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增速下滑的趋势日益凸显,要求放松房地产调控之声再起。反对者认为不可动摇,要保持政策定力,否则不仅再次前功尽弃,还会折损政策可信度。赞成者认为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的局部和短期风险,以及房地产业的类金融特征,适度的放松,是为了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并避免因房地产业的持续收缩对经济增长造成进一步的拖累。
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问题在于调整的时机和幅度。任何宏观调控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都会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面临这样那样的调整,这已为历史实践所证明。事实上,中央强调房地产调控“因城施策”,就是为了让各地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动态调整,以达到最佳效果。此外,一个行业调控政策的松紧尺度和时机,不仅仅从一个行业着眼,还要看大局。一方面要看对一个行业进行调控的溢出效应,比如房地产业所牵连的各种金融问题,避免形成过大的风险叠加效应;另一方面还要看整个经济发展态势和其他行业的调控情形,尽量避免形成向下的合力。
一段时间以来,房地产调控和减少碳排放的政策在一些地方形成了叠加效应,给经济的平稳运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波动。应该说,在房地产业总体已经出现泡沫的情形下,不走依靠房地产拉动GDP的老路,无疑是正确的。而追求经济高质量发展,淘汰落后冗余产能,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其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关键在于时机、力度和节奏。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问题的形成有其历史根源和现实基础,其解决也非一朝一夕之功。在充分宣示政策方向和政策意志、保持政策定力的同时,充分考虑现实情形,一方面给政策执行对象和执行者留足应对的时间和空间,避免一刀切;另一方面要给决策部门预留调整空间,使得整个决策和执行过程更具有弹性,更凸显决策的艺术水平。
当然,决策部门在制定和推出政策时,也应该制定更精准的模型,尽量涵纳更多可能的变量,更充分预估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形,为政策的调整预留充分的空间。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之间的调控政策,也应加强协调的力度,既要避免形成对冲效应,损及政策的效力,也要避免负面的叠加效应集中出现。
比较理想的情形是,一个行业和部门的旨在调结构、挤泡沫、降风险的调控政策及其对经济增长可能造成的紧缩效应,能够被其他部门稳增长的举措所缓冲,以形成更好的配合,达到更好的综合效果,而非相反。
当前应该加大力度防范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从上到下层层加码的倾向。近年来这一倾向有所凸显,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的现象有所抬头,表面上看是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加紧贯彻中央政策,其实属于懒政怠政,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不乏抵触情绪,试图以过头的行为来变相抵制中央政策的精准实施。
除了部门之间的政策更有效配合,以期形成良好的合力之外。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也应该更加注意彼此之间经济消长的作用,既要避免一窝蜂大干快上,形成政府主导型产能过剩,又要避免普遍的收缩,令彼此间失去奥援。
大国巨型经济体的弹性和韧性,是支撑中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优势。改革开放数十年来,我们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很多都是靠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之间错落有致的发展来加以缓冲和解决的。当年以东北为突出表现的内地国企大规模改制,导致大批工人下岗分流,端赖沿海地区大量民营企业和城市发展所提供的就业机会,令我们得以更好地渡过那个难关。也正是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外向型企业所赚得的巨额外汇,令中国金融体系改革能够以外汇注资的创造性方式取得突破。
而当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又是内地广大地区的产业升级和基建投资,托住了经济增长的势头,为沿海经济向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转型赢得了时间和空间。近年来,沿海高新技术产业对内地传统产业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努力加大反哺力度,又为中国经济的内循环作出了巨大贡献。
抚今追昔,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审时度势,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的水平,在保持政策定力和动态预调微调之间求得更优组合,是新时期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