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如何“套住”医院?

2019-08-08 1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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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家医院院长觉得自己被“骗”了。这些医院广布中国,云南、四川、湖南、新疆、宁夏、内蒙古等地。

他们形容自己被“套”进了一场精心布局的合同诈骗中。然而,自2019年6月底,这些院长先后收到了败诉判决。

官司纠纷中的另两方为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远程视界”)及位于陕西西安的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宝信租赁”)。三方纠葛始自一场“远程医疗+融资租赁”的合作。

通过签订协议,三方构成了完整的融资租赁关系——宝信租赁出资购买合作项目所需的医疗设备,远程视界为设备提供方,医院为设备使用方。融资租赁本息由医院获得的远程诊疗费用负担;如医院收入不足,出现还款逾期,则由远程视界负责担保并垫付不足部分。

这个看似完美的组合,却有一个明显的漏洞,就是医院要在未收到任何设备的情况下默认签订《收货确认书》及《验收报告》。据远程视界此前的官网介绍,该公司覆盖2000多家地方医院,其中融资租赁医院有900多家。

远程视界需要为医院垫付的回款越积越多,可远程医疗项目营收不佳,加上扩张步伐过快,终至其资金链断裂。因逾期还款,宝信租赁等融资租赁公司随即将与其合作的100多家医院告上法庭。

审理此案的是西安市中级法院及莲湖区人民法院,均审理认定为,医院逾期未缴纳租金,构成违约,需向宝信租赁支付租金及利息。《财经》记者了解到,各家医院需赔偿金额由千万到亿元不等。因不服判决,医院已陆续提出上诉。

目前,广西贵港公安局经侦支队已立案并追逃远程视界董事长韩春善,涉案类别为“合同诈骗”。8月1日,贵港公安局工作人员向《财经》记者确认了上述消息。

此前,广西贵港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张某曾向贵港市公安局报案,称其医院被远程视界和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隐瞒真相,以租设备合作经营眼科项目为由,分别于2017年10月24日、12月14日签订了《实施国家健康扶贫工程暨医联体建设合作协议》《融资租赁合同》等协议。在未收到任何设备的情况下,该医院被贵银租赁起诉,要求支付设备租金2556万余元。此次针对韩春善涉嫌合同诈骗案的立案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65家医院败诉

7月17日10时,北京市经侦总队接待室聚集了30多家医院的负责人。他们现在是维权者,举报远程视界涉嫌合同诈骗。

多位院长向《财经》记者描述,他们被一个精心布置的骗局“套”住了。这些医院曾与远程视界、宝信租赁签订合同,随后也签了《收货确认书》及《验收报告》。然而,两年中,大多数医院连一颗螺丝钉都没收到。

医院、远程视界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关系搭建于数份协议中。一份协议是融资租赁公司与地方合作医院签署的租赁协议,同意将设备租赁给医院;另一份是租赁公司跟远程视界签署设备采购协议,采购设备清单由合作医院盖章确认。此外,远程视界还与租赁公司签署担保合同,也就是说,租赁公司购买远程视界的设备,如医院出现还款逾期,远程视界需回购设备。在此基础上,三者签订了《委托购买协议》,对所购买设备的品种、价钱、交付时间等作出约定。

按照远程视界与医院签订的协议,医院只需将一部分项目收入归还融资租赁本息,不足部分由远程视界垫付。还清本息后,设备归医院所有。

在这个链条中,成立于2012年的远程视界,将大批量采购的低价医疗设备以较高价格卖给融资租赁公司,并通过“远程医疗合作协议”打通医院渠道,建立起“远程医疗+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然而,2017年开始,其资金链逐渐断裂,成为一系列纠纷的导火索。

《财经》记者根据原远程视界代理商提供的一份“合作医院统计表”统计,与宝信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医院为116家。其中,近七成没有收到任何医疗设备。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最早的诉讼发生在2017年10月。因逾期付款,浙江康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将合作医院及远程视界等告上法庭。一年后,同样因未收到租金,宝信租赁将与其合作的100多家医院告上法庭。今年6月底开始,部分医院陆续收到了陕西省西安市中院或莲湖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败诉通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我们是正常报案,今天报不了案就不走了。”北京经侦总队接待室内,河南兰考县中医院法制科主任王亚说,围在他身边的是来自各地医院的院长、主管副院长或者科室负责人。在西安收到判决后,这些医院负责人直接赶到北京,试图寻找其他解决方式。“我们没办法,只能来北京碰运气。”一位新疆某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告诉《财经》记者。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1日,65家医院收到败诉判决。因不服判决,这些医院已陆续提出上诉。

《财经》记者获得了多份法院判决书,内容大体相似。西安中院审理认为,涉事医院与宝信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两者与远程视界或其子公司签订的三方《委托购买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

以河北廊坊市广阳区妇幼保健院(下称“广阳妇幼保健院”)的判决结果为例,法院审理认为,廊坊市广阳区妇幼保健院逾期未缴纳租金,构成违约。其应向宝信租赁支付租金及利息约1000万元。

法院认为,因供货商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即远程视界子公司),未出庭应诉,医院是否收到租赁物或实际收到的租赁物的数量、质量尚不能准确确定。且广阳妇幼保健院的陈述与其向宝信租赁出具的收货确认书、验收报告等证明租赁物其业已收到的证据截然对立。在此情形下,现广阳妇幼保健院主张远程中卫没有向其提供租赁物构成根本违约,其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及《委托购买协议》的证据不足,对此反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广阳妇幼保健院代理律师李维强告诉《财经》记者,判决将一个完整的融资租赁关系拆分为“借款”和“买卖”两个法律关系。根据法院判决,融资租赁公司已经履行了支付设备款的义务,医院无论是否收到设备都应按期偿还租金。至于没有收到的设备,应当由医院自行向远程视界追讨。

李维强则认为,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属于租赁公司所有的。本案中,医院只是受租赁公司的委托代行了买方的职权,实际上真正的买方依然是融资租赁公司。

“免费”入局

“这完全是一个骗局”,这句话已成为院长们的口头禅。

杨帅是云南省曲靖市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本该在当地忙活医院升级的工作,却被这场耗时半年多的诉讼拖住。6月30日,他收到西安中院的判决,医院需赔偿2000多万元,“没有心理准备”,杨帅对《财经》记者说,我们根本没收到任何设备,无法理解法院的判决。

2017年4月,杨帅所在的医院与远程视界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对于此刻的杨帅和其他医院来讲,那是所有“噩梦”的起点。但那时,在杨帅看来,选择与远程视界合作,并不是一个“仓促”的决定。

当年2月,远程视界的员工来到杨帅所在医院推广合作项目。一开始,便为医院描述了一个诱人的“免费”场景。

远程视界帮助医院搭建远程医疗平台,与北京市的医院对接技术及专家资源,相应的医疗设备由远程视界提供。医院将每个月远程诊疗收入的25%支付设备租金,不足部分由远程视界承担。还款完毕后,医院可获得医疗设备。

杨帅所在的医院医疗技术和人才有限,竞争压力很大,生存艰难,正苦于没有合适的发展机会,无法吸引患者。他对《财经》记者说,医院很想发展心血管尤其是心脏介入这一领域,远程视界刚好称能提供北京阜外医院的专家和技术,“我们咬咬牙也能买好的设备,但是没有医生和技术,患者不来,再好的设备也只能干摆着”。

一个多月后,杨帅和院长在远程视界员工的带领下,开始了一场“紧凑”的实地考察。他们先后参观了北京阜外医院和河北沧州吴桥县中医院,后者已建立了远程会诊中心,是所谓的“样板医院”。

考察中,杨帅等人一方面确认了远程视界与阜外医院有没有关系;另一方面发现其他试点的中医院确实有这个平台和设备,还有患者等着看病,“效果不错,当时已基本认定要合作了”。

大多数医院最终确认远程视界与阜外医院的合作关系缘自一份“授权书”。

《财经》记者获得了一份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的“授权委托书”,项目运营机构为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远程心界”),远程心界亦为远程视界子公司。该委托书写道,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授权委托其全资公司和远程心界代表其与合作基地医院签署《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的三方合作协议。授权委托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6日。

然而,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事业发展部相关工作人员去年曾对媒体称,因远程心界涉嫌侵权,2018年1月该院已与其中止合作。

杨帅事后回忆,整个参观过程,除了远程视界的员工,他们全程未与当地医院医生或患者有过任何交流,“所有内容都是远程视界员工告诉我们的,当时觉得这个事儿很好,也没多想”。

两天的考察后,两人回到云南。是否与远程视界合作,其所在的医院还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开会有十几个人,没有人反对。”杨帅告诉《财经》记者,医院只提供场所和工作人员,在不需要其他投入的情况下,这件事可以做,“没觉得有其他的风险”。

四川省某县中医院副院长告诉《财经》记者,确认合作时,也仔细衡量了远程视界的资质,“当时觉得远程视界有‘半官方’的身份,并不是单纯的企业,所以放下了戒备心”。

被误认为“半官方”,是因一份名为“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远程会诊互联网+扶贫项目实施指南”,落款为“四川省扶贫基金会”,时间是2016年4月22日。

在这份指南中,共介绍了三个远程会诊中心项目,分别为“北京同仁医院眼科疾病”“北京阜外心血管疾病”以及“北京地坛肝病”。

以“心血管疾病远程会诊中心”为例,由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远程心界授权四川成丰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约。在四川省内范围选择20家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远程会诊中心。该文件中提到多项福利,合作医院可挂牌使用“北京阜外医院”品牌,心血管病专家可与合作医院进行远程会诊、技术培训等。

2017年开始,上述四川某县中医院先后与远程视界签订了四份合作协议,总金额5000多万元,其中涉及到宝信租赁的业务为三项。西安中院判决其应向宝信租赁支付租金及利息约4000万元。

“不得不签”的收货确认书

合作之初,院长们以为自己赶上了一件好事儿。

按照协议,医院用每个月远程医疗项目收入的25%归还融资租赁本息。本息偿还后,医疗设备归医院所有,还可获得25%的诊疗收入。若诊疗收入不足以完成还款计划,则由远程视界负责担保并垫付不足部分。融资租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也由远程视界承担。

“这个诱惑太大了”,湖南株洲某中医院院长告诉《财经》记者,医院不用投钱买设备,就没想那么多。“之前也有国内医疗器械厂商免费为医院提供设备,大家的模式基本都一样,都没什么问题。”

设备采购协议虽然是租赁公司与远程视界签署,金融租赁保证金和手续费由远程视界替合作医院支付。但采购设备清单要由合作医院盖章确认,且医院需提供融资租赁所需材料。

多位医院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在签订合同几天前才知道需要医院担保融资。并在签订合同时,才看到合同原文。对方反复强调该合同为格式合同,所有医院签订的内容都一样,没法更改。

即使看了合同,仍然似懂非懂。黑龙江伊春市嘉荫县人民医院院长杨俭告诉《财经》记者,自己哪见过什么融资租赁的合同,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

上述株洲某中医院院长曾在签订合同前一周拿到合同,并交由医院的法律顾问审查。律师也对《收货确认书》和《验收报告》提出质疑,“没有收到货物为什么要先签字”。多位院长回忆,远程视界的员工再三劝说,只有签了这两样文件,才能拿到钱买设备,两三个月就能到货使用。上述株洲某中医院院长告诉《财经》记者,该员工还曾拿出其他4家医院已签订的合同,“虽然律师也有反对,但当时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

对此,《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韩春善曾回应,提前签署上述文件,是按照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在签署协议的时候一次性签署。

而原宝信租赁一名业务经理曾提到,远程中卫曾要求其加快流程,所以将尽职调查和签订合同放在一个环节完成。此外,并不清楚医院是否收到设备。公司没有安排设备审核的流程,对设备情况并不了解。

《财经》记者发现,《收货确认书》和《验收报告》中均列明了租赁物件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及数量等信息,但序列号、机器号和识别码等内容为空白。两份文件均有医院方的盖章或签字确认。

陷入“危机”的医院

与远程视界合作时,湖南某县级中医院正在新建一座12层住院大楼,并预留了一整层空间,作为心血管远程会诊科室。如今设备未到位,没有专家团队,科室力量不足,预留的1000多平方米空间仍处在空置中。

如果败诉,新疆某县级人民医院需支付5200万元赔偿金。该院一年的收入约为4000万元,扣除人力和运营成本后,勉强实现收支平衡。该院院长告诉《财经》记者,5000多万元的赔偿将意味着医院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来。

在涉事医院负责人组建的微信群内,高频语句是“没有时间了”。在《财经》记者的采访中,多名院长表达出后悔之意。一位院长调侃,这真的是天上掉下来了“馅饼”。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邓勇曾撰文提示这样做的风险,无论公司与医院签署了哪种类型的合作协议,一旦医院作为承租主体,以真实的意愿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其作为承租主体的还债义务是不可规避的。如果不按时、足额还款,医院就会面临被融资租赁公司追债的风险。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2012年联合下发《关于严格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同时规定,县级公立医院购置大型设备需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报批后执行。此外,《招投标法》规定,医院作为承租主体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采购设备,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报批并且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邓勇提到,医院作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主体,是符合融资租赁承租人主体要件的单位。但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医院应增强法律意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融资租赁。

据《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49家医院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远程视界涉嫌合同诈骗,并已立案。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财经》记者,如果有证据证明融资公司签订合同是为了非法占有医院购货款,没有想过要发货,可能会涉及到合同诈骗。但具体属于什么性质,需由司法机关认定。

2018年5月,公安部曾下发名为“关于对多地医院被诈骗线索开展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摸底核查医院与远程视界的合作情况。

同年9月,原国家卫计委也曾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区卫生主管部门紧急排查当地医疗机构与远程视界的合作情况。湖南某县级中医院院长回忆,自己曾两次接到通知,上报医院与远程视界合作的情况,后来便没有下文。

截至目前,公安部对远程视界案尚未定性,案件仍在核查阶段。此次西安中院的判决结果,让各医院院长焦虑倍增。

信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