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业开放进入快车道

来源:《财经》杂志 2021-06-04 11:34:01

全球化是建立在贸易或投资协议基础上的。含投资便利化条款的协议有助于扩大缔约国之间的直接投资规模。2020年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完成谈判,已经正式签约生效。中国也表达了加入全面且先进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意愿。这些协议将重构中国的投资、价值链和贸易网络。投资协议→直接投资→价值链贸易网络是全球化的动力机制,所以,投资协议和直接投资是观察价值链网络的前瞻指标。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全球化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与此前不同的是:第一,跨国公司(MNEs)在全球贸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统计,MNEs所占的贸易份额达80%;第二,贸易全球化叠加金融全球化,跨境资本流动规模快速膨胀,增速远超商品和服务贸易;第三,贸易的内涵不再只是最终商品和服务,中间品贸易(即价值链贸易)逐渐发展成为主要形态,其规模约两倍于最终品,占全球贸易总规模的60%-70%;跨国公司是主体,直接投资是形式,价值链网络是结果。

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球价值链网络和产业分工格局就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在主权国家和跨国公司的互动中形成的。中国的要素禀赋结构是劳动力丰裕,资本和技术短缺,正好与西方发达国家互补,故能顺利地嵌入全球价值链。

中国的改革开放搭上了建立于美元体系基础之上的新全球化的顺风车,“中国奇迹”正因为是顺势而为才看起来自然而然。改革开放首先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中央决策层开始重新审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这首先并集中体现在对外商直接投资(FDI)的看法上。

面对外汇短缺,邓小平曾说,中国有强大的公有制基础,吸收几百亿、上千亿外资不会影响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性质。这为吸引和利用外资奠定了思想基础。人们开始摒弃“一无内债、二无外债”的落后观念。

在改革开放同一年,中国决定接受外商直接投资,197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次为外资企业在华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

上世纪80年代上半期,在渐进式改革思维的指导下,FDI的区域性和行业性限制性条件仍然较多,外资只能经营出口加工业,国内市场尚未对外资开放,这一状况到上世纪80年代下半期才逐渐改变。

1986年,国务院专门成立外国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委员谷牧担任组长,开办“三资”企业逐渐成为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上世纪90年代初,世界体系合二为一,中国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任务,FDI限制条件大幅放宽,外资进入中国的步伐明显加快。到2001年加入WTO,中国进入全球化高光时期。

学界对FDI发挥的积极作用有高度共识,最直接的影响是贸易和产业链层面。

改革开放初期,外资企业发挥着双循环的枢纽作用。通过设立经济特区和经济开放区,珠三角等地吸引了大量的直接投资,出口加工业带动了贸易的发展。这不仅解决了国内劳动充裕、资本和技术短缺的矛盾,也弥补了外汇储备的缺口。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国内消费市场逐渐对外资开放,出口加工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发挥的作用不断提升,其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例在上世纪90年代末超过50%。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外商投资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逐渐发挥主导作用,占比在2005年达到60%,中国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也触及64%的峰值。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随着本土企业的崛起和进口替代的推动,国内附加值占比开始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和出口加工业的比重虽持续下滑,但仍举足轻重。

截至2019年底,在工业企业中,外资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份额和就业岗位等方面占比约20%-25%,在ICT、汽车等行业,占比超50%。难以量化的,也是影响更深远的是知识和技术的外溢效应及其对劳动生产率的提升。

“三资”企业在中国的技术外溢效应已经被大量证据所证实。对于外资母公司来说,与本土企业组建合资企业有助于发挥本土合作伙伴的区位优势,快速进入新市场,向合资公司转让技术和专门知识将有助于其获得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合资企业不仅对本土合作伙伴的母公司有显著的正向的技术溢出,对整个行业也是如此。利用企业面板数据回归的结果显示,当合资企业的销售份额增长10%时,该行业中典型的中国本土企业的生产率平均也会提高10%。中国合作伙伴母公司的市场销售份额每增加10%,其他公司的生产率就会提高4.5%左右。并且,中美合资企业的外溢效应更加显著(Jiang, K.et al.,2018)。累计而言,综合考虑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诱致效应,改革开放40多年,外商投资企业约贡献了增加值的三分之一和就业的四分之一(M. Enright,2017)。

这就是所谓的“后发优势”。

中国的FDI是个“偏科生”,中国制造的崛起与FDI的行业结构有关。2009年之前,制造业占FDI的比例始终在50%以上,峰值出现在2004年,占比71%,此后加速向制造业产出占GDP的比例收敛,2015年后基本匹配。截至2019年,制造业FDI(流量)占比已经降至25.6%,仅随其后的是房地产业,占比17%,2014年峰值时该数值达29%。租赁和商业服务仅比房地产低1个百分点。信息传输和计算机与软件服务业占比已升至11%。占比相对较低的行业包括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以及文化娱乐等。2010年以来,服务业已经成为中国FDI的主体,但服务业FDI同样是“偏科生”。主要集中在运输、媒体、通信、金融和法律等。以金融业为例,截至2019年,金融业整体限制程度仍然较高,指数值为0.24 (表2),远超OECD的0.03和美国的0.02。这导致金融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远超金融业FDI占比。2015年,金融总产值占比升至8%以上,但金融业FDI占比直到2010年才突破1%。

基于中国制造崛起的逆向逻辑可推理出,中国服务业整体发展的滞后和金融服务业的“内强外弱”与中国对FDI的限制政策有关。这不仅导致中国服务业在贸易中处于比较劣势的地位,同时也限制了中国产业资本走出去。较高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有助于制造业企业将资源集中到优势领域。

中国企业没有充分利用中介服务机构来协助其全球化战略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本土机构的服务能力不达要求,国外机构收费又比较高,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而不得不放弃中介服务。由于经验不足和未能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项目失败的概率也大大提高(Hui Yao Wang and Lu Miao,2019)。

如果中国想要持续对外输出资本,在没有取得一定的金融话语权的情况下,纯粹出于政治考虑,经济意义上的可持续性就会大打折扣。至少从英国和美国的情况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英镑和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是密不可分的。因为资本与权力相互依附。

2015年1月,中国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法征求意见稿,拟以单一法令取代多项法律法规。该法案于2019年3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1月正式实施。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于2013年9月首次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落地,其后被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主要诉求就是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中国承诺在金融服务、海上运输服务、云服务、私人健康服务等行业降低市场准入。服务业开放已进入快车道。这不仅有助于满足新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有助于释放中国吸引FDI的潜力,同时还有助于在服务业中复制“中国制造”的经验,进一步支持中国产业资本走出去。

综合而言,扩大服务业开放可以说一举三得:第一,有助于吸引FDI;第二,提高国内服务业生产率,改善服务贸易收支,促进服务业资本走出去;第三,促进产业资本走出去。可见,服务业开放有助于促进资本双循环格局的形成。

当前及未来一段较长的时间内,中国都将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挑战,这是确定性事件。中国制造走出去的短板不在于硬实力,而在于软实力,这集中体现在服务业上。发展滞后的服务业正好对应着FDI的高限制,它们也将是FDI开放的“终点站”。

(邵宇为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总裁助理,陈达飞为东方证券宏观研究员、财富研究中心主管;编辑:苏琦)

邵宇 陈达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