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肖辉龙 编辑/李恩树
手机扫二维码开锁——这一便捷的开锁技术随着摩拜单车的风行被人熟知,但目前或将陷入专利侵权诉讼之中。
深圳呤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呤云科技)起诉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摩拜)侵犯远程开锁专利权纠纷案,正在发酵。3月7日,该案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局立案。
摩拜对外回应称,不认同申诉方主张,将积极应诉。
在没有找到盈利的商业模式前,占据足够的市场规模和拥有原创的技术专利,是共享单车企业的核心竞争点。
因为体量大且发展速度快,迅速崛起的共享单车企业摩拜被起诉专利侵权后,引发舆论关注。摩拜单车是否构成技术侵权?其商业发展是否会因此受到冲击?
对于互联网创新型企业,专利权若得不到足够重视或保护不力,将成为企业发展的隐患。
相似的开锁技术?
呤云科技CTO张耀光是摩拜专利侵权诉讼案中涉及专利技术的主要发明人,他向《财经》记者介绍,提起侵权纠纷的两项专利分别是“互联网门禁临时用户授权装置和方法”与“网络门禁身份识别系统和方法”。
第一项专利解决的是互联网门禁系统临时用户授权的问题,方便临时用户对门禁开锁的使用,同时灵活的授权策略也方便了对门禁系统的管理。而第二项专利解决的是用户设备与识别装置(云服务器)的身份识别及验证问题,同属方法专利。
与传统智能开锁方式不同的是,该临时用户授权装置和方法在用户移动终端与门禁设备之间多搭建了类似云服务器的环节,且基于这种云服务器进行信息处理的新架构,使更多临时用户有了访问门禁开锁的机会。
“我们强调保护的是这种开锁方法。”张耀光介绍称,以前都是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与门禁设备直接通信,增加云服务器概念后,开锁指令信息传输路径变为用户手机到云平台再到门禁设备。
因为增加云服务器不仅能对信息储存空间扩容,且能让用户实现远程控制门禁开锁。
简单描述,就是用户用手机下载APP,发起开门禁的指令,指令信息会先通过网络信号传送至云服务器上,再由云服务器来处理验证用户的身份信息,如果验证成功,云服务器会将指令继续传送到门禁上实施开锁,如果验证失败,则指令不会再传送到门禁。
“云服务器验证用户身份信息的过程,是我们的关键技术。”张耀光说。
这听起来与摩拜单车的“扫码开锁”技术有相似之处,但摩拜单车的开锁技术原理是否需要“云服务器验证”,两者有何不同,目前尚不可知。
由于涉及摩拜的核心竞争技术,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摩拜未就此详述。
2013年12月2日,呤云科技同时将新增云服务器架构与用户身份识别验证的两项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发明专利,2016年7月6日与8月24日,两项专利分别获得授权。
该专利获得授权前的三个月左右,2016年4月22日,摩拜单车首次在上海上线。
张耀光表示双方还未就此沟通,吟云科技从去年拿到相关专利授权后就开始做起诉的准备工作。
但对于呤云科技的主张,摩拜方面并不认同。
开锁技术有独特优势
共享单车出现后,为城市中的出行族提供了更多代步手段,也节省了大量换乘公共交通耗费的时间。
摩拜单车的用户体验更为互联网化,通过扫二维码实现开锁的技术使用起来很方便。
摩拜的官网介绍开锁时称“一键扫码,快速开锁”,“找到您的预订单车或者路边可用单车,点击‘扫码开锁’,扫描车身二维码,三声‘滴滴滴’提示音响之后,即可解锁用车”;在使用完后,“手动拉下车锁,系统就将实时为您结算车费。整个还车过程不到 2 秒”。
摩拜单车创始人胡玮炜去年在“一席”演讲时提到,摩拜的车身结构、远程开锁等技术,都做了大量的研发准备工作。
摩拜官网介绍摩拜单车的缘起时说,“我们选择了自行车这个最普及的交通工具,采用创新的理念,结合了互联网技术,重新设计了车身和智能锁。”摩拜CEO王晓峰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阶段摩拜放在首位的工作重心是占领市场与技术更新。
3月28日,摩拜公关总监曹国星向《财经》记者介绍,截至目前,摩拜在全国34个城市共有超过百万辆单车的布局,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成都都已超过了10万辆,此外摩拜在新加坡也有运营。
据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今年2月份发布的《2016年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摩拜单车的中国市场份额排在第二位,第一位是ofo。
不过,ofo单车的开锁模式为密码锁开锁,通过手机APP输入车辆牌照号,获取开锁密码。这相比摩拜单车的开锁模式,稍显简单。以至于一些ofo单车开锁密码的集合信息在网络中流传,甚至一些个人或公司通过软件共享、倒卖密码进行获利。
相较而言,开锁更为智能的摩拜单车无此苦恼,于是,摩拜的扫码开锁技术被一些投资人看作未来的竞争核心。
一位摩拜的投资人向《财经》记者表示,在决定投资摩拜前,也曾对其技术与业务等进行考察了解,他们认为摩拜单车是一个高科技含量产品,包括有智能开锁技术和GPS定位等互联网技术,相比市面其他共享单车企业,有独特的技术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摩拜除开锁技术外,还于2015年6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自行车管理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和装置”的专利,该专利中较为集中地提出了对马蹄形锁开锁技术的权利保护。截至目前,该专利申请尚未获得正式授权。
15项专利尚在申请的路上
通过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资料显示,摩拜大约有10余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同时摩拜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大约有15项,主要涉及自行车的结构等,其中有少数几项专利申请涉及锁的技术。
按《专利法》规定,专利有三种类型,分别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摩拜正在申请的“自行车管理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申请书显示,该发明主要提供一种自行车管理系统,系统包括移动通信设备、云端、自行车(包括车载电子设备)和运营策略中心等内容。由移动通信设备通过无线网络与云端建立通信,云端再通过无线网络与车载电子设备建立通信,从而实现对自行车的控制,自行车也会定时向云端上报状态信息。
该专利共提出了16项权利保护要求,包括申请了对这种系统架构的专利保护,同时还申请保护系统中涵盖防盗装置在内,即自行车车载电子设备可根据移动通信设备或云端发送的指令,控制防盗装置解锁和上锁等技术的权利要求。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知识产权研究基地教授蔡中华对摩拜与呤云科技的专利进行过对比分析。蔡中华指出,这些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都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意味着摩拜还没有真正拥有这些技术的专利权。
按专利申请惯例,一项技术从发明到申请乃至获得授权,通常需要两年至三年的周期。
另有业内人士分析,虽然摩拜暂未获得有关云端远程开锁技术的专利权,但并不能因此就直接认定摩拜侵犯了他人的开锁专利,因为如果其实际使用的开锁技术是另一种原创技术,并未落入到其他已获授权技术专利保护的权利要求内容范围,即使暂未获授权,也可以继续使用。
摩拜等共享单车企业近期实施了近距离通过wifi或蓝牙开锁的技术,张耀云称,呤云科技已做相关专利保护申请并获得正式授权。他还说,若此次维权顺利,呤云科技不排除针对其他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企业进行诉讼维权。
就涉嫌被侵权的两项技术专利,呤云科技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和向北京知识产权局提起了行政处理请求。《财经》记者获得的两份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通知书显示,专利权人是呤云科技旗下的大连智慧城科技有限公司。3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请求人呤云科技诉摩拜专利侵权案,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由,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在诉讼请求中,呤云科技要求摩拜停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就知识产权包括手机开锁涉及的专利技术进行侵权赔偿。
面对呤云科技的诉讼主张与侵权质疑,摩拜相关负责人未就具体问题正面回应,只是近期公开向媒体表态,“根据初步分析,摩拜不认同对方的主张,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解决此事。”
3月25日,摩拜向《财经》记者表示,摩拜坚持自主研发,充分尊重保护知识产权,会积极响应关于知识产权的争议,同时也相信司法和行政机关会作出公正的裁判。
专利侵权边界审查难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李顺德,是中国最早一批从事专利代理和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
他向《财经》记者分析称,专利侵权界定是一项非常专业而复杂的工作,前期需对被控侵权行为所实施的技术方案与被侵权方的授权专利保护的权利要求内容,进行逐一对比审查。
呤云科技诉摩拜侵权纠纷案,就需要对摩拜使用的开锁技术方案等与呤云科技两项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内容进行比对。根据呤云科技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权利要求内容,结合附图和说明书,对比指控侵权行为,弄清被指控方是怎样的技术方案,逐一找到其中涉及的技术特征,两相比较才能分析出是不是构成专利侵权。
李顺德介绍,一项合法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边界,首先要根据权利书中要求保护的权利内容等综合界定,怎么界定某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个复杂的问题,一般以业内技术人员的视角,来进行理解然后具体做出界定。
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法官一般会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2015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和去年4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司法解释,首先对诉讼双方的技术方案等技术问题进行细致审查。
“关键是看被控侵权方未经许可实施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如果落入原告在先有效专利保护范围,就可能构成专利侵权,至于是在哪个行业实施,不是作为专利侵权抗辩的充分理由。”李顺德补充说,基于已有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创新,即使已经取得新的专利权,如果没有事先获得在先有效专利权利人的专利许可,实施后者所取得的改进专利,仍将可能构成对在先有效专利的侵权。
蔡中华认为,跳出呤云科技和摩拜的诉讼纠纷看,高速发展的互联网企业强调专利保护,是至关重要的发展战略。
2014年,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因涉嫌侵犯爱立信所拥有的8项专利,在印度被爱立信诉至印度德里高等法院。爱立信向法院提出的“临时禁令”内容包括“禁止小米在印度市场销售、推广、制造及进口涉嫌侵犯爱立信专利的相关产品,并要求小米和其印度当地的电子商务合作伙伴Flipkart,暂时停止销售爱立信起诉的涉案专利产品”。该“临时禁令”最终获得法院同意。
此外,法院已向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出通知,禁止小米侵权产品入境。该侵权诉讼导致小米旗下手机产品都无法“进入”印度市场,虽然小米公司目前正在应对诉讼,但对于正在谋求国际化的小米无疑有重大影响。
蔡中华建议互联网企业不仅要做知识产权保护(下称知产保护)的战略、预警布局,还要做知识产权储备。
储备知识产权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保护自己的核心技术不被别人侵犯,另外在拥有专利后可以和他人相互交叉许可,因为一个产品会涉及很多专利权,而这些专利通常不会被某一家企业拥有。
“当设计产品面市初期,企业就应该考虑核心专利的许可转让问题,毕竟互联网商业模式很注重时机,若因核心技术侵权导致产品错过最佳市场商机,整个企业也将备受打击。”蔡中华分析称。
以往中国企业大多不太注重知产保护,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越来越多企业在国外遇到了知产保护碰壁的案例,企业才逐渐意识到加强知产保护的重要性。
如今,中国来自企业的专利申请比例已超过六成。不仅如此,国家层面也通过立法加大了对知产保护的力度。
今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同时《专利法》完成了第四次修订的送审稿草案(下称送审稿),并已广泛征求意见。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普遍存在“举证难”,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和“效果差”的诸多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送审稿也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为解决专利维权“赔偿低”的问题,送审稿增设对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将赔偿限额提高至2倍到3倍。加大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故意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罚款上限提高到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5倍或25万元(5万元以下)。
相比以前“没有违法所得按2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到修改法条后规定,若没有非法经营额或5万元以下非法经营额的,可处25万元以下罚款。“送审稿的规定从‘违法所得’措辞到‘非法经营额’表述,使得操作层面变得更加清晰了,也有望提升法规的执行力。”蔡中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