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熔断”消费卡

来源:《财经》杂志 2021-04-15 18:29:55

“有急事需借5000元,一个月后归还,可否?”看到在聚会中刚认识的朋友发来这样一条微信,王雨以手头无流动资金为由,迅速婉拒了对方。

换个场景,王雨走进一家新开业的美发店,面对Tony老师“充值5000元,立享3折优惠”的诱惑,她心动了,随即办理了一张Vip会员卡。

上述两个场景均发生在半年前、均是面对不熟悉的人,但王雨的行为方式却截然不同。“选择前者,我的钱‘打水漂’的风险比较大,而后者有实体店,且能给我带来看得见的、更大的实惠。”王雨仔细盘算了一番,原价1200元的头发烫染,办卡后只需400元,一年下来,能节省不少。

她没有想到,那些看得见的实惠背后,早已潜藏了不少看不到的风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王雨办卡的理发店自春节前就暂停营业,但近日理发店门口却挂出一张招租通知。据房东透露,理发店已有两个月没有缴纳房租,且老板、员工均已联系不上。

“虽然之前也经常听说健身房、理发店等机构跑路,但当初看着这家店装修、员工都不错,完全没考虑会发生这些问题。”剔除掉此前消费,王雨的理发卡中尚有4000余元。最初看似划算地省下800元,如今却付出5倍的代价。

被疫情“扑倒”的中小微企业正将阵痛传递给消费者。有媒体引述“天眼查”的数据显示,因遭受疫情打击,第一季度就有超过46万家企业倒闭,其中逾三分之一营业不足三年。

业界人士认为,消费卡虽然表面是负债形式,但其本质就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却又不受金融监管,一旦风险集中爆发,危害恐怕不亚于网贷平台跑路。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卡潜在的风险亦被监管所关注。4月16日,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在官网公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肯定单用途卡促进消费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了防范和化解风险,并提出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异常发卡企业名单制度等具体应对措施。

上述业界人士直言,这些措施都比较实在,但单用途卡风险防控并不是“单兵作战”,还应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监管部门等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同时,完善立法亦是风险防控的应有之义。

从精打细算到10万元打水漂

当下,与王雨有着同样遭遇的人并不占少数。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上班的林霏突然发现,此前每周准时“问候”自己的美容院阿姨,近期不再主动发送微信。林霏原以为是疫情期间无法营业导致沟通减少,但当她近日主动微信询问对方营业时间,才发现自己已被对方删除。

想到自己去年底刚充值的10万元,她赶紧来到这家位于五环外的美容院,但这里早已人去楼空。据林霏透露,她平常会在这家美容院做一些中药灸调理,但多个部位调理费用加起来不便宜。正好去年底有充值活动,相当于在平常价格上打了5折-6折,于是分次累计将10万元转至对方账户,并拿回一张工本费不到20元的会员卡。

有了美容院的跑路“前例”,林霏愈发不安,因为在她钱包里躺着的,并非只有一张美容院卡。

健身卡、美发卡、美甲卡、餐饮卡、英语培训卡……林霏逐一与对应的发卡商户联系,确认对方是否“跑路”。此时她才意识到,近年来,自己已不知不觉办理了近20张的各类消费卡/会员卡,卡内余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叠加起来竟已超过30万元。

林霏不敢再细想,若这些商户都“跑路”或者出现其他问题,自己将面临多大的损失。她也第一次意识到,这种通过提前预存现金获取折扣优惠的方式,看似在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实则行走在刀刃上。

林霏手中的各种“消费卡”、“会员卡”,用更专业的术语来说,都属于“预付卡”,后者是发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特定机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其中,商业预付卡可划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多用途预付卡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发卡企业需获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单用途预付卡则由商务部监管,依据2012年制定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各级商务部门备案。

从使用范围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下称“单用途卡”)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比如电商平台储值卡、超市卡、美容卡、健身房卡、教育机构培训卡等,均属于单用途卡。

近年来,企业通过发行预付卡实现资金回笼,消费者则通过预存资金的形式获得更大力度的优惠,这种看似一举两得的方式大受市场欢迎,花式“消费卡”层出不穷,风险的火种亦随之埋下。

长期“裸奔”,违约潮将至?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使得风险的火种被逐步点燃,甚至蔓延到更多的个体身上。据林霏透露,与她在同一家美容院踩坑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从目前已组建起的微信维权群来看,群内成员达到百余名,损失最高者达到几十万元,最低者也是万元起步。

《财经》记者在微博、论坛、QQ等社交平台搜索发现,疫情期间,不仅仅是上述提及的健身房、理发店、美容院,包括部分洗衣店、餐饮店、汽车保养店、教育培训机构等,均出现倒闭或者跑路的情况。

但店主们也有自己的无奈。一名理发店店长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在北京五环处的门店,每年仅房租等成本支出就达到50万元左右,目前已近三个月无进项。“周围已经有理发店跑路,目前只能硬撑着,多撑一天是一天。”

疫情对中小微经济体的冲击正在显现。有媒体引述“天眼查”的数据显示,因遭受疫情打击,第一季度就有超过46万家企业倒闭,其中逾三分之一营业不足三年。

尽管国家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缓解中小微企业生存困境,但依然有很多小微企业主/个体经营户在疫情冲击波中倒下。这其中的不少机构,便是“消费卡”的发行方。多名业内人士直言,虽然单用途卡监管有相关政策依据,但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裸奔”状态。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第三方支付机构高管告诉《财经》记者,《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为企业法人,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发卡方是非企业法人的个体工商户,并未纳入监管范围。监管其实对备案有严格的要求,但很多商户根本达不到备案的标准。

根据《管理办法》,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各级商务部门备案;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其他发卡企业应满足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等要求;相关企业应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后者应规定存管银行对发卡企业资金存管比例进行监督等。

然而,严格的备案规定,在具体落实中却出现了难题。“备案不同于审批,一方面更强调事后追查而非事前控制,另一方面更侧重信息记录而非资质管理,其执行的宽严与否也更多依赖于具体的机构甚至个体,这种规制方法明显与其风险对象不相匹配,客观上给企业以很低的违法成本。”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直言。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管理办法》对违规发卡企业的行政处罚设定,主要是限期改正和最高3万元的罚款。与此同时,单用途卡虽然有资金存管,但其仅适用于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那些服务更广、数量更多、风险抵御能力更差的发卡方却被忽略。

多名金融行业人士指出,即便对于需要进行资金存管的企业,其存管比例也相对不高,而且通常情况下,银行只负责审核表面的一致性,若商户以各种形式合法(如利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的手段从中取出,貌似也并不困难。

本就沉疴在身,叠加疫情影响,单用途卡的风险急剧扩大。部分行业人士担忧,接下来是否会出现单用途卡违约潮?

形势不容乐观。一名接近地方金融监管的行业人士直言,市场并没有意识到其中存在的风险。这种“消费卡”存在的问题很大,虽然表面是负债形式,但其本质就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却又不受金融监管。相比此前的网贷平台跑路,单用途卡风险一旦爆发,危害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若疫情无法根治而向季节性流行病方向演化,导致客流的常态化减少,这将沉重打击消费尤其是线下消费的预期,甚至带来消费行业的结构重整。在这一过程中,发卡企业或是无法坚持而退出市场,或是违约变相提高价格,这些都可能诱发单用途卡违约潮的爆发。”车宁表示。

统计之外,风险敞口有多大?

更多的焦点则集中在,究竟有多少企业/商户在发行单用途卡?单用途卡的风险敞口又有多大?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中国支付产业年报2019》显示,截至2018年底,从事预付卡业务的机构数量为149家。与此同时,144家预付卡机构合计发卡2.25亿张,发卡和充值金额合计785.12亿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据并不包含单用途卡。

“单用途卡更加倾向于单独场景,企业可以独立发行,涉及到不同行业,很难去做这样的一个数据统计。”易观支付分析师王蓬博告诉《财经》记者。

《财经》记者查询多地商务局/商务委员会(下称“商委”)官网,发现各地对单用途卡发卡企业的管理存在差异。比如以披露最新发卡企业数量这一数据为例,截至2020年1月21日,北京、广州两地单用途发卡备案企业数量分别为182家、54家。上海的这一数据则停留在2019年3月27日,对应的企业数量为378家;而部分城市则未披露相关数据。对于单用途卡所涉资金金额,近年来未见相关权威机构披露最新数据。

上述统计数据之外,单用途卡究竟有多大的风险敞口?“由于长期处在监管缺位的状态,单用途卡的风险敞口难以测算。”上述接近地方金融监管的行业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更麻烦的地方在于,虽然单用途卡是由商委牵头,但后者仅负责卡管理这部分,其他的问题鞭长莫及,中间又涉及到很多部门和环节。一旦单用途卡发行机构大面积跑路,不仅会打击消费者信心,而且其引发的风险处理起来肯定比P2P麻烦。

而一定的成本投入(时间、金钱等),或又导致消费者采取维权措施的动力不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如果无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确是维权途径之一,但正常情况下,本就已损失几千元,若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和额外的费用,甚至需要请律师等等,消费者会感觉得不偿失而放弃提起诉讼。”长安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副主任陈科告诉《财经》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亦关注到单用途卡潜在的风险。《财经》记者注意到,上述商务部下发的《通知》,在肯定单用途卡促进消费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了防范和化解风险,并要求摸清风险底数,提出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异常发卡企业名单制度等具体应对措施。

而治理单用途卡乱象的关键,依然在于完善立法。车宁指出,眼下应该进一步加快地方尤其是单用途卡使用程度较高地方的立法,层级上要达到省级地方性法规,内容上要覆盖卡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前期不足的规范对象、监测机制等。在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自律规范的基础上,中央有关单位也应尽快更新相关制度内容,提高立法位阶,打通与金融、消保、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规制的衔接,同时健全单用途卡的日常监管协调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

“即便立法不能尽快实现,也应该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毕竟已经试行了近八年,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应及时‘打补丁’。”某金融行业律师告诉《财经》记者,比如可通过引入交付保证金或担保措施来提高发行门槛。

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亦亟须加强。“说到底就是不要去贪小便宜。”多名金融行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要尽量避免充值大额资金预消费,如果一定要进行充值,务必结合自己的消费频率和风险承受能力,将充值额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回到文初的场景,同样是面对陌生人,王雨却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应对方式,深究其原因,主要是其缺少对消费卡风险的清晰认知。她未曾想过,“理发店们”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应受访者要求,王雨、林霏为化名)

张颖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