻烦事儿,一言以蔽之,都是“交易成本”惹的祸;只要交易成本为零,这些都不是事儿。
“交易”一词听起来铜臭味十足,但在学者眼里,社会生活无非就是“交易”,有时也称“交换”。上海邻居们花钱买老人家自制香喷喷的葱油饼,自然是一种交易;而政府一纸令下,让老人家做不成葱油饼,也是一种“交易”。大妈们喜欢跳广场舞健身,并有音乐相伴,而小青年们因加班需要加睡希望有安静的环境,双方商量不成冲突起来,乃是交易失灵的一种表现。著名的科斯定理,通俗地说,其实是说,只要大家都好商量,一切都可商量着办,且都能办成。
大家都好商量,或用文辞来说,“交易成本为零”,这当然不是现实的世界。因此,许多科斯的中国学生,宣称要研究现实世界中的经济学。科斯本人也对经济学家们热衷于用数学模型描绘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不以为然。现实的世界,自然是很多事情不好商量,交易成本不仅不为零,还时常大得很,让交易泡汤。此等情形,小了说有大妈与青年互撕,中了说有万科与宝能大战,大了说有俄罗斯与乌克兰叫板。
在很多人眼里,科斯的思想简直弱爆了,基本上是废话(所谓“套套逻辑”),他们对科斯独享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大大不服。可是,科斯竟然以一己之力独挑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学主流,手创两大经济学门派,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
长期以来,科斯的思想被主流经济学界引而不用,他本人也未能在经济学界开门授业。但科斯有诸多非授业弟子功夫了得: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North)因开创新制度主义经济史和产权学派于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因开创交易成本经济学于200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今年,另一个奥利弗因开创契约经济学而经过多年期待终于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科斯门下,还有诸多智者公认应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中阿门·阿尔钦(Armen Alchian,中文名艾智仁)和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创立的产权经济学最负盛名。艾智仁于2013年仙逝,享年99岁,而德姆塞茨现已86岁高龄,瑞典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委员会实在是太不尊重经济学界的老人家了。
哈特的契约经济学,传承了交易成本经济学和产权经济学的精髓,只不过在方法上通过数理模型的建构,将科斯主义的思想数理化,这与科斯门下的非数学化传统有些偏离。与此同时,哈特将科斯的“交易成本”完全转化为“契约的不完全”,亦令科斯主义的其他门派心有不满或不甘。有中国网友发声,认为契约经济学本由张五常创立,哈特即便是发扬光大者,其学问也不过是将科斯传统带偏的邪派武功而已。刀光剑影憧憧啊!
霍姆斯特罗姆的
内功心法是信息经济学
霍姆斯特罗姆的思路名唤“委托代理理论”,简称“代理理论”,又称“完全契约理论”,与哈特学问的名号仅有一字之差。别小看这一字之别,两位诺奖得主的招数相似,但内功心法大有不同。哈特是新制度经济学,而霍姆斯特罗姆则是信息经济学。
信息经济学是从经济学主流孕育出来的一大新门派,近几十年来门丁兴旺,大有一统江湖之势。经济学大师肯尼思·阿罗(Kenneth J. Arrow)和詹姆斯·莫里斯(James A. Mirrlees)是信息经济学的两大掌门人,其门下弟子徒孙阿克洛夫(George A. Akerlof)、斯宾塞(Michael Spence)、斯蒂格里茨(Joseph E. Stiglitz)、梯若尔(Jean Tirole)等,都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今年又加上了霍姆斯特罗姆。
在信息经济学中,核心概念是“信息不对称”。这一概念与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相比,更加单纯。换言之,由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诸多问题,可被视为交易成本的一种特例。“交易成本”外延如果过宽,会导致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有欠清晰,但其优点是包容性较强。尽管“信息不对称”的内涵相对清晰,但对其无所不在的特质过于较劲而加以延伸,有时会有走火入魔之虞。
在小可的拙眼中,以新古典主义为根基的新制度经济学宛若九阳真经,而信息经济学则是九阴真经。在莫里斯的中国弟子张维迎看来,斯蒂格里茨基于信息不对称的无所不在论证市场失灵的普遍存在,进而为政府积极干预主义背书,颇有将九阴真经练成九阴白骨爪的风险。
霍姆斯特罗姆还好,他的最大功夫是潜心信息经济学内功心法的修炼。他的论文不多,但大多堪称经典。其中两篇,默念莫里斯传授的心法,霍姆斯特罗姆探究组织中团队合作失灵的情形,即所谓“团队外部性”问题。如果管理者无法对被管理者的不当行为进行奖惩,某些被管理者便总有动机利用这种控制的缺陷谋取私利;即便不损公肥私,也大有可能偷懒不干活,以图搭便车。针对这一问题,霍姆斯特罗姆通过数理模型推演,得出结论:1.管理者的奖惩措施,只能在被管理者绩效可以度量的情况下,才能有效;2.在精确度量每一个被管理者的绩效耗时又费钱的情况下,管理者可以通过相对绩效表现的度量,设计激励机制,减少被管理者的投机取巧行为。
这两篇论文奠定了“委托代理理论”的一部分基础,这里的委托人泛指委派任务的人,而代理人则是执行任务的人。委托代理关系,显然不仅存在于企业,而且还存在于医院、学校、社群、家庭、议会甚至更大的政治体系和社会生活之中。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梯若尔的获奖贡献,就是把委托代理理论运用到政府管制的研究之中,创立了新规制学派。委托代理理论又称完全契约理论,并与哈特的不完全契约理论相左,其要害就在于广泛运用博弈论以探求最优契约的存在。
说到委托代理理论,不能不提到另一位经济学大师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Milgrom)。经济学家圈都知道,霍姆斯特罗姆获奖研究的很大一部分是与米尔格罗姆合作完成的,而米尔格罗姆不仅是委托代理理论的创立者之一和组织经济学的集大成者,而且在许多经济学领域都贡献非凡,经典性论文和论著众多。保罗·米尔格罗姆今年未能与霍姆斯特罗姆同时获奖,令人扼腕。
顺便说,对于专业学者来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很少令人意外,但有些人没有名列其中,倒是颇令人意外。2008年,保罗·克鲁格曼(Paul R. Krugman)因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但这个领域的老宗师巴格瓦蒂(Jagdish Bhagwati)未能分享此奖,令人不解。2015年,安格斯·迪顿(Angus Deaton)因对经济不平等的研究获奖,但这个领域的领军人物安东尼·阿特金森(Anthony B. Atkinson)未能同享桂冠,令人诧异。
激励理论的现实运用:
从万科控制权之争、大学的论文
大跃进到政府的GDP主义
无论是不完全契约理论还是委托代理理论,在现实中的运用十分广泛。事实上,这两门学问早已传入中国,莘莘学子们虽远未将两派内功心法的修炼臻至化境,但操练起这两派的武功套路,已经是有模有样,开始剑指各类现实问题。
例如,2016年商界大戏万科控制权之争,既可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视角加以分析,也可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野加以解读,得出的结论还颇有耐人寻味之处。
在哈特看来,公司无非是不同的人所订立的一组契约。世间万物,包括公司的控制权,均可从契约不完全的三大角度加以分析。
一是契约订立不完全:人世间充满不确定性,订约者由于有限理性而无法预知未来的所有情况;二是契约表达不完全:对于所料之事,语言表达已不可能尽善尽美,以使各方理解完全一致;三是契约执行不完全:即便意料之中,认知一致,交由第三方裁决的时候已不可能完美无缺。
既然如此,为了避免公司中的扯皮纠缠不清,较好的制度化契约安排是让剩余索取者来控制公司。这一思路与产权经济学别无二致,但哈特较为独特的想法是,剩余控制权由谁持有,本身就由一个不完全的订约过程来实现。简言之,股东至上主义的理论基础是产权经济学,但哈特所发展的产权-契约经济学却对管理层的角色具有更大的开放性。
万科控制权的实质性之争发生在万科管理层、宝能系和华润系以及后来加入的恒大系之间,三方的订约过程明里暗里,扑朔迷离,而一时间的订约不完全便表现为公开市场上的剧烈交易,以及各方在媒体上与法院中的较劲。诸方订约的不完全性,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还是股东控制)、作为风险承担者的投资者(企业家)与信息掌控者的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相对地位,以及现实收入PK理想情怀等,都产生深刻的影响。
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来看,如果公司控制权掌握在股东手里,那么管理层就成为彻头彻尾的代理人。但是,霍姆斯特罗姆的研究指出,不仅代理人的绩效很难度量,而且代理人中还会出现团队外部性问题。尽管霍姆斯特罗姆的模型总能设定一些条件,让委托人可以制定出最优解决方案,即完全契约,但这些条件一旦放松,最优解就有可能无法出现。委托代理理论给出的一个解决方案是让管理层也持股,那么由此一来,不仅股东至上主义与管理优先主义之争变得混乱不堪,而且不同类型的股东构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其间的行止如何协调,也成为大的问题。
这一分析颇为烧脑,看起来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事实上,万科控制权之争依然暗潮汹涌,在外部环境千变万化的情况下再折腾多年,也未可知。在学术上,原本以梯若尔、霍姆斯特罗姆为代表的完全契约理论学派一度认为不完全契约理论学派总是给不出最优解,因此无法成就理论的完美,但近来这一分歧有向中间靠拢的趋势。哈特与霍姆斯特罗姆关系密切,近年来学术合作不断。依小可来看,两年前梯若尔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之际,完全契约理论压倒不完全契约理论之论,完全是皮相。现在来看,不完全契约理论更具有开放性,可以为更多问题的探究开辟空间。
除了经济生活,契约理论或激励理论还可在公共管理领域发挥作用。近年来,中国大学在行政化体制下形成论文“大跃进”以及相伴随的学术不端和腐败乱象,中国地方政府在行政化体制下形成独重经济增长、忽略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的GDP主义,这两个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现象,都可以在委托代理理论中找到答案。
1991年,霍姆斯特罗姆和米尔格罗姆在法律经济学领域的《法律、经济学和组织学刊》上发表了经典性论文“多任务委托代理分析”,提出了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下称HM模型),对普遍存在于各类组织中的如下情况进行了分析,即要么委托人交付给一个或多个代理人一些不同的工作任务,要么代理人必须完成的单一工作任务中包含了多个不同的维度。HM模型的推演结果显示,如果不同任务的完成绩效在可度量性上有很大差别,那么委托人对代理人所采用的薪酬制度中的不同激励因素,会导致代理人在不同任务之间配置不同的精力和心血,从而最终对委托人总体目标的达成有不同的影响。一般而言,如果委托人实施强激励合同,那么代理人就会把更多的努力配置到绩效可度量性高的任务,而对绩效可度量性低的任务敷衍应付。
在大学中,作为委托人的学校管理者,会在教师的聘用合约中明确三类任务,一是教学,这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二是科研;三是公共服务。可是,在这三项任务之中,唯有科研绩效的可度量性相对较高,尽管不完美,但论文数量、引证率、影响因子等指标,多多少少还能有用。与科研相比,教学绩效的可度量性大大降低。一方面,仅仅依据学生的评价来度量教学水平,这显然是不靠谱的;另一方面,教学绩效的体现往往具有长时间性,而且学生日后的表现与教师的努力时常并不相关。至于公共服务的绩效优劣,那就更说不清了。
在行政化的体制中,自上而下一刀切式的绩效管理冲动强烈。尽管上级的目标也是多元的,但绩效管理体系中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也变成了HM所分析的多任务委托代理关系。于是,绩效管理者往往会选择一些可度量的指标,实施强有力的激励措施外加惩罚之举,例如论文发表的高额奖励以及论文发表不成的解聘之险,使无数青椒们压力山大。在如此强激励的制度下,论文代工烂造的产业链不仅在中国滋生,而且还蔓延到了国际。
同理,在一体化的行政体系,尽管所有相对高层的领导都口口声声注重多重目标的均衡发展,科学发展观之精神的学习与领会也行之多年,但干部绩效管理体系的实际运作,到头来还是只能依仗于可度量的指标,如GDP的增长。当然,这种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游戏,大多只在行政等级体系的中下层盛行,但也足以促使各级政府热衷于经济发展主义,忽视环境保护和民生发展。
最令人喷饭的是,霍姆斯特罗姆和米尔格罗姆这篇引证率极高的论文,还讨论了企业雇员干私活、工作分配中的挑肥拣瘦、房屋装修承包合同中的遗漏条款等颇为接地气的事情。借用HM武功,小可与学生撰写论文,分析了中国公立医院中的创收激励制度、医生多点执业的激励效应和教师补习热中的激励机制,好歹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大学青椒们如果数学灵光,大可在两位新鲜出炉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那里,习得终身受用的一招半式了。
作者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