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兽药“混”入食品,还要拧紧几道安全阀?

2017-10-07 13:02:03

文/本刊记者 辛颖  编辑/王小

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上半年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农兽药残留指标不合格问题,在一季度食品中占不合格总数的15.0%,二季度升至22.0%。

养殖业滥用药物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在9月2日召开的兽用药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座谈会(下称“兽药座谈会”)上,一位农业部兽医局的人士透露,兽药注册相关规定正在进行修订,其中兽用化学药品的注册办法可能先行在今年10月公布征求意见稿。

这意味着兽药生产企业被套上了紧箍咒,将淘汰质量差的兽药,鼓励兽药创新。

早在6月22日,农业部发布了一份旨在遏制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的行动计划,首先是推进药物减量化使用,尤其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的人兽共用抗菌药物或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物,要逐步退出养殖业。

这又生困扰,中国绝大部分兽用抗生素为仿制药,产品同质化、效果差。一旦停用现有的兽药,又缺乏替代品,动物的防病、治病问题很难解决,进一步看,限用、禁用抗生素类兽药,还需科学评估,不能一概而论,既要保证食用动物的健康,也要保证食品安全。

残留的兽药,辗转进入人体

食药监总局今年2月发布公告,明确肉禽食品生产者应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麦当劳等国际餐饮业巨头,也纷纷提出使用不含一些抗生素类的肉食品。

“这是大趋势。麦当劳逐步减少和停用部分人用抗生素,目的是预防耐药细菌的形成与扩散。”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对《财经》记者分析。

业内将抗生素分为三类,一类是人类专用的抗生素,一类为兽用抗生素,还有人兽共用的。

餐饮业提出限制的或部分国家地区禁用的仅是三类中的一部分。如麦当劳计划停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五种具有最高优先级的重要人用抗菌药物(HPCIA)。

以HPCIA中喹诺酮类为例,不但可在动物感染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时用,也是人类感染这两种细菌时仅有的几种治疗方法之一。

中国并未全面禁止使用HPCIA作为兽药,但严格规定了兽药的用法用量、用药周期等。

2014年初,农业部启动了人兽共用抗菌药风险评估,组织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和相关专家对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抗菌药进行风险评估,并决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上述四种抗菌药物用于食用动物。这四种药物就属于喹诺酮类。

“(国内)兽药典中含有氟喹诺酮类药物十余种,禁用这四种药物不会影响同类药品在畜禽养殖中使用。”农业部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袁宗辉对《财经》记者说。

虽如此,严禁使用的抗生素时有被检出,残留也屡屡超标,这使抗生素在养殖业的使用备受争议。而关键点是,滥用的抗生素不仅通过食物转向人体,且可以通过环境向人类渗透。

2013年中国抗生素使用量16.2万吨,约占全球用量的一半,其中52%为兽用,48%为人用,超过5万吨抗生素被排放后,进入水土环境中。

复旦大学卫生公共学院2016年2月发布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79.6%的上海学龄儿童尿液中检出21种抗生素中的一种或几种。其中,在儿童尿液中检出的金霉素、恩诺沙星、泰乐菌素、氟苯尼考,这四种抗生素只限于畜禽使用。

20年前兽用抗生素匮乏时期,基本使用的都是人用抗生素,只不过剂量大一些。随着近年来专用的兽用抗生素越来越多,人用或者人兽共用抗生素的情况减少了。

然而,这些抗生素还在环境中存在。此前,复旦大学的研究人员从儿童体内检测出临床已经很少使用的抗生素,如喹诺酮类由于其对软骨和关节的毒性,临床上已经很少将其用于18岁以下的人群,四环素类不用于8岁以下儿童,磺胺类也大幅度地替换为更安全的β-内酰胺类或大环内酯类。但在环境和食品中经常可以发现来源于环境的兽用抗生素,可能主要通过污染水及食物进入人体。

水产品药物残留更甚

2017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节目,曝光了养殖动物体内的兽药残留,山东一家养殖场负责人声称,在给兔子拌饲料时添加了兽用药物喹乙醇。此外,喹乙醇也出现在供牛、羊食用的混合型饲料中。

研究表明,长期使用喹乙醇,动物体内会形成蓄积,诱变细胞染色体畸形,这可能导致在生育后代时出现一定比率的胎儿畸形。此外,还会造成耐药性。

按农业部规定,喹乙醇仅限用于35公斤以下的仔猪,休药期为35日;禁用于体重超过35公斤的猪和禽、鱼等其他种类动物。“能够供猪使用,理论上讲也可以供兔子使用,但是我们没有关于喹乙醇安全适用于兔子的具体使用方法,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袁宗辉分析。

国外研发的不少兽药仅适用于猪、牛、鸡,不包括兔、驴等。在适用物种之外用药、药量等都是问题。这也是中国养殖业的一个困境,原研药几乎没有,仿制药独占天下。

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数据显示,2010年至今,中国注册的新兽药数量为413个,其中含金量最高的一类新兽药,仅有16个,相当于一个零头。

兽药创新势在必行,袁宗辉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仿制药企业希望申请将某一药品扩大用于其他食用动物品种时,必须有原研药生产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但国外的药品研发企业不会投入精力和资金来验证是否可以扩大适用物种”。

即便养殖户按照原研药的说明书用药,可中国养殖业的环境影响、动物品种、技术条件都与国外有很大的不同,也未必能达到理想效果。

尤其水产品行业,因为水生动物与陆生动物差异巨大,使得在兽药使用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水产品的兽药研发远没有跟上水产行业发展的步伐。

截至2016年,中国水产品产量连续26年在世界独占鳌头,已占全球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养殖量大,新养殖品种也渐次增多,水产业抗生素滥用就更甚。

以鳜鱼为例,近十几年才大量引入并发展人工养殖,“品种还没有完全适应养殖环境,病发率高,抗生素使用就相对较多,又有大量的散户养殖,容易发生超标残留情况”。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崔和告诉《财经》记者。

上述农业部人士表示,考虑到水生动物同陆生动物之间的较大差距,今后有可能单独推出水生动物的药品注册要求。

休药期,最后一道防线

去年,农业部、工信部等五部门提出畜禽水产品抗生素、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其实,提早把好一个关卡——休药期很关键,这是避免兽用抗生素进入人体的重要方式之一。

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根据最后一剂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消除规律制定。在兽药典以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对于每一种兽药适用于不同动物的休药期都有具体规定。

市面上的兽药产品,外包装一般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最短休药期进行标注。不过,河南某兽药企业的一位研发人员向《财经》记者透露,“实际所需的休药期往往与标准并不相符”。

这是因为有的药企自己都不清楚实际休药期情况。在上述兽药座谈会上,一家大型黄鸡养殖企业介绍对肉鸡药物代谢进行测试的结果,发现肉鸡对其所使用的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的实际代谢天数为7天和16天,分别比指导休药期多出1天和14天。而对其使用的强力霉素的实际代谢天数只需10天,远短于指导标识的28天。

不少养殖企业表示,为了保证出售的肉制品符合兽药残留的相关规定,不得不自测休药期。

兽药的使用应当由专业的兽医师来定量、操作,这样即使是标签外用药也可以有效控制。但因为职业兽医师体系培养不够完善,也未能很好地改变基层养殖户的用药习惯,这使休药期的作用打了折扣。

为了避免产生耐药性和出现兽药残留,养殖企业需要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制定一个合理的轮药周期表和休药表。

“要知道小的养殖户是没有这样的知识基础,也没有这样的精力和财力,所以他们用药以达到效果为主,更不用说知道耐药性和休药期的实际情况。”袁宗辉指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监管部门重视,制定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休药期标准,促进企业规范生产。

中国兽药药品监察所负责休药期的检测,兽药注册时必须通过这一检测。然而,“在实际生产中,规模较小的兽药企业会出现不规范的操作。休药期检测或长达一年,日常监控中不可能每一批药品都检测。”国内某上市兽药企业的研发人员向《财经》记者介绍。

通过“二维码”追溯体系可以追查不规范操作,这一体系在全国兽药生产企业和兽药产品中已基本建成。

使用这一体系可追溯责任源头,此时过错与责任相对等十分必要。食品安全律师刘新武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权责还没能一一对应。比如,药品残留超标的罚款一般为几万元,这对小农户来说是天价数字,可能影响其生计,对大企业却是九牛一毛,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现行兽药管理条例明确了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金额,用来处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食品,或者含禁药、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食品的企业和个人。

此次兽药座谈会上,兽药联盟理事长李守军呼吁各联盟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科学合理使用抗生素联合倡议书”,表示将与养殖企业密切合作,促进兽药行业良性发展。

兽药将会一直存在于人类的生活中,要将其控制在一定安全范围内,“应继续加强养殖户教育,并通过市场终端的检测保证食品安全。”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说。

辛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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