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十四五”规划,其中特别提到了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意味着中国开启实现共同富裕的征程。对此,我想谈自己的看法,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的问题。
如何理解共同富裕?
从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有关共同富裕问题的研究多了起来,对共同富裕的内涵、目标、实现路径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那么,理论界取得了哪些共识呢?
根据我看到的文献,大多数学者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较大的共识:一是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的富裕,更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一定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全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富裕。二是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或同等富裕,不是富裕的平均主义,而是有差别的富裕,社会成员之间仍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富裕差别。三是实现共同富裕不是单纯地实行财富的再分配,更不是一种“杀富济贫”的再分配方式,而是探索在不断提高整体富裕水平基础上的共享模式和机制。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实现富裕社会是首要的目标,也构成了社会共享的基础。四是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目标,也是一个长期过程。根据中央的部署,到2035年全国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2050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到2121年全面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百年大计”。五是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扎实推进,需要可衡量、可评估的指标体系。
对共同富裕内涵的理解需要基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从这一理念出发,应该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家庭和个人收入;第二是家庭和个人的财产;第三是个人和家庭能够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它们的高低决定了全社会家庭和个人福祉水平,而这三个维度的个体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社会成员的共享程度。概括说来,一方面全体人民的收入水平、财产积累水平、公共服务水平要高,另一方面收入差距、财产分配差距和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要小。
清醒认识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面临的挑战
实现共同富裕要从现实出发,需要对现在的初始条件有清醒的认识。我认为当前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主要的挑战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过去几年中,居民收入差距仍处在一个高位波动的状态。如果我们不进一步进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居民收入差距仍可能处于高位水平,很难出现一个长期缩小的趋势。
其次,居民财产分配差距将会持续扩大,并且会成为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主导性因素。
最后,公共服务均等化仍需要加力推进,这意味着现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差别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待遇。
首先,看看中国近期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动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估计,全国居民收入差距,从2003年到2008年是不断扩大的,2008年基尼系数高达0.491。在此之后收入差距出现了一个缓慢缩小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只持续了八年的时间,从2016年开始收入差距又有所反弹,近两年是一种波动状态。可以说近几年居民收入差距不是一种不断下降的趋势,而是一种高位波动的状态。
另外,利用收入分配课题组(CHIP)所搜集的调查数据,我们测量了2013年-2018年期间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我们的估计结果显示这一期间收入差距没有出现明显的变化,但是处在一个高位的水平上。
此外,我们知道从2008年以后,全国居民收入差距略有缩小,主要是来自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而在城市内部、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仍在扩大。这意味着什么?未来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如果不能出现明显的缩小,全国收入差距难以出现不断缩小的趋势。从近几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数据可以看到,特别是从2015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率的差别在不断地缩小,在这种情况下它对全国收入差距的影响就变得越来越小。那么,未来全国收入差距缩小的可能性并不大。
我们还有证据显示,城镇劳动力的工资差距仍然在扩大。我们比较了2018年和2013年工资收入差距的变化,不管基尼系数还是其他指数工资收入差距仍然在扩大,而且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职业之间的工资差距都是在扩大。这进一步说明了未来收入差距缩小的可能性不会很大。
更重要的是,前面提到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都是根据抽样调查样本估计出来的收入差距,而实际的收入差距比估计的收入差距还要大,这是因为受到高收入人群样本偏低的影响,大多数估计出来的收入差距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低估。由此看来,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实现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的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大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的调节力度。
其次,我们课题的研究发现,在过去20年中居民财产分配差距在急剧扩大。相对于2002年,2013年财产最多的10%人群的财产份额有了大幅度增长,而其余的90%人群的财产份额都在不同程度地下降。财产最多的10%人群与财产最少的10%人群的财产比值,由2002年的37倍左右上升到2013年的160倍左右。而且,最近几年这一比值还在上升。同样地,居民财产差距的基尼系数在不断上升,由2002年不到0.5 上升到2013年近0.7左右。这就意味着中国居民财产分配的差距出现了急剧扩大。更需要注意的是,居民财产差距对收入差距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这样一种不良循环:财产差距扩大—收入差距扩大—财产差距扩大已经形成。这使得我们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面临着更大的困难。
最后,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是也有一定的差距。公共服务涉及的内容太多,我不可能做全面的说明,在此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个是养老保障待遇的差异,这也是公众议论最多的问题。我们研究团队测量了2002年、2013年、2018年的城镇养老金收入的差距,从中发现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很大,而且是在不断扩大。
另外一个例子是学前教育的公共支出的地区差异。我们现在特别强调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呼吁要普及学前教育,然而一些数据却显示地区之间幼儿园教育的公共投资的差异性很大,与均等化程度相差甚远。
所以,我们仍然需要做更大的努力才能够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而且,现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公共服务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水平和质量,这需要公共资源的分配上要更加向农村地区和相对落后地区倾斜,尽快转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上的城乡和地区差距。
如何实现共同富裕?
首先我们还是要处理好发展与共享的关系,实现二者之间的一个新平衡。共同富裕首先是富裕,富裕是第一位的目标,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实现全民共享。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要实现富裕首先要保持长期稳定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居民收入的增长需要不断地创新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富裕的基础上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
其次,要把实现共同富裕看作一个长期过程,“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35年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一阶段;到了2050年,要基本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第二阶段;再过50年,也就是到建党200周年之际全面实现共同富裕。要把实现共同富裕看作一个百年目标、一个百年历程。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切忌急躁冒进,急于求成,需要足够的耐心和脚踏实地的精神。
再次,实现共同富裕要进一步落实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提高全体人民的福祉和发展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基本完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还会存在,主要是个人之间人力资本积累的差异和能力的差别带来的收入差异。
因此,缩小个人能力的差异,一方面需要通过加大人力资本投资,特别是增加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公共投入,另一方面实现人力资本公共投资的均等化。
最后要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我们的分配秩序,使得个人权利更加平等,机会更加均等,分配结果更加合理。
在这方面不仅在初次分配上要进行更加深入的制度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分配机制,同时要加大收入再分配的政策力度,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缩小财产差距,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作者为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编辑:王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