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批无小事,蓝筹股尤甚

2017-05-19 14:19:16

中石化2016年报对2015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均做了调整,但既无公告披露,也未在财报显著位置加以说明

文/本刊记者 徐谌辉 编辑/马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3月底发布的2016年报引发了业内争议,因为中石化2016年报里引用的2015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与2015年报披露的数据不同。

比如:中石化2015年报,当年营业收入是20188.83亿元人民币,2016年报,将2015年的营业收入改为20203.75亿元人民币,增加了14.92亿元人民币。

事实上,除了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没有调整,2015年的其他主要会计数据均做了调整。

中石化是在内地、香港、美国三地上市,又是石油行业的龙头公司,多年来的一线蓝筹股,其年报广受关注,影响绝不限于本行业。中石化2016年报发布后,能源、会计、金融等行业的多名专业人士向《财经》记者谈及,中石化并未就两份财报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向他们作答。《财经》记者此后多次拨打中石化的投资者关系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先后发出两封问询邮件,至今也都未获答复。

中石化2016年报长达222页,所有显著位置处均未对2015年报变更进行任何说明。其信息披露索引中显示,在2016年整年,都未曾发布过任何关于调整2015年报的相关公告。

《财经》记者仔细研读中石化2016年报,终于在财务报表的明细表中,发现有一处注释:2015年10月29日,中石化股份与中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并审议通过了《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资合同》。该合同使得中石化与集团资产公司共同以1亿元人民币设立了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6月1日双方以各自原业务共同注入新公司,中石化持有新公司55%的股权。由于该公司的建立,中石化将其2015年报做了调整。

《财经》记者还发现,虽然大部分更改的财务数据与其更改理由相符,但在税金及附加这一项中,调整后的2015年报表中,教育费附加多交了200万元人民币,其他类多交1000万元人民币,然而总数却只是多交了600万元人民币,而非1200万元。对照2015年报,我们看到,少了的600万元正是中石化2015年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在2016年报里,该科目消失不见了,且无任何解释。

所谓石油特别收益金,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媒体将其戏称为“暴利税”。由于石油特别收益金属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所以实际上它不是税。但无论如何,2015年的这600万元石油特别收益金不应该随着新建公司的并表而取消,是否移至其他科目,有必要在年报里给予解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沟通信息的桥梁,投资抉择的主要依据。而最重要的信息披露,就是每年一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A股市场的信息披露一直不够规范。去年6月,全球领先的指数和投资决策工具提供商——MSCI(明晟)公司宣布推迟将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此为原因之一。中国证监会对此非常重视,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巡视员兼副主任赵立新指出,未来证监会将进一步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推进分行业信息披露体系建设,完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信息披露规则,鼓励公司自愿性、差异化的信息披露,严厉查处信息披露不真实、“忽悠式”重组、不履行承诺及财务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石化显然在这一次的财务调整中没有意识到,或者没有重视相关的信息披露。因此众多财务软件比如Wind都未能及时更新其财务数据,从而让使用这些软件所做出的财务分析出现数据偏差。

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有所帮助。

徐谌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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