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秦嘉敏 陆玲 编辑/王东
在中国私募基金管理人突破2万家之际,外资私募证券基金即将蜂拥入场。
9月7日,英仕曼(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英仕曼投资管理”)和富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富敦投资管理”)两家外商独资企业获得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在此之前,富达利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富达利泰投资管理”)和瑞银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瑞银投资管理”)两家外商独资企业已经于2017年1月和7月相继获得备案。
市场人士透露,目前大约有20家海外资产管理机构正在积极准备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另外还有50多家都对此表达了兴趣。通过备案之后,私募基金管理人获得资格向中国的机构和高净值投资者提供国内固定收益、股票和多资产的私募基金产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各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60多万亿元。对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前景的看好成为海外资管机构积极筹备私募基金公司,进而全面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驱动因素。
基金业协会对于外资机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亦持有开放态度。一位监管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提交申请的前四家我们都批了。其他外资机构备案的时间表不好明确,但是在年底之前我们可以期待更多。”
获准直接进入中国规模庞大且日益增长的资产管理市场对于外资机构而言意义重大。“这是英仕曼在中国发展的里程碑和在中国参与资管行业的新篇章。”英仕曼集团(Man Group)中国区主席李亦非高度评价了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对于公司的价值。
私募基金后来者
非常顺利,这是刚刚获得备案的英仕曼投资管理和富敦投资管理的相关负责人对于申请备案过程的一致感受。
2016年6月,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明确了外资机构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而最终的备案进度也被证明非常快速和高效。
2017年1月和7月,富达(Fidelity)、瑞银(UBS)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相继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而在9月7日,英仕曼(MAN)与富敦(Fullerton)设立的外商独资公司则在同一天获得了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富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黎涛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资管行业发展多年,投资者的比例、结构也越来越向海外的成熟市场靠拢。“外资进入私募基金行业的政策放宽之后,我们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切入时点。”
黎涛介绍说,“我们基本上就是按照法律条文上面所要求的,一条一条跟着做就可以。整个申请的过程里面我们一直跟协会保持着非常密切的沟通。协会在这方面给予了我们很大帮助,这是印象非常深刻的。”
富敦是新加坡主权财富基金淡马锡控股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富敦的资产管理规模达170亿新元。
2016年6月,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达成共识,促进金融稳定与改革。中方承诺采取措施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其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按规定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
2016年6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机构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同时,基金业协会负责开展对外资私募机构的登记工作,明确了外资机构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资质和监管要求,以及登记步骤等。
近年来,中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各类机构之间的跨行业资产管理合作日益密切,中国开始步入“大资管时代”。
根据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2016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已达到158万人,全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到165万亿元人民币。
在一些外资机构看来,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未来有望出现爆发式增长。拿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牌照意味着有机会分食这万亿级的市场蛋糕。
外资机构“光环”
对于新设立的四家外商独资私募基金管理人而言,将自身在海外的特长与优势引入本土是取得成功的关键。
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六个月内需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否则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英仕曼计划在中国发行的产品将以量化策略为卖点,包括CTA量化策略和股票量化策略。李亦非表示,英仕曼的优势之一就是量化投资。“我们希望能够发挥我们在量化投资、机器学习,以及风控方面积累的经验,为中国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赢得更好的回报。”
英仕曼集团的量化产品既有趋势追踪型CTA策略,也有价值挖掘与趋势结合的股票阿尔法策略。目前最成功的量化策略AHL Diversified交易全球将近450多个市场品种,而另一个CTA策略AHL Evolution则以交易新兴市场和OTC市场品种为主。
“外资光环底下到底有什么能力”是销售渠道很感兴趣的问题。富敦投资管理计划发行的产品将会是一只权益类基金。这只基金产品将通过与券商渠道合作进行发行,主要面向高净值的个人投资者。
黎涛表示,富敦在上海的办公室从2006年就开始为富敦在新加坡的总部提供投研服务,经历过中国证券市场从2006年到现在的起起伏伏各种情况。“长达11年的过往业绩在本土的私募市场上也并不多见,我们就把对应的海外基金的历史回报和投资策略原原本本地呈现给合作伙伴。”
此外,早先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富达利泰投资管理已经完成首只债券产品——“富达中国债券一号私募基金”的备案,而瑞银投资管理也完成了首只基金——“A&Q(中国)中性阿尔法策略带杠杆”的备案。
实际上,获准入场的四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对于中国市场并不陌生。除了富敦之外,瑞银在2005年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合资成立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仕曼此前也已经利用上海市金融办批准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政策在2013年成立了英仕曼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前述监管机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此举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专项工作,核心目的就是引进好的机构,成为资产管理市场上的“好榜样”,从而让本土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够在竞争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最终“让好的资产管理公司在投资者面前脱颖而出”。
基金对外开放加速
基金业的开放始于WTO协议。2002年11月,《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颁布,基金业机构准入对外开放正式开始。同年12月,招商基金成为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此后陆续有多家海外资管机构通过成立合资公募基金公司的方式进入了中国市场。“合资基金公司毕竟会涉及中外股东的合作,加上对于当时中国资管行业的规模等各方面的商业考虑,所以之前我们没有考虑用合资的方式进入中国。”黎涛告诉《财经》记者。
中外合资基金公司这些年的发展“中规中矩”。据《财经》记者了解,已有合资基金公司的外资股东在寻求撤资。“撤资其实并不是他们想完全离开中国市场,而是想成立自己的资产管理机构,这可能是另外一种趋势。”
QDLP/QFLP是继QDII/QFII之后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制度设计。2012年4月,上海率先启动QDLP试点项目,允许获得试点资格的外资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进行境外二级市场投资。
部分外资管理人通过开展QDLP业务,加深了对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认识,为更好地适应中国本土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发展中国业务打下了基础。
2015年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英第七次经济财金对话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并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
到去年6月,作为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一个重要成果,境外金融机构获准通过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机构(WOFE)的方式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这被认为是继2002年允许外资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公司以来,中国基金业最重大的对外开放举措。
“这对于中国的资产管理人而言,可能不觉得怎样。但对于外资资管机构而言,确是一件大事。”黎涛说。
截至目前,包括先锋(Vanguard)、富达(Fidelity)、安盛投资管理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瑞信(Credit Suisse)、宏利(Manulife)、香港惠理基金(Value Partners)等几十家外资资产管理机构都已拿到WOFE的资格。
与QDLP制度下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投向境外相比,直接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给予了外资机构在中国境内募资并且直接投向境内资本市场的资格。瑞银资产管理亚太区主管文庆生表示,“这一牌照将有助于我们拓展国内产品的广度和深度,与我们在海外市场的专长形成互补。”
随着中国市场的成熟度越来越高,市场对于不同投资理念、投资策略的包容和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
前述监管人士认为,市场上财富管理的需求是快速增长的。客户是分层的,所以机构的服务也应该是分层的。“我们期待出现多种多样的公司,既有比较大而全的金融控股集团,也有非常专业的、提供精准服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截至2017年8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652家,已备案私募基金60688只,管理基金规模10.21万亿元。其中,已登记的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7943家,管理正在运作的基金30237只,管理基金规模2.25万亿元。
“行业的发展到了起飞拐点”,李亦非表示,“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以及A股市场纳入MSCI指数等一系列举措都在表明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国债期货品种的推出,以及未来原油期货的适时推出都将丰富风险管理的工具。
对于外商独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市场的前景,也有市场人士表达了担忧。“目前市场上表现优异的私募基金多是由熟悉中国投资环境的本土基金经理操盘的,外资私募管理人需要积极适应中国的市场结构、监管政策甚至本土文化环境。”
对此,黎涛认为重点在于做好与海外总部的沟通,“把海外发行基金的一整套游戏规则或者市场习惯完完全全地套用到中国是行不通的。”
“从发行基金跟渠道的合作上面我们就已经完全按照中国的规则在做了。唯一遇到的问题就是花了比较长的时间审阅合同。新加坡总部第一次接触来自中国的基金合同,这方面要花一些时间来去消化和理解。”黎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