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活了不到50岁的雪莉·杰克逊,被称为“美国哥特文学女王”。哥特小说,过去写的都是吸血鬼、阴森的教堂、将倒未倒的房子、阁楼上的女鬼和复仇的老头儿之类,杰克逊则不同,她写“现代哥特”——故事发生在读者都熟悉的日常环境里。她有一篇小说《朦胧的七种类型》,写的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地方——旧书店。
总有一个穷学生在店里蹭书读,老板了解情况后表示包容,并注意到学生每次读的都是同一本书:燕卜荪的《朦胧的七种类型》。后来有一天,一对夫妇来书店买书,遇到学生,学生热情地给他们当导购,推荐了一批书。夫妇俩千恩万谢,临走结账时,好像只是随口跟店老板一问:那个学生一直来这里看的是什么书?《朦胧的七种类型》?好,我也买了。
故事结束。但杰克逊留了个线头,让你抓着它一直想下去:被买走的真的只是一本书吗?买主夫妇为什么要买它?他们又会怎样处理这本书?
风平浪静下的诡异,是小心构造出来的。比如说,夫妇俩非得趁着学生不在的时候买书,不能当着他的面问他“你在读什么书?我也想买”。
书如人一样,不但自有性格,而且会给人以“第一印象”。威廉·燕卜荪是英国天才诗人和批评家,年仅24岁时(1930年)写出《朦胧的七种类型》,当时他住在伦敦赫赫有名的文艺区布卢姆斯伯里,其后前往日本任教,再后来就到了北大,“七七事变”后又前往昆明,加入西南联大的传奇之中。雪莉·杰克逊也许根本没读过它,也许根本不关心燕卜荪的生平,可她发现这本书很适合写入这个故事。燕卜荪在书中研究了一些英语名诗到底好在哪里,总结出了七种类型的“朦胧”,含含糊糊,说不清楚;谁晓得它还能来到杰克逊的手中,给她的故事染上关键性的诡异气氛。
一部电影最要紧的是选对主角,主角的气质决定了电影的气质;一部小说如果围绕一本书做文章,那么这部书叫什么可就太有讲究了。西班牙作家萨丰的《风之影》疯卖百万册,书名同样是故事里一本书的名字,而且同样有种悬疑的气氛。主角发现了这本书,接着,他又发现书作者的其他作品都被人毁掉了,这就更给“风之影”三个字增添了神秘色彩,仿佛包含了作者的什么预言似的。随便改个其他名字看看?改叫《西班牙旅行指南》《比利牛斯吹来的风》?或者往恶俗里微调一下——《风中魔影》?那就不是悬疑小说,而是对悬疑的反讽了。
主角的父亲设定为一个旧书商,这真是历史悬疑题材里的标配。类似的,塞特菲尔德的《第十三个故事》里,传记作家玛格丽特·利亚同样有个倒腾旧书的爸爸,她在他的旧书店里找到一封信,是一位著名的英国小说家文特尔写来的,说是有一肚子故事要告诉她。利亚感到奇怪,因为她根本没有读过这位文特尔女士的任何一本小说。接着,她又在店里找到一本文特尔小说《关于变与绝望的十三个故事》的稀见版本,发现一个问题:书中只写了12个故事,这“第13个故事”在哪儿?
一批书被毁了,一个故事不见了,接下去的任务就是揭开藏在一本书背后的隐秘。倚着一本书做文章的小说,真要列数起来可太多了,“XXX密码”之类,到现在还有人生产。揭出来的隐密,一桩差一点改变了世界的政治内幕也好,某位光鲜人物一生都在逃避的可怕阴谋也好,不管是什么,书都是最好的证人,它们埋下线索,引你去追踪,最后对你的每一个发现都沉默地点头。
我们往往忽略了生产这些故事的背景——旧书店,或者一个囤积无数旧书的地方。这里所有的货都是纸做的地雷,每一本都沉甸甸地塞满了怨念、惆怅、委屈、心有不甘等等情绪。印在纸上的文字反而是次要的了,因为可以读到的文字只是一小部分,甚至是作者真正意思的反面。
即使没有那么多后续的悬疑剧,《朦胧的七种类型》也在旧书店里华丽地得到了某种生命气息。从一个人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它变得有灵了,看完杰克逊的故事,再看到这七个字,心情会大为不同。就像燕卜荪自己在第二版序言里所说,一首诗无法决定自己是否伟大,它后来被奉为伟大的作品只是因为偶然——作者肯定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书会被偶然发掘出了新用途。
(作者为书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