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互联网信贷联营:扶优限劣 开放融合

来源:《财经》杂志 2019-11-08 15:48:55

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 AI的发展,使金融业和场景方的融合更加深入,这已经是全球方兴未艾、无法阻挡的趋势。图/视觉中国

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 AI的发展,使金融业和场景方的融合更加深入,这已经是全球方兴未艾、无法阻挡的趋势。图/视觉中国

信贷联营并非新生事物,国内外一直有诸多实践。广义上讲,信贷联营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为更多更好地服务客户而合作开展的信贷业务。传统的银团贷款,银行与各种商业场景结合发放的联营信用卡等,都是线下模式的信贷联营。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条件下数字金融的兴起,线上模式的信贷联营开始出现,例如线上信贷引流、电商场景的订单融资,以及形形色色的互联网联合贷款。

无论新旧,信贷联营的本质都是“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独立风控、风险自担”。而互联网信贷联营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特性,在呈现出数字金融既普且惠时代特征的同时,也伴生了一些新的现象和问题。本文是作者作为从业者的一些初步思考,意在抛砖引玉,呼唤社会各方协力,促进信贷联营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信贷联营的全球实践

信贷联营一直以来就是银行业获客、展业的常规手段。金融业由于缺乏商业场景,和场景方的牵手成为必然选择;为了追求效率的提升和风险的分散,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合作也成常态。比如,国内外金融业普遍为大型项目提供银团贷款,与大型零售商、电信公司、航空公司等消费场景合作发放联名信用卡,与产业链上的大型核心企业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与房地产、汽车销售机构合作开展房贷、车贷业务。上述信贷联营中,场景方的客户、数据、闭环流程都成为银行展业和风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有时甚至是决定性条件。可以说,只要谈“场景金融”“交易银行”,就无法回避信贷联营这个模式。

现代科技发展让信贷联营更加深入和丰富。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AI的发展,使金融业和场景方的融合更加深入,这已经是全球方兴未艾、无法阻挡的趋势。比如花旗银行和澳洲航空(Qantas)以开放API模式推出新型联营信用卡,客户可以直接在澳洲航空APP上完成从开户到支付、还款的全部交互过程,澳洲航空负责账户管理,并且和银行信息共享。近期,高盛和苹果公司合作更是推出数字信用卡Apple Card,苹果的硬件、软件和用户信息,与高盛的金融服务无缝连接,共同为双方素未谋面的海量用户提供全新体验的移动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

2B领域,美国的OnDeck和Kabbage头部互联网平台,也在为传统金融机构提供小微企业贷款解决方案。早在2015年,摩根大通等多家银行就与OnDeck达成合作,共同开发小额美元贷款产品。Kabbage公司旗下的Kabbage Platform目前也与ING、FleetCardsUSA、Sage和Santander等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在非洲,也有JazaDuka这样的大数据平台为肯尼亚银行提供小额贷款风控服务。

中国在数字信贷领域的联营实践也很多。有飞贷金融科技向银行输出移动信贷技术解决方案,也有网商银行和中和农信(专注于农村金融的小微金融机构)以数字技术合作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农村金融新模式。近期农发行和网商银行合作,建立小微企业线上服务管理中心,开展手机移动贷款业务。微众银行的微粒贷和新网银行的好人贷等消费信贷产品也通过与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的联营共同服务了众多的长尾消费者。

互联网信贷联营的价值辨析

信贷联营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是其“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独立风控、风险自担”的本质不能改变。信贷联营本质特征有如下几点:(1)机构间基于专业分工和比较优势进行深度协同、优势互补;(2)在经过客户授权、保护客户隐私前提下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3)出资机构利用合作方的信息进行辅助风控,但具有独立决策权和独立的风控体系;(4)如果联合出资,则出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应风险,不要求其他机构进行兜底或者担保。这几条标准,是否可列入判断信贷联营模式真伪的参考依据,欢迎同行讨论。

信贷联营并没有固定模式,银行和联营机构的具体分工是基于各自比较优势的一种商业选择。从触达客户到信贷审批再到贷后管理,联营机构可以在一个或多个细分环节上为银行提供支撑和辅助。互联网平台为传统银行提供客户引流也好,或者技术输出、联合风控也好,这是互联网时代技术能力与金融能力专业化分工,顺应市场需求进行创新融合的自然选择。

互联网信贷联营是实体经济发展催生的金融服务形式,为服务小微企业和长尾人群,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必然会走向信贷联营。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领域的“二八现象”依然严重。此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提质换挡、消费升级的新阶段,小微企业和个人客观上需要更多、更好的金融支持。但与客观形势矛盾的是,仅靠传统商业银行或仅靠互联网平台,均不能完成充分的金融服务。传统商业银行的资金渠道多,资金成本低,但是长尾用户数据少,数字风控能力相对不强;互联网平台或金融科技机构则相反,拥有触达长尾客户的丰富场景,有互联网生态下的海量行为数据,以及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大数据风控技术,但资金规模不足。只有通过双方的合作联营、优势互补,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普”和“惠”。

用户授权基础上的数据融合是金融业的大势所趋,打破信息孤岛只能依靠信贷联营等市场机制。客户数据分散在不同数据源,打破信息孤岛才能实现对个人和企业更全面、更精准的画像。在大数据时代,靠行政力量形成大一统数据集中,以实现信息共享是不现实的。全球范围内兴起的开放银行(Open Banking),实际上是银行主动出击,以开放数据和金融服务接口的方式切入分散化的场景中,实现数据融合和金融服务下沉。但是,要实现数据融合只能靠市场机制。

互联网信贷联营只会让银行在合作中变得更加强大,而不是相反。利用互联网平台数据、技术和产品方面的经验,可以更快速地实现银行金融科技能力的全面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大型银行的客户下沉策略让中小银行的获客压力急剧上升,中小银行急需开辟自己的生存空间,和互联网平台联营是中小银行的现实选择,也是主动拥抱金融科技,实现经营转型、能力提升的必然。从美国的实践看,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银行业尤其是中小银行现代零售风控体系建设中,类似费埃哲公司(Fair Isaac Corporation)这样的第三方数据和技术公司的作用也功不可没。90%以上的银行在使用费埃哲公司的FICO分和其他数据产品用于信贷风控的同时,并没有使银行业的能力退化,相反带来的是整体风控技术的全球领先。

客观看待信贷联营中的不规范现象

不可否认,新时代下信贷联营业务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亟待监管部门从防范风险角度出发,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管理。最突出的是两个问题:一是部分向联营银行推荐客户的小贷平台或助贷机构,风控技术能力不强,甚至商业、金融的场景和数据也比较缺乏,却违规向联营银行提供直接或隐性的风险“兜底”。二是银行风控管理参差不齐,部分银行的“独立风控”没有落到实处,一无系统,二无模型,三无策略,对“贷不贷,贷多少”放弃了自主决策,完全依赖互联网平台或助贷机构。在这样的形势下,如果再与不合格的助贷机构进行联营合作,容易在助贷机构和银行两个层面引发不良率攀升,造成一定程度的金融风险。

但信贷联营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在发展中予以改进,限劣扶优,而不能因噎废食。信贷联营是解决普惠金融难题的一把钥匙,也是推动传统银行发展金融科技能力的路径。问题虽有,但总体可控:宏观上,信贷联营让之前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的影子银行业务回归到了银行体系内,全部按照监管要求计提风险资本与拨备,有助于金融风险的防范。中观上,整合多方数据的风控有助于提升信贷业务的风控效果,信贷联营产品的不良率也的确低于传统的同类型贷款。微观上,信贷联营正在加速银行业从0到1建立自己的大数据风控能力的进程。从蚂蚁金服自身的信贷联营实践看,合作银行在数据化风控能力和系统建设上的突飞猛进都令人印象深刻。

规范化发展建议

发展信贷联营关键是做到风险可控,切实保护好消费者权益,这需要市场与监管的共同努力,笔者有几点建议:

一是在实践中厘清信贷联营中银行独立风控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商业银行在联合风控中的角色和底线。客观地看,整个金融行业的数据化风控能力建设必然需要一个周期,不同银行之间的技术实力和风控水准永远会存在差距,但总有一些基本要求是全行业不可逾越的底线。比如,是否批准贷款,额度多少,是否要退出,这些最终决定权应该由银行自主掌握,且银行绝不能以第三方助贷机构的兜底作为风控依据。

二是对互联网信贷联营要进行扶优限劣。真联营的要积极鼓励,假联营则要严格限制。有场景、数据和风控能力的平台要鼓励其与银行联营,有独立风控能力的银行也要鼓励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共同提升服务小微和长尾个人用户的能力。对于无场景和数据能力的平台,以及没有独立风控能力的银行,要限制其参与信贷联营,有效控制风险。

三是鼓励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和商业场景、技术公司合作建设自主的数字风控系统,提升风控能力。国内外实践证明,引入第三方风控技术合作绝对不能简单等同于“风控外包”,银行风控能力的提高需要开放,而不是封闭。

四是鼓励行业对风控技术合作、信息共享、隐私保护等新课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讨论,逐步建立起规则和标准。笔者相信信贷联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数据隐私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新的安全技术来解决。

五是发展市场化征信体系,辅之以阶段性的联合贷款专项报送制度,积极防范信贷联营市场中可能出现的多头借贷、过度借贷等风险。

未来,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之下,互联网机构和银行在实践中一起探索和改进,一定能让信贷联营业务走上更加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作者为蚂蚁金服集团副总裁;编辑:袁满)

黄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