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与俳优

2016-11-07 14:30:56

□ 景凯旋/文

韩愈是唐代复兴儒学的中坚,自称“皆约六经之旨而成文”,但其《毛颖传》却是一篇以古文写就的俳谐文。毛颖即毛笔,此文以古文笔法为毛笔作传,及戏及怪,当时就曾引起截然相反的看法,如名臣裴度斥其“以文为戏”,柳宗元则赞此文“发其郁积”。

中国文化自来就有大传统与小传统之分,大传统是士人文化,小传统是民间文化。先秦时期,大小传统是不相睽隔的,《左传》载:“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在当时统治阶层的观念里,无论是大夫还是庶人之言,皆有益于世。

瞽即是最早的俳优之一,属于小传统。俳优起源于民间,以说唱戏谑谋生,常常被召入宫廷为君主提供娱乐。由于俳优地位卑下,言谈戏谑,亦庄亦谐,因而偶有讽刺时政之言,君主往往也不以为忤。

因此,尽管儒家倡“士志于道”,严于大小传统之别,将俳优视为谗谀惑君的小人,但在一些重视小传统的士人看来,俳优也可以有批评政治的功能。如司马迁撰《滑稽列传》,记先秦优孟、优旃、淳于髡等人事迹,便是取其能“合于大道”。汉以后甚至出现了东方朔之类的俳优型文人,寓讽谏于戏谑之中,而枚皋、杨雄、王褒等人亦皆能作俳谐文。

唐代俳优以戏语议政,屡见于史乘。如《资治通鉴》载,侍中宋十分憎恶那些负罪而不断申辩的官员,将他们交付御史台治罪,于是人多怨者。正好遇天旱,有优人作魃状,戏于上前,上问:“魃何为出?”对曰:“奉相公处分。”又问:“何故?”曰:“负冤者三百馀人,相公悉以系狱抑之,故魃不得不出。”玄宗听了,也觉得很有道理。

《毛颖传》作于贞元二十年前后。贞元十九年,关中大旱,京兆府尹李实为邀恩宠,谎称丰年,不仅不免租税,而且暴敛无休。百姓穷至毁屋卖瓦木、贷麦苗以供进奉。韩愈时任监察御史,向德宗呈递《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结果获罪朝廷,贬连州阳山令,此文即当作于这一时期。

有意味的是,当时优人成辅端亦作戏语讽刺此事:“秦地城池二百年,何期如此贱田园。一顷麦苗伍石米,三间堂屋二千钱。”李实称其诽谤朝政,德宗遽令决杀。时论皆曰:“瞽诵箴谏,取其诙谐以托讽谏,优伶旧事也。设谤木,采刍荛,本欲达下情,存讽议,辅端不可加罪。”可见对于俳优的讽谏,一般士人认为至少不宜加罪。

正如明代胡应麟所称:“《毛颖传》足继太史,乃当时诮其滑稽,裴晋公书后訾其纰谬,使退之而任史,其祸便当有甚此者。”韩愈以俳谐文讽喻,实有辟祸全身的考虑,但其中“上亲决事,以衡石自程”的词语,以秦皇专权暗喻德宗,又非俳优所能言。故对于以娱乐为主的俳优文化,又有将其提升到士文化载道的意味。

韩愈《原道》提出以仁义为核心的儒家道统,又称道统至孟子不得其传,故道统之说实有欲图复兴从道不从君,以道统抗衡政统之意。然而,先秦分封制下的“处士横议”已不可能重现,士人采用俳优的反讽,可谓实逼处此。今人谓韩愈《拘幽操》中“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为君尊臣卑的典型话语,其实忽略了韩愈这组《琴操》是代文王囚于里而作,其旨在反讽而不在伏罪。

在《毛颖传》中,毛颖是作为秦以后历代士人的形象而出现的。文章叙其族被秦将蒙田俘虏,虽因博学多才,见宠任事,但不过“惟上所使”,甚至“累拜中书令,与上益狎”,而终“以老见疏”。正是秦以后士人群体失去其独立性,为君主倡优畜之的历史写照。

宋代史臣宋祈曾评价《毛颖传》“皆古人意思未到”,韩愈此文实开后世文人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风气。举凡有反讽文风的文人,无不是重视小传统,并从小传统去看大传统,常常能从毋庸置疑的现象中看到事物的悖谬。要之,士文化贵在宏道,而无民间立场;俳优文化贵在反讽,而无终极价值。

以同为批判秦政而论,杜牧《阿房宫赋》落在骄奢淫逸,是士文化之论,而《毛颖传》落在“秦真少恩哉”,则是俳优文化的题中之义。苏轼称韩愈“道济天下之溺”,终竟是指《原道》一类著述。尽管如此,《毛颖传》背后仍有一大传统在,透露出士人载道而非俳优的寓意。

作者为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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